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2-03726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7月13日 |
标 题: | 吕梁市体育局参加省以上比赛经费开支标准及管理办法 | ||
发文字号: | 吕体发〔2021〕57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7月13日 |
吕梁市体育局参加省以上比赛经费开支标准及管理办法
为保证我市代表队参加省以上各项比赛经费支出科学合理,财务管理规范有序,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我局参加省以上各项比赛经费开支标准及管理办法。
一、经费开支标准
1、食宿费
食宿费按照每次比赛规定标准执行。各代表队在会期间不支出宴请招待费。
2、夜餐费标准及规定
根据比赛日程安排,夜晚有比赛任务的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给予夜餐补助,补助标准为运动员、教练员每人每夜40元,工作人员每人每夜30元。比赛结束,回局报销。
3、级别运动员增减体重营养标准及规定
级别运动员在赛前需增加或降低体重所需营养费,由各领队根据实际情况控制掌握,费用控制在每人300元以内。
4、医药卫生费标准与规定
按在册人员每人每天10元统筹开支。如出现特殊情况,由领队与教练协商,就近及时治疗,按实际支出实报实销,但需严格把握。
5、饮料费标准
按在册人员每人每天10元统筹开支。
6、差旅费标准及规定
在册人员按照市财政规定,往返每人每天按180元补助标准执行,其中伙食补助每人每天100元,市内交通补助每人每天80元。在册人员原则上乘坐火车或长途汽车,车船费按实际行程费用报销,超标部分自理。运动队需要包车的,经批准后,按实际支出费用报销,需要特殊安排的运动员、教练员,经批准后,可按特例执行。
7、保险费、体检费标准及规定
按各项目比赛规程要求,凡需进行体检和交纳保险的项目都按规定执行。体检由各代表队教练或领队组织运动员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保险除基层代表自行购买外,由局统一购买,费用实报实销。
8、服装费支出标准
按在册人员每人配备运动外套一套,运动鞋一双,比赛专用服装,标准每人不超800元,由局统一购置。特殊项目超标准的,经批准后由局统一购置。
9、训练支出标准及规定
(1)按在册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外训运动员、教练员除外)实有人数,每人每天补助不超60元,由各训练单位核准总数后一并拨付。
(2)外训金牌、银牌、铜牌运动员赛前按1000元、800元、600元标准给予营养补助,其教练员按600元标准发放实物以示鼓励。
(3)协作队员所在训练单位,赛前由局领导组前往沟通,并予以礼品相赠,标准由局党组确定。
(4)赛前、赛中需进行活动运作的项目,由局党组研究决定。
(5)特殊队员的处理由备战领导组提交局党组研究决定。
10、奖金支出标准及规定
由市体育局起草奖励办法,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统一拨付市体育局发放。
二、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按照上述各项支出标准及规定,由市体育局竞训科按参赛项目规程及补充通知分别做出预算,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局长批准执行。按照预算,由各领队赛前向财务室统一借款,比赛结束后按财务规定程序报销。
吕梁市体育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