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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60390 | |
发文字号:吕住建函〔2023〕81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1日 |
发文机关: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关 键 字: |
标 题: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组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工作的预通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日期:2023年08月11日 |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组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工作的预通知》(晋建村函〔2023〕490号)文件精神,请各县(市、区)按照文件要求严格审查上报,现提出具体报送要求:
1.申报条件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包括第六批将公布的省级名镇名村)。
2.按省文件评定标准和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名单于8月14日前报回市局村镇科,申报资料电子版以优盘形式于8月31日前报回市局村镇科,如有调整会及时通知,报送地点市住建局五楼512室。
联系人:邓彩虹
电 话:0358-3398055
附件:《关于组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晋建村函〔2023〕490号)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