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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60377
发文字号吕住建函〔2023〕71号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1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2023年08月11日

各县(市、区)住建局,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推动建立党建引领下多方参与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机制,实现物业管理与基层社区治理深度融合,以高质量物业服务促进美好家园建设,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践行为群众办实事,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和住宅小区开展“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统筹推进党建引领、精神文明建设、街道(乡镇)属地管理、行政执法进小区、规范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运行、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等工作,探索有效改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居民参与、企业服务的物业管理新格局。

到2023年底,创建省级2个、市级10个、县级不少于3个服务优良、管理规范、环境宜居、特点鲜明、群众满意的“美好家园”小区,以点带面,促进住宅物业管理水平提升。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推动住宅小区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和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领导作用,推进物业服务和物业企业党建全覆盖,强化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建立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和协调共治机制,形成住宅小区治理合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三无小区”清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等,破解居民反应强烈的物业管理问题,提高业主自我管理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居住生活需要。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推动物业管理“三下沉、两融合”,即将物业管理监督权、服务质量评价权、资金使用审核权下沉,物业管理与基层党建、社区治理相融合。发挥基层政府组织协调作用,调动相关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居民、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等积极性,参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以高质量物业服务推进美好家园建设。

三、工作内容和具体安排

(一)制定活动方案(2023年7月27日前)。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具体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并于7月27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送市住建局。

(二)组织活动实施(2023年7月28日-9月24日)。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所辖区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创建美好家园活动,在住宅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价基础上,结合“美好家园”小区原则要求(附件1)和“美好家园”选树标准(附件2),组织开展评价活动。

(三)推选初评名单(2023年9月25日-9月30日)。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参考“美好家园”选树标准,推选并公布县级“美好家园”示范小区不少于3个,于9月24日前,将正式文件的推荐名单与小区案例经验材料(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经验材料中需有图片印证)和案例亮点介绍(亮点介绍不超过200字)一并报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将从中选树并公布10个市级“美好家园”小区,广泛开展宣传,再从评选的市级“美好家园”小区中择优推荐省级“美好家园”小区不超过2个。

(四)复核典型案例(2023年10月10日前)。省、市将对各县(市、区)推荐的省级、市级“美好家园”小区进行复核,复核后适时公布省级、市级“美好家园”小区名单。

(五)总结活动经验(2023年10月底前)。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要梳理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汇总形成工作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市住建局,我市将总结提取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将典型案例报送省住建厅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将此次创建“美好家园”小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作为保障改善民生、推动党建引领下的物业管理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有力抓手,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根据所辖区具体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策划,严密组织,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活动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三)做好工作评估。要以群众满意度为首要评价指标,充分听取居民意见,鼓励引入第三方定期评估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共建美好家园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做好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结合先进基层党组织、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最美物业人评选等活动,选树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并发动行业协会、主流媒体和行业媒体广泛宣传,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美好家园”小区原则要求

            2.“美好家园”选树标准

            3.“美好家园”典型案例经验材料(范例)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1日

(主动公开)

附件1:

“美好家园”小区原则要求

1.小区业主对物业管理满意度高,满意度位于全市前5%(或者小区物业管理投诉率位于全市后5%)。

2.小区党组织健全,所在街道社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物业管理的作用,所在小区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参与的协调运行机制。

3.小区组织开展精神文明活动,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开展“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满足居民美好生活需要。

4.小区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等运行规范。

5.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相关部门投诉、咨询电话。相关部门执法进小区,形成良好的部门协作机制。

6.小区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规范,重大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健全,物业服务企业1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

7.小区环境整洁,共有设施设备维护到位,无违章搭建、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现象,实现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

8.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等信息公示规范,物业费收费率不低于95%。


附件2:

“美好家园”选树标准

物业服务企业名称:                     小区名称:

序号

选树项目

选树内容

评分标准

初评分值

党建引领机制完善(20分)

1.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成立党组织,党组织领导班子合理;是否参与小区治理;党组织架构明确并上墙公示

3


2.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的,自觉接受街道社区上级党组织领导指导;物业服务项目人交叉任职,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积极发挥作用

2


3.是否建立与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小区党支部常态议事协商制度,对涉及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点工作能共同协商解决,至少解决2件涉及小区居民民生实事

5


4.小区有党建活动场所,党建氛围浓厚;通过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或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实现党的工作覆盖

3


5.小区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

2


6.是否设置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

2


7.小区组织开展精神文明活动,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3


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等运行规范(20分)

1.街道社区党组织做好业委会人选推荐把关工作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指导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代行业主委员会部分职责

5


2.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占比不低于50%

5


3.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至少每年向业主公布业主共有部分经营与收益、维修资金使用、经费开支等信息

5


4.定期召开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会议及时组织召集业主共同决策小区重要公共事务并报告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

5


物业管理服务规范高效(40分)

1.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是BBB及以上

4


2.小区业主满意度不低于95%

6


3.小区物业费收费率不低于95%

3


4.小区物业服务信息在显著位置规范公开公示

5


5.小区环境卫生良好,并建立相关台账

5


6.小区绿化养护良好,并建立相关台账

5


7.小区共有设施设备维护良好,并建立相关台账

5


8.开展“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情况

5


9.对于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履行巡查、劝阻、报告职责的情况,并建立相关台账

2


部门执法和专项服务进小区(20分)

1.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相关部门投诉、咨询电话

3


2.小区显著位置公示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运营单位联系电话

3


3.相关部门执法进小区专业运营单位服务进小区,并建立相关台账

4


4.小区无占用堵塞公共和消防通道情形

3


5.小区规范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

3


6.小区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显著位置张贴生活垃圾分类引导标识或标语

2


7.小区显著位置张贴饲养动物相关规定;对违规饲养小动物情形及时劝告

2



附件3:

“美好家园”典型案例经验材料

(范例)

一,基本情况(包含小区名称、地址、建筑面积、户数、物业服务企业名称、小区获得的荣誉等)。

二、活动开展情况(应体现2023年“美好家园”活动开展的具体工作)。

三、工作成效和亮点(应突出2023年“美好家园”活动带来的变化、前后对比照片)。

四、项目八项原则要求满足情况(应对照八项原则要求,逐条说明该项目的实际情况;企业是否存在行政处罚的核实证明)。

五、至少为群众办一件实事(应体现2023年以来为群众办理的便民服务实事,实事应注明时间)。

六、媒体报道情况(应体现2023年以来的媒体报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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