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住建局 更新时间:2021-10-1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吕梁市住建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和“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住建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健全领导机制,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因素,及时调整信息管理人员,定期分析研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促推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省、市有关规章和文件要求,结合城市建设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住建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内容,细化公开程序,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内容、公开的项目、形式及落实信息公开的措施。同时,完善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 “谁审批、谁负责”,有效保障住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规范性和针对性。

  (三)健全工作平台,增进互动沟通。结合全市政府部门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行行业信息公开集约化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内容信息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3

—16

15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自然人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提升;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加强;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下一步,我办主要做好以下几点重点工作: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及时性,注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实现信息公开的常态化;二是加大政务公开规范性建设,逐步理顺和克服影响政务公开的不利因素;三是加强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教育。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报告事项。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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