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月”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大交叉大联合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1-12 18:41:29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经开区建设局局相关科室(中心):

按照市住建局《2023年“安全月”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大交叉大联合执法检查方案》《2023年“安全月”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大交叉大联合检查的通知》和《2023年“安全月”高层建筑结构和物业消防管理大交叉大联合检查的通知》,组织开展吕梁市 2023 年“安全月”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大交叉大联合执法,对建筑施工、自建房和高层建筑消防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共组织由各县分管副局长带队的检查组14个,抽查房建市政项目33个,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225条,各检查组发现15个项目存在重大隐患22条。抽查175栋自建房和16份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共发现问题35个。抽查103栋既有高层建筑,发现结构安全存在问题1条,物业消防管理存在问题215条。

二、存在问题

(一)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方面

1.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到岗履职情况较差;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3.起重机械未办理使用登记;

4.专项施工方案未报审、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

5.未竣工建筑内设施宿舍。

(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方面

1.部分经营性自建房已采取管控措施,但周边仍有人群聚集; 

2.部分自建房信息填报不准确,未按规定进行鉴定;

3.部分鉴定为 C、D 级的经营性自建房仅采取了管控措施,整治工作推进较慢。

(三)高层建筑结构安全和物业消防管理方面

1.部分小区未经消防验收即投入使用;

2.部分小区违规建造彩钢房;

3.未配备具有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专业人员、防火巡查检查台账及消防器材日常维护记录不完善,物业企业和开发商未明确消防责任。

三、处理意见

(一)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和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处置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字〔2019〕235号)和《关于做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和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处置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字〔2019〕237号)对存在重大隐患项目由属地住建部门责令改正并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重大隐患台账见附件)。

(二)将项目经理、总监不在岗的项目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通报批评,对施工单位通报批评,对项目经理、总监扣综合信用分3分,不良信用信息进行全市通报,并记入“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布期一年。

(三)自建房和高层建筑消防交叉检查发现问题由各县工作专班根据检查反馈问题清单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狠抓问题整改。各参建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举一反三,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管理,持续抓好施工安全、扬尘治理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强化危大工程管理,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对排查整治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认真梳理,建立台账,逐一销号,整改到位。 

(二)严格违规处理。各县(市、区)住建局、市经开区建设局市质安中心要压实监管责任,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法规条例落实到工作中,建立责任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履职尽责做好监管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力、整改消极怠慢、存在重大隐患的问题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采取约谈、通报批评、停工整改、记录不良行为信息等信用惩戒措施,同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罚。

(三)做好信息上报。各级住建部门要针对交叉检查的建筑施工、自建房和高层消防发现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缺补漏,不留死角,逐一排查,督促各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问题,确保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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