来源: 更新时间:2023-05-11 17:39:35
各县(市、区)住建局、环卫或整治中心(局、综治办),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孝义市城管局,兴县、石楼县公用事业局,柳林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方山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
现将《2023年度全市村镇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今年村镇建设工作。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1日
2023年全市村镇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对住房城乡建设有关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市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全省住建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推进县域村镇建设,突出抓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农房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试点5项重点任务,推动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镇。
一、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一)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动态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落实好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保障工作机制,利用新版农村危房改造系统,对全市所有六类低收入群体开展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发现一户、建档一户、改造一户、销号一户,全面完成省级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中,同步开展节能改造,提升改造房屋节能水平。
(二)鼓励实施农房抗震改造试点。鼓励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积极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农房抗震改造方式,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房抗震安全水平。
(三)统筹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筹推进,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做好信息共享。2023年6月底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之外的农村其他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采取管控措施,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开展整治,持续开展“回头看”工作。
(四)规范农房建设管理。认真落实“一办法一标准”,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上下贯通”的农房建设管理体系,完善县级农房建设监理管理服务机构,为农民建房提供设计、施工、监理等全方位的技术服务。逐步建立“省市统筹指导、县级监督检查、镇村定期巡查、农户日常自查”的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巡查工作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加强部门间农房建设管理信息共享。
(五)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育和管理。结合各县(市、区)报名情况和基础条件,开展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提升乡村建设工匠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全市年内完成培育带头工匠150名。完成上一年度因疫情等原因未开展的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任务,鼓励培训合格的工匠成立农村建房专业合作社、合伙企业等,承揽农村自建低层住宅建设项目,充分发挥乡村建设工匠在农房质量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不断提升农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水平
(六)开展乡村建设评价。选择在文水县开展县域乡村建设评价工作,从农房建设、配套设施、公共服务、县镇辐射带动等方面,深入查找农民急难愁盼的问题,把评价结果反馈地方和相关部门,助力样本县有针对性地补短板、惠民生、促振兴。
(七)开展宜居农房建设试点。选择1个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县(市、区)为我市2023年现代宜居农房建设试点县,指导试点县选择具备条件的乡村,合理设计农房建筑功能空间,完善农房使用功能,推广应用装配式农房、低能耗建筑等先进建造技术,建设一批“功能现代、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风貌协调”的现代宜居农房。
三、推动农村生活垃圾规范治理
(八)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运行管理。持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和模式,最大限度推动实现终端集中处理,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率;偏远地区乡镇可结合实际采取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的处理方式,推动就地就近处理。到年底,全市两种处理模式覆盖的自然村比例达到97%。
(九)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继续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四分法”,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到年底,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村庄数量达到620个。
(十)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探索建立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加大对随意倾倒、填埋垃圾行为的监管力度,重点防范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反弹,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长效稳定运行。
四、加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力度
(十一)推进集中连片保护。指导孝义市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省级试点工作,打造一批保护利用精品项目,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
(十二)积极申报并推动国家示范。按照住建厅工作安排,组织做好2023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国家示范、省级示范、第八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工作。在住建部、住建厅公布有关名单后,指导做好专项规划编制、保护利用项目实施等工作。
(十三)实施数字化保护全覆盖。推进列入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8个村开展数字博物馆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形成数字化成果,到年底全部建成。
(十四)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测绘试点。以互联网创新成果为依托,在我市的4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开展测绘试点,编制测绘图集,留住历史记忆。
五、推动绿色低碳县城建设试点
(十五)推进县城绿色低碳试点县建设。落实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相关要求,指导兴县、岚县两个试点县编制专项规划,按照“县城建设融入绿色低碳理念”“县城建设融合绿色低碳协同发展”“基本形成标准化的绿色低碳建设模式”三步走的发展路径,逐步提升县城承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十六)加快试点项目推进。指导兴县、岚县建立试点县项目储备清单,及时录入省厅项目库,分批次推动项目落地,与金融机构进行工作对接,研究分析项目运行、资金需求等情况,积极争取信贷支持,确保项目资金筹措到位。
六、强化政策业务知识宣贯
(十七)开展政策业务入基层宣讲活动。选择一批积极性高、配合度好的乡镇开展政策业务宣讲,切实解决基层工作人员政策不了解、业务不精通、工作不会干的问题,丰富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培育专业精神,持续锻造基层工作人员的村镇建设水平。
七、不断加强党的建设
(十八)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台帐化、清单化管理,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在村镇建设领域全面贯彻落实。
(十九)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查找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打通政策执行中的堵点淤点难点,为基层解困减负办实事。
附件:
2023年村镇建设工作量化指标表
县市区 |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 | 农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 |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 传统村落保护 | 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试点 | ||||||
完成农村六类人员住房安全动态监测 | 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户) | 培育带头工匠(人) | 开展县城乡村建设评价数量(个) | 开展现代宜居农房试点县数量(个) | 两种收运处置模式覆盖自然村比例(%) | 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数量(个) | 开展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试点(个) | 完成数字博物馆资料制作(个) | 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测绘(个) | 开展试点县建设(个) | |
离石区 | 100% | 3 | 共150 | 100% | 25 | 1 | |||||
孝义市 | 100% | 100% | 106 | 1 | 2 | ||||||
汾阳市 | 100% | 100% | 166 | ||||||||
文水县 | 100% | 60 | 1 | 100% | 27 | 3 | |||||
交城县 | 100% | 99% | 58 | 1 | |||||||
柳林县 | 100% | 7 | 100% | 59 | 1 | 1 | |||||
石楼县 | 100% | 53 | 93% | 18 | |||||||
交口县 | 100% | 19 | 93% | 14 | 1 | ||||||
中阳县 | 100% | 48 | 100% | 32 | 1 | ||||||
岚 县 | 100% | 100% | 18 | 1 | |||||||
兴 县 | 100% | 33 | 100% | 25 | 1 | ||||||
临 县 | 100% | 93% | 40 | ||||||||
方山县 | 100% | 3 | 100% | 32 | 1 | ||||||
吕梁市 | 100% | 226 | 150 | 1 | 1 | 97% | 620 | 1 | 8 | 4 | 2 |
备注:1.各县(市、区)在完成系统内六类人员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的同时,需同步将系统内缺失的六类人员数据进行录入并完成住房安全监测。
2.各县(市、区)在完成当前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同时,要及时将排查新增的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危险住房纳入改造计划,并在年底前完成改造。
3.每个县(市、区)至少组织报名10名农村带头工匠进行培训,农村建房需求大、往期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数量多的县(市、区)应适当增加带头工匠的培训名额。
4.各县(市、区)应积极组织申报现代宜居农房试点县工作,并在住建厅公布名单后认真完成相应工作。
5.各县(市、区)应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试点县工作,并在住建部、住建厅公布名单后完成相应工作。
6.各县(市、区)应积极组织申报第八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工作,并在住建部公布名单后认真完成相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