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6-44210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6年08月04日 | |
| 标 题: | 关于政协吕梁市四届五次会议D类第103号提案的答复 | ||
| 发文字号: | 吕住建函〔2026〕62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08月04日 |
高晓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市住宅小区停车管理与物业收费规范化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秩序整治及物业收费规范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您的提案精准聚焦当前我市小区“停车难、收费乱、管理差、监督弱”等民生痛点、治理难点,问题剖析深刻、对策建议详实,对我市提升住宅小区精细化治理水平、化解物业矛盾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收到提案后,市住建局作为主办单位,联合会办单位市发改委围绕提案建议认真研究、逐项梳理,结合工作职责逐一答复。
一、省市法规层层细化,停车规划有据可依
(一)根据《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内业主的停车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第五十五条规定“拟出售、出租的车位、车库数
量少于本区域要求购买、承租车位、车库业主的房屋套数时,应当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确定,一户业主只能购买、承租一个车位或者车库”。
(二)根据《吕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物业服务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库),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业主的需要,由当事双方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归属。车位(库)有空余的,可临时出租给本区域外的单位或者个人”。
二、规范物业收费标准,破解质价不符问题
针对物业收费、停车收费不规范问题,2017年市发改委联合市住建局、原市房产局联合印发了《吕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吕发改价服发〔2017〕425号),该标准的制定,让物业服务收费有据可依。文件对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做了具体规定,即:1、基本要求;2、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3、共用部位维修养护、4、公共秩序维护、5、环境卫生、6、绿化养护。将物业服务内容分了五个等级,对应的服务内容等级,分别制定了各等级收费标准。同时,制定了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即:露天停车位30元/月,非露天停车位40元/月,机械复式智能车位60元/月,该政策的出台进一步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规范停车收费标准,构建阳光透明的收费体系。
三、加强物业公示制度,强化费用公示公开
结合近几年开展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我局印发《关于在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开展 “五亮”活动的通知》,通过开展“五亮”活动,实现物业服务信息公开标准化、常态化、数字化,逐步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信息公开机制,畅通业主监督渠道,要求所有住宅小区在出入口、楼栋公示栏、业主微信群等线上线下平台,长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公示信息做到全面、真实、及时,接受全体业主监督,形成 “阳光公示 - 群众监督 - 服务提升” 的良性循环,截止目前,我市专业化物业服务小区1152个,“五亮”已全部实现全覆盖。同步利用山西省智慧物业平台,“五亮”内容已在线上同步公示,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公示,推动我市物业服务信息公开透明,进一步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四、建立履约评价机制,多方联动评价“红黑榜”
为整顿和规范物业服务行业市场秩序,营造“奖优惩劣”的鲜明导向和“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根据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打好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突击战”的工作方案》(厅字〔2025〕23号)文件,2025年我局印发了《吕梁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履约情况评价标准(试行)》(吕房高工作专班办规〔2025〕1号)文件,建立由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牵头,业主代表、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物业服务综合评价机制,针对住宅小区人员管理、服务管理、安全应急管理、文明创建、信息公开、矛盾调解、满意度等相关内容进行评价,要求全市实行专业化物业服务管理的住宅小区全面进行履约评价,截止5月底,全市通过履约评价有120个优秀,642个合格,63个不合格,履约评价全部完成。共评定物业企业“红黑榜”4批次,其中红榜33户、黑榜25户。通过对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履约评价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应用,对评定为“优秀”的物业服务企业在“红榜”评定时适当加分,在评定为“不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由属地乡镇(街道)约谈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并限期整改,同步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如不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到位,应当启动解聘程序。
五、完善企业考核机制,建立优胜劣汰准入退出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业经营行为,健全行业监管长效机制,我局常态化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以信用监管为抓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优胜劣汰的行业准入退出管理机制,全面激活物业行业发展内生动力。2025年度全市累计510家物业服务企业完成信用评价,其中,获评A级企业33家、B级企业140家、C级企业230家、D级企业107家。我局严格落实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政策,精准实施差异化奖惩举措,对C级企业加强常态化督导、限期整改提升,督促企业补齐服务短板、规范经营管理;针对评定为D级的物业企业,联动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约束惩戒,通过健全完善信用考核与准入退出闭环机制,构建“宽进严出、优胜劣汰、动态清零”的行业监管新格局,有效倒逼物业服务企业压实主体责任、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效,推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化、高质量良性发展。
六、多方部门联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为持续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整治行业乱象、化解行业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我局坚持部门协同、持续加大行业执法检查与专项整治力度。2025年度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开展房地产市场“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全程严格按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公开检查结果的工作原则开展督导检查,累计抽查物业服务企业60个项目,重点围绕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公共区域运维管理、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物业合同履约、公共收益使用公示、环境卫生治理等关键领域开展全面排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服务不规范、制度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公示信息不齐全等各类问题,检查组现场下达责令整改文书,限期闭环整改。通过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有效整治物业服务行业各类违规乱象,规范物业企业经营服务行为,全力推动我市房地产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七、深化多维宣传培训,提升企业服务标准
为全面规范全市物业管理行业秩序,提升物业服务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我局面向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街道(乡镇)及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负责人、业务骨干,常态化开展多维宣传培训工作,着力夯实行业治理与服务能力。2025年10月29日至31日,我局在离石区委党校举办全市物业服务和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班,邀请行业专家围绕物业管理运营、党建联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纠纷调处及应急处置等实务内容开展全方位授课,有效补齐从业人员业务短板、强化安全履职能力;2026年1月,特邀省内物业专家开展《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专题解读培训,结合本地实际拆解政策要点、解答行业疑难,助力从业人员精准把握管理标准、规范履职流程。同时,我局持续抓实政策普及落地工作,2025年度编制印发《物业管理口袋书》《物业管理政策法规》500余册并全部发放至各物业企业及基层监管岗位,2026年结合群众诉求处置实际,编撰印发《吕梁市住宅小区日常物业投诉政策问答汇编》,进一步规范物业投诉处置全流程标准,全方位提升行业人员专业素养、服务质效和基层物业治理水平,推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标准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八、积极修订标准,推动物业服务标准化
为积极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省住建厅关于物业服务领域整治和标准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近期我局组织各县(市、区)住建局及市发改、市市场、市城管等相关单位召开吕梁市物业服务标准修订座谈会,广泛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全面对标《山西省住宅物业服务标准》(DBJ/T 292-2023),围绕基础服务及客户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六大核心模块,细化服务内容、明确质量标准、划分服务等级,修订我市物业服务标准,进一步推动我市物业服务行业朝着标准化、精细化、高品质方向稳步迈进,真正实现“企业有标可依、业主有据监督、行业有规可管”。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