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6-0858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1月0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农村生活垃圾倾倒问题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住建发〔2025〕43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06日

各县(市、区)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石楼县(交口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孝义市城市管理局兴县公用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交口县公用事业和城乡环境服务中心、岚县城乡环卫和市政服务中心、文水县环卫服务中心、柳林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方山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汾阳市园林环卫中心

近期,我市部分区域发现存在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未规范收运处置及简单就地掩埋等问题,不仅破坏农村人居环境,更对土壤、水源等生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切实解决农村生活垃圾违规倾倒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保障全市生态环境安全稳定,现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倾倒问题排查整治方案》,请各县(市、区)认真贯彻执行,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2日               2025年12月12日           

农村生活垃圾倾倒问题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委、政府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倾倒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切实解决农村生活垃圾违规倾倒突出问题,不断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全面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保障全市生态环境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全覆盖、无死角、彻底清理、长效巩固”原则,全面排查整治全市农村范围内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随意倾倒、城市垃圾违规转运至农村等突出问题。健全农村生活垃圾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跨区域垃圾转运监管力度,补齐收运处置设施短板,完善“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域处理”集中收运模式,建立城乡统筹、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长效治理机制,确保2025年底前,全市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基本消除,农村生活垃圾倾倒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打造干净整洁、生态宜居的农村人居环境。

二、主要任务

本次专项整治覆盖全市行政村及自然村,聚焦以下五类重点内容:

(一)重点区域积存垃圾:对村庄周边、沿河岸线、城乡结合部、田间地头、道路两侧、涵洞道桥周边、深沟险壑等隐蔽区域长期堆积的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

(二)非正规垃圾处理问题:坚决取缔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严厉查处就地掩埋、露天焚烧垃圾等违法行为,杜绝城市垃圾跨区域违规转运至农村倾倒,对排查发现的非正规堆放点实行 “整治一处、销号一处” 台账化管理。

(三)垃圾收运体系短板:深入排查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各环节薄弱环节,重点补齐密闭式收集点、压缩式中转站、密闭式运输车辆等设施缺口,逐步取缔露天垃圾收集池。

(四)分类治理落实问题:核查生活垃圾分类“四分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渣土、其他垃圾)推行情况,重点整治分类收集亭配置不足、可回收物分拣不到位等问题。

(五)跨区域违规转运问题:重点排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未经许可擅自转运至农村的行为,摸清违规运输车辆路线、倾倒源头、责任主体等关键信息,建立跨部门联合查处机制,杜绝城市建筑垃圾混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三、工作步骤

(一)专项整治阶段(1212—1214日)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本阶段内全面摸排农村生活垃圾倾倒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期进度,确保专项整治任务如期保质完成。

(二)督导检查阶段(1215120日)

坚持边整治、边督导、边完善,强化分级督导验收。市住建局和市农业农村局每周抽取1天的时间,对各县(市、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暗访督导。各县(市、区)要对所辖乡、镇专项整治推进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导,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验收,形成专题工作报告。

(三)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

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对成效显著的地区,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整治不力、问题突出的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指导各地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长效管护机制。

四、职责分工

(一)市级部门职责

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城镇垃圾违法违规向农村地区转移的监督管理,持续巩固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效

市农业农村局:落实农业生产废弃物、畜禽粪污及秸秆资源化利用;立足我市实际,配合做好村庄保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等督促指导。

(二)县级职责

县级住建部门:牵头组织本辖区排查整治,建立问题台账并督促销号;推进农村垃圾收集点、中转站建设升级;监管第三方运营企业;汇总上报乡镇整治数据。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落实农业生产废弃物、畜禽粪污及秸秆资源化利用;结合本地实际,配合做好村庄保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等督促指导;指导乡镇清理农田、村庄公共区域及村庄周边、深沟险壑内垃圾并投放到指定垃圾收集点。

(三)乡镇(街道)职责

牵头组织辖区内拉网式排查,建立“一村一档”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督促行政村完成垃圾清理、设施维护等任务。巡查管控辖区内重点区域、交通要道,及时发现并上报查处垃圾违规转运倾倒行为;配合县级联合执法队伍开展专项检查和夜查行动。宣传专项整治政策和垃圾分类知识,公布举报渠道;组织修订村规民约,引导村民参与垃圾治理。

(四)村级职责

负责本村辖区内垃圾日常清扫、分类收集和暂存,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排查整治村内及周边隐蔽区域垃圾堆放点,协助溯源核查。管理维护村内垃圾收集亭、分类垃圾桶等设施,及时上报破损情况;监督村民垃圾分类投放,通过村广播、宣传栏、微信群等宣传违规垃圾倾倒危害和举报方式,鼓励村民提供违规线索。配合乡镇和县级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垃圾清运、设施建设中的村民沟通协调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督促相关部门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完善部门协同,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机制,协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杜绝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二)强化督导检查。住建农业农村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导,县相关部门对整改重点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加强部门合作。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此项工作汇报当地政府,住建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形成协同配合机制。

(四)建立工作台账。县(市、区)要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倾倒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1214日前要完成所有农村生活垃圾违规倾倒点排查,形成报告住建农业农村报送,之后每周排查一次,实行立行立改销号制度。

(五)做好宣传引导。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中来,营造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附件:

XX县农村生活垃圾倾倒问题排查整治台账

序号

乡镇

所属

行政村

垃圾堆放点位置(具体到经纬度)

形成原因

垃圾堆放点照片(整改前)

累计清运垃圾乱堆乱倒数量(吨)

整改后照片

负责部门

垃圾收运

处置路线































填报人及电话:                                                    填报时间:


填报说明:1.所属行政村:明确垃圾堆放点所属的行政村管辖范围。2.垃圾堆放点位置:垃圾堆体所在场地类型,填河塘沟渠及两侧、交通干道两侧、农田、边坡荒地、废弃工矿场地、山谷等;需精确到具体到经纬度。3.形成原因:填写县级、乡镇、村委会指定堆放或违法违规倾倒、群众乱丢乱扔等。4.垃圾堆放点照片:实地拍摄照片,照片中要求有经纬度、地址、拍摄时间等水印内容。5.累计清运垃圾乱堆乱倒数量: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实际清运量,单位为吨。6.整改后垃圾堆放点照片:完成清运后实地拍摄照片,照片中要求有经纬度、地址、拍摄时间等水印内容。7.垃圾收运处置路线:详细填写村庄生活垃圾从收集点到垃圾处理场的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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