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6-37928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6年07月06日 | |
| 标 题: | 关于第67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 ||
| 发文字号: | 吕住建函〔2026〕24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07月06日 |
市残联:
现就薛增平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的建议》,结合我局职能及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工作,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持续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保障残疾人出行便利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在小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同步建设盲道、无障碍坡道、无障碍卫生间等设施,确保应建尽建、标准合规。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及时清理占用盲道、损坏无障碍设施等问题,保障设施完好可用。
二、深化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兼顾残疾人居住需求在老旧小区改造中,优先推进无障碍通行设施建设,平整小区道路、增设无障碍坡道与防滑扶手,实现单元门口、公共区域无障碍贯通。配套完善适老化休息座椅、健身设施、照明及安防监控系统,打造安全便捷的居住环境。同步优化小区公共服务空间,提升残疾人日常活动便利性,切实改善居住品质吕梁市人民政府。
三、加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破解残疾人上下楼难题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落实省、市财政补助政策,优化管线布局、预留电梯井位,降低施工成本与居民负担。对有残疾人、老年人的高层住户予以重点支持,简化流程、强化服务,全力破解出行障碍。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加装电梯253部,惠及群众 2500余户,后续将持续扩大覆盖范围,切实提升残疾人出行便捷度吕梁市人民政府。
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建设改造成效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居民参与的监管机制,在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全流程落实无障碍建设要求。明确物业、社区等主体管护责任,定期检修维护无障碍设施、电梯等设备,确保长期稳定运行。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公众无障碍意识,营造关爱残疾人、共建共享宜居环境的良好氛围吕梁市人民政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把无障碍环境建设作为民生重点工作,与残疾人保障政策协同发力,不断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切实增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