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2-56239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6月08日 |
标 题: | 吕梁市体育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 ||
发文字号: | 吕体发〔2022〕40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6月08日 |
吕梁市体育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今年6月是我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宣传贯彻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月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体育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紧扣主题,加大宣贯力度
紧扣“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这一活动主题,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集中重温《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政府五十六条细化措施及市七十七条实施细则”宣传学习贯彻活动,并充分利用标语、专题培训会、系统职工会议等形式向全市体育系统干部职工宣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
二、组织开展各项专题活动
(一)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积极参与“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发放安全生产资料,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体育法》《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体育法律法规,扩大活动影响力。各县(市、区)体育部门要积极参与当地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宣传、普及各类体育法规和应急处置办法,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风险意识。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卫体局、市体育局办公室
(二)开展“体育场所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重点加强游泳和漂流场所开放运行的安全规范管理,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体育经营许可证》办理情况、安全警示标志、救生员、救生器材配备及救护应急预案等安全防范工作进行逐一排查,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存在无证经营、安全隐患突出等游泳、漂流场所进行限期停业整改,切实保障广大游泳爱好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卫体局、市体育局产业科
(三)加强赛事活动安全监管。进一步夯实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做到职责清晰、措施到位。切实加强事前指导服务与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重点对比赛场馆(活动场地)、设备设施、器材器械、观众看台、交通事项等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全面排查隐患、堵塞漏洞。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熔断机制,在办赛条件发生变化,特别是发生疫情风险时,及时作出调整,在不具备办赛条件的情况下,叫停赛事活动,确保安全可控。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卫体局、市公共体育服务中心、市体育局群体科、市体育局青少科
(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结合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在承办体育活动、安装健身设施的同时,把体育运动注意事项和科学健身知识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另外,通过充分利用吕梁体育栏目和微信等新媒体,将体育安全宣传渗透到社区和家庭,