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2-03137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2月04日 |
标 题: | 吕梁市体育局关于加强运动员技术等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体发〔2021〕11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2月04日 |
吕梁市体育局关于加强运动员技术等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为持续强化我市体育运动员队伍建设,规范我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加强内部监管,防止一人包揽,无人监管情况出现,根据《山西省体育局关于加强运动员技术等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晋体竞〔202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监督管理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我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体育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纪委监委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市体育局竞赛训练科、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纪委监委驻机关纪检监察组、竞赛训练科、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竞赛训练科。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一)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严格按照《吕梁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审核、公示、授予等工作,并按照要求报市体育局备案。
申请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需对提出申请的运动员各项资料进行初审,经审核确认无误后,报市体育局竞赛训练科。
(二)市体育局竞赛训练科严格按照《吕梁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审核、公示、授予等工作,并按照要求报省体育局备案。
申请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市体育局竞赛训练科需对提出申请的运动员各项资料进行初审,经省体育局各项目运动中心确认无误后,报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
(三)市纪委监委驻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受理申请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审核工作过程中的信访、举报事项,并按照职责对该项工作过程中有关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市纪委监委驻机关纪检监察组选派人员全过程、全流程监督检查申请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审核工作,发挥内部监督管理作用,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
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吕梁市体育局竞赛训练科主动在体教联盟网站向社会公开运动员技术等级公示、授予文件,公示时间7天,并同时公布竞赛训练科办公电话和市纪委监委驻机关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接受群众举报,严防“暗箱” 操作。
吕梁市体育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