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4-04908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1月12日 |
| 标 题: | 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乱象随手拍活动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吕住建函〔2023〕38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1月12日 |
各县(市、区)住建局、环卫或整治中心(局、综治办),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孝义市城管局,兴县、石楼县公用事业局,柳林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方山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群众监督机制,经研究决定,将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乱象随手拍活动,旨在发动全民参与农村环境卫生保护和监督,为全市乡村振兴奠定良好的卫生环境,具体活动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活动主题
农村生活垃圾随手拍,争做美好环境监督员。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长期开展。
三、活动安排和要求
(一)广泛发动参与。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在本县(市、区)主要电视媒体、公众号、短视频平台进行宣传,并动员职工、群众进行微信群、朋友圈转发,提高群众知晓度。
要发动全民广泛参与,通过扫描或识别“随手拍”二维码,进入《吕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乱象随手拍》小程序,选择存在农村垃圾问题的地区并拍照上传,即时反馈身边的农村环境问题。同时要倡导广大居民群众自觉清扫自家房前屋后卫生,主动做到不随意丢弃或倾倒垃圾,共同守护美好家园。各县(市、区)要在6月15日前将宣传情况报送市住建局村镇科。
(二)积极落实整改。市级将针对群众随手拍反馈的问题每日向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进行分发并督促整改。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及时对问题进行核实,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原则上应在次日清理完成,对短期内确实无法整改完成的,应出具情况说明,并明确整改时间,限期整改,问题整改完成后要及时报送整改台账。对留有联系方式的反馈问题,要及时将整改情况向群众进行反馈。
(三)落实监督问责。市级将每月通报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将重点对问题反映突出的县(市、区)进行督导,对整改成效缓慢县(市、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问题严重的县(市、区)将建议有关部门问责处理。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