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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60396 | |
发文字号:吕住建发〔2023〕26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1日 |
发文机关: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关 键 字: |
标 题:关于印发《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日期:2023年08月11日 |
现将《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4日
(主动公开)
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2020年汾阳市“11·12”污水处理厂进厂干管改造工程项目中毒和窒息较大事故和2023年孝义市“3·23”某药厂密封沉淀池较大事故教训,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排查整治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好住建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坚决遏制住建领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频发势头,决定在全市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一、整治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各项安全措施落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解决有限空间作业突出安全问题,有效提升防范化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范围
全市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行业领域。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宣传培训,做到全覆盖、全知晓
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大有限空间作业基本知识、作业规程、风险辨识和科学施救等知识宣传培训力度。深入开展入企服务,把宣传资料发放至每一个企业、每一个项目,确保实现全覆盖。要积极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培训,全面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要对全体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辖区内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和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升基层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水平。未经培训,从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二)加强排查整治,做到全方位、无死角
各级住建部门和有关企业,要严格对照省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特别规定》(晋建质字〔2021〕123号)要求,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内在建项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分类分批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现闭环管理,切实将隐患消除在萌芽之时、事故之前。重点排查以下事项:
1.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履行作业审批制度及监护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3.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现场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实施应急演练。
4.作业人员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正确、监护人员是否在现场或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5.委托分包、外包作业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分包、外包作业单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三)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全排查、无遗漏
各项目参建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有关专项预案,强化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杜绝各类“三违”行为。要将外来施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管理,强化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审核,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职责。要在抓好从业人员日常教育培训的同时,重点要开展好事故警示教育工作,要对事故进行认真的剖析和学习,教育员工熟悉岗位安全风险,掌握岗位操作规程,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各有关企业和项目要规范设置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识,对有限空间进行确认并登记建档,完善有限空间名称、地点、类型、危险因素、负责人等基本信息,在企业、项目最醒目位置设置有限空间风险公告牌,切实做好风险预警。同时,采取“喷涂、张贴、树立警示牌”等方式,在有限空间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作业及外来人员能够第一时间发现企业或项目的有限空间,了解不同有限空间地点的危险属性,掌握应急处理措施。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23年9月底结束。
(一)宣传培训和自查自改(7月底前)。各县(市、区)住建局,市经开区建设局、市质安中心要按照重点任务要求,开展大宣传,抓好大培训,确保每一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知识和作业能力及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企业要全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做到“七个一”:围绕本通知所列的“排查重点事项”,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强弱项、补短板,全面提升安全管控能力;实施一次风险辨识,及时掌握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及危险有害因素,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风险告知牌;建立一本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列出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完善一套管理制度,明确有限空间作业岗前培训要求、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开展一次全员专项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给每一个作业班组发放一本有限空间宣传图册;给每一位员工一张风险提示卡片,全力营造人人知晓有限空间风险、人人参与风险管控的浓厚氛围。
(二)监督检查(8月底前)。各县(市、区)住建局,市经开区建设局、市质安中心要根据企业自查情况,组织力量,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和项目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采取实地核查、谈话了解和现场考试等方式,对企业宣传情况、培训成效、标识设立和自查整改情况等进行检查;企业开展过有限空间作业的,要对其作业记录进行复核,帮助企业规范作业。对发现企业和项目有限空间辨识、评估存在遗漏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下达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对排查治理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依法给予严肃处置;在专项整治期间,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以及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的,一律依法对项目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人员实行“一案双罚”、从严处罚。
(三)市级督查(9月底前)。市住建局将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要求进行督查。对各县(市、区)住建局,市经开区建设局、市质安中心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指导,评估宣传、培训、检查成效,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企业和项目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完善举措、推动工作,倒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认清严峻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各级住建部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强化对监管领域和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充分认识有限空间作业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加强高温天气易导致火灾、爆炸、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等事故的防范。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密组织实施。各级住建部门要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分管领导要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自查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报警,严禁盲目施救。
(三)严格执法问责,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级住建部门要将执法检查贯穿专项整治始终,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执法“宽、松、软”;对排查治理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罚;对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要求,进行挂牌督办,严肃问责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经开区建设局、市质安中心要于7月15日前将工作联系人报送市局;在8月1日、9月1日前分别报送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工作进度、督促指导、建立机制、宣传发动等工作情况和典型做法)并通报整治情况;在10月1日前将专项整治总体情况报市局。
联系人:韩 鹏
电 话:0358-3398056
邮 箱:llzjjzak@163.com
附件: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表
附件: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检查时间: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1 |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 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 |
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 |||
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 |||
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 |||
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 |||
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 |||
2 | 管理台账 | 是否完成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 | |
是否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 | |||
是否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 |||
3 | 应急救援 演练 | 是否根据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特点,制定应急预案 | |
是否定期进行了演练,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是否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 | |||
4 | 宣传培训 | 是否张贴大型宣传海报、向每一个班组发放一本有限空间宣传图册,向每一位员工发放一张风险提示卡片 | |
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培训是否包括: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 |||
培训是否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人员签字确认 | |||
5 | 安全设备 设施配备 | 是否按标准配置气体检测设备 | |
是否按标准配置通风换气设备 | |||
是否按标准配置安全警示标示 | |||
是否按标准配置应急救援设备 | |||
6 | 承发包 管理 | 有限空间作业承包方是否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 | |
是否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 |||
7 | 作业现场 管理 | 作业前,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是否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并告知作业方案和可能存在的有害因素防控措施 | |
是否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测定氧含量和有害气体的含量,并根据测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 |||
有限空间出入口是否畅通 | |||
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 |||
作业前是否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 |||
作业人员与外部是否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 |||
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 |||
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安全绳或安全带 | |||
作业过程中是否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 |||
7 | 作业现场 管理 | 作业过程中,是否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 | |
是否安排监护人员,密切监视作业状况,不得离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 |||
是否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