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60394 | |
发文字号:吕住建函〔2023〕86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1日 |
发文机关: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关 键 字: |
标 题: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日期:2023年08月11日 |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提高建设、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责任意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围绕“三制”“四化”,规范勘察设计质量行为,严格落实重要工程专家论证,市住建局决定开展全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标
通过开展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置,建立健全建设单位落实首要责任监督机制,进一步促进建设、勘察、设计单位严格落实勘察设计质量主体责任,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严格遵守勘察设计质量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自觉强化内部管理,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勘察设计企业从业人员能力,提高全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总体水平。
二、检查范围
(一)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项目。
(二)审批局推送的消防设计审查房屋市政工程项目。
三、检查时间
2023年8月1日-8月31日
四、检查对象
勘察设计行业监管部门,辖区内勘察设计企业,从事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的单位,在建项目勘察、设计质量。
五、检查分组
第一检查组:
组长:高永峰 市住建局质安科科长
成员:张桂芳 建构专家
樊浩浩
韩 鹏 联络员 15534353777
被检查县:市本级、交城县、文水县、孝义市、汾阳市、柳林县
第二检查组:
组 长:延石磊 市住建局质安科副科长
成 员:张锦华 建构专家
李晓军
梁凤贤 联络员 18535811919
被检查县:市经开区、方山县、兴县、岚县、临县、中阳县、石楼县
六、检查内容
(一)行业监管履职方面
行业监管部门对勘察、设计、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单位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组织开展本地区勘察设计市场行为和质量监督检查情况,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含移送线索的查处结果)的情况。
(二)建设单位履职方面
建设单位履行工程勘察设计质量首要责任情况,勘察设计单位履行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主体责任、制定及落实质量管理制度情况,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落实情况,施工图勘察设计、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单位落实审查责任情况。
(三)勘察、设计单位管理方面
1.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制度、技术保障措施、岗位责任制、校审制度、后期施工现场服务制度是否完善;
2.勘察设计技术档案、外业原始记录、内业资料归档管理等是否规范;
3.勘察、设计文件签字、盖章、出图程序是否规范;
4.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设置是否符合规定;
5.各类各专业勘察、设计及注册执业人员是否符合执业规定,培训制度是否完善等;
6.晋建办字〔2019〕155号文件执行情况;
7.其他质量管控制度体系建设情况等。
(四)勘察、设计文件技术方面
1.勘察设计文件落实编制深度规定、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消防安全等情况。重点检查勘察、建筑、结构、消防专业。
2.勘察、设计文件是否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标准规范的情况;
3.勘察项目原始记录是否按照规定记录,记录是否完整;
4.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勘察设计人员是否按照规定在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盖章;
5.设计单位是否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
6.勘察设计重大变更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是否按照晋建办字〔2019〕155号要求对重要建设工程进行界定;
8.无障碍环境建设、配套幼儿园建设、配套通信设施、充电场所等标准规定的执行情况。
9.是否按规定将勘察设计成果上传至“山西省住建厅建筑工程施工图数字化管理信息平台”。
七、检查程序
市住建局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组成检查组,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抽查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办理施工许可证和消防设计审查项目数的10%。
1.各县(市、区)住建局督促受检项目或受检单位准备纸质受检材料一份。受检材料图纸须按勘察、建筑、结构、消防、人防专业分开装订,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专业和文件图纸目录。
2.市局对每个受检项目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下发执法建议书;对存在一般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下发整改通知书。
3.市局综合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对下发执法建议书或整改通知书的项目进行督办,责令各地依法查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及人员。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建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扎实做好各项组织工作,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肃处罚问责。各勘察设计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自查整改工作完成后,市、县级行业监管部门在检查抽查阶段,发现勘察设计单位自查走过场、整改不彻底等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罚。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住建局要认真研判辖区勘察设计质量存在问题和短板,完善监督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提高质量管控自觉性,完善质量管控体系,强化内部质量管理,从源头保障勘察设计质量。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勘察设计单位要按时按要求报送工作报告和相关信息。请各县(市、区)确定一名联系人,并于8月10日前将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市局质安科。
附件:1.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表
2.受检项目材料目录
3.勘察、设计单位检查表
4.勘察设计质量监管部门工作情况检查表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8日
(主动公开)
附件1:
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清单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
勘察 | ||
现场及试验室工作执行标准情况、工程勘察实施情况 | 勘探及取样是否满足要求,勘察技术方法和勘察工作量是否合理。包括勘探点布置是否合理,勘探孔孔距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勘探孔深是否满足规范、设计及施工要求,技术孔、控制性钻孔比例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地质异常段是否加密勘探孔,遇断裂、洞穴等不良地质时勘探孔加深是否足够,取样数量、方法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 |
原位测试手段选用、设备性能、数量、深度是否满足要求,水文地质试验方法选择是否合理(必要时)等。 | ||
室内试验项目是否满足岩土性质、工程类型、设计、施工需要,主要土层试验数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 ||
编制技术文件、工程勘察成果情况 | 岩土层划分依据是否合理、岩土层划分是否正确。 | |
岩土物理力学参数等勘察成果是否准确,地层、水文地质参数、岩土参数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 ||
场地与地基的建筑抗震设计基本条件是否准确,包括场地类别划分、抗震影响基本参数、地震液化的判别是否准确等。 | ||
对地质灾害和特殊性岩土的评价是否正确;水和土对建筑材料腐蚀性影响评价是否正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评价及措施建议是否准确合理。 | ||
场地稳定性、适宜性评价是否准确、全面。 | ||
成果是否经过内部审核、是否按照强制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 ||
工程勘察报告是否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签章,签章是否齐全。 | ||
技术文件内容是否存在重要缺漏。 | ||
是否有其他文字、数据、图纸的错误。 | ||
强制性标准条文 | 是否严格执行。如违反,应指出违反的具体规范条文。 | |
一般标准条文 | 是否违反,影响工程质量程度如何。 | |
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情况 | 项目负责人是否取得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是否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等。 | |
其他工程勘察质量相关内容 | ||
设计 | ||
设计依据 | 设计依据的规范、标准是否准确;基础资料是否满足要求;设计是否执行立项、规划、人防等主管部门批文。 | |
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完整性 | 专业图纸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现行相关规定要求;单位和个人签章是否完备并符合要求;涉及危大工程的是否注明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 |
强制性标准条文 | 是否严格执行。如违反,应指出违反的具体规范条文。 | |
一般标准条文 | 是否违反,影响工程质量程度如何。 | |
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情况 | 项目负责人是否取得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是否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等。 | |
内部审核 | 内部审核制度是否完善,校审意见单是否齐全,内部评审、方案会审记录是否齐全,专业间互提资料单是否齐全,内部各级复、审核意见是否落实全面,文件的签署、专业会签是否完整。 | |
初步设计审查落实 | 施工图设计中是否说明初步设计专家意见(包括其它评审意见)的执行情况。 | |
设计交底 | 是否按照要求执行设计交底制度,是否按照要求执行图纸会审制度。 | |
设计文件修改、变更 | 设计文件修改、变更是否合理,设计变更是否履行规定的程序。 | |
建筑 | 设计合理性、经济性、安全性等总体情况 | 总平面设计是否满足规划部门要求,单体建筑功能、主要特征等是否符合立项、规划部门要求,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述是否全面,并满足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绿色建筑设计目标是否明确,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拟采取的相应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并符合规范要求。 |
建筑设计质量检查要点 | 平面布置中功能分区是否明确,交通组织是否合理,楼层净高尺寸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消防设计是否满足有关要求,消防车道、消防登高救援场地、建筑间距、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疏散距离、疏散宽度及防火构造措施等是否满足相应的规定。无障碍设计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项目的使用功能是否满足相关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等。 | |
结构 | 设计合理性、经济性、安全性等总体情况 | 结构选型、结构布置是否存在不合理或投资浪费等问题;荷载取值、结构计算、结构安全等级、结构重要性系数、结构使用年限及耐久性、抗震设防类别和抗震等级、抗震构造措施等是否符合规范。 |
地基基础设计质量检查要点 | 基础选型及埋深、天然地基持力层、桩端持力层及进入持力层的深度是否合理,是否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及整体稳定要求。抗浮设防水位是否正确,采取的抗浮措施是否合理、可靠。 | |
上部结构及地下室结构设计质量要点 | 是否合理设置变形缝,采用的结构体系和结构布置是否合理;钢结构、大跨度空间结构所采用的结构方案是否合理,是否满足稳定设计要求,支撑系统及主要节点和支座形式是否合理、可行;幕墙结构选取的结构形式是否合理、安全、设计参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计入幕墙对主体结构的荷载作用;大体积混凝土结构与超长结构的处理措施是否合理;结构构件配筋、钢结构构造等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 |
消防 | 设计合理性、经济性、安全性等总体情况 | 总平面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平面布置、安全出口布置、消防电梯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消防设施的设置是否合理、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是否合理、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
消防设计质量检查要点 | 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建筑类别,建筑耐火等级,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总平面部局和平面布置:总平面布置,防火分区和层数,平面布置,安全疏散和避难;建筑构造防火:防火墙,建筑构件和管道井,屋顶、闷顶和建筑缝隙,疏散楼梯和疏散楼梯,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天桥、栈桥和管沟,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灭火救援设施:消防车道,救援场地和入口,消防电梯, 直升机停机坪;消防设施的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和排烟设施;消防电气: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 |
是否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配套幼儿园建设、配套通信设施、充电场所等标准规定。 |
附件2:
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表
检查部门: 检查时间: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
建筑类型 (可多选) | □一般项目 □保障性住房 □超限高层建筑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涉及公共安全的公共建筑 □其他房屋市政工程 □非房屋市政类特殊建设工程项目 | ||||||||||||||
规模及投资 | 建筑面积: m2 | 高度: m | 地上 层; 地下 层 | 投资: 万元 | 其他规模参数: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 质量问题 | 违法违规行为处理 | ||||||||||
违反(错审漏审)强制性条文数 | 违反(错审漏审)一般性条文数 | 其他 | 责令改正(次) | 罚款(元) | 其他处理 | ||||||||||
建设单位 | |||||||||||||||
勘察单位 | |||||||||||||||
设计单位 | |||||||||||||||
消防设计技术 审查机构 | - | ||||||||||||||
配建情况 | 无障碍环境建设 | 配套幼儿园建设 | 配套通信设施 | 充电场所 | |||||||||||
说明: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填写:有或无
2.“配建情况”填写:已同步设计、未同步设计、无需配建。非房屋市政类特殊建设工程项目,可不填写该项。
附件3:
受检项目材料目录
一、质量终身责任制材料
(一)建设、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执业资格,所在单位,变更情况等;
(二)建设、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三)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若需补充材料,请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及时补充提供。)
二、勘察设计文件
(一)工程勘察
1.工程勘察合同文本;(建设单位、勘察单位提供)
2.勘察大纲(纲要);(勘察单位提供)
3.现场钻探、原位测试、测量及土工试验的原始记录;(勘察单位提供)
4.经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含文字、图表、照片);(勘察单位提供)
5.勘察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勘察单位提供)
(二)工程设计
1.工程设计合同文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供)
2.相关专业工程设计图纸(分专业装订);(设计单位提供)
3.结构计算书;(设计单位提供)
4.设计依据(立项批复及规划许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供)
5.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设计单位提供)
(三)消防设计技术审查
审查合格报告书(包括审查意见书和勘察设计单位修改文件)。
(若公开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需提供履约保函、中标通知书)
三、幼儿园、充电场所等配建落实情况(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供)
四、质量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实地检查勘察、设计单位时提供)
五、勘察设计单位市场行为佐证材料
1.受检项目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提供)
2.受检项目图纸签章的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执业证书(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提供)
附件4:
勘察设计检查项目汇总表
表1:2020年以后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勘察单位 | 设计单位 | 保障房(是、否) | 超限高层(是、否) |
表2:出具消防设计审查合格书的特殊建设工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勘察单位 | 设计单位 | 保障房(是、否) | 超限高层(是、否) |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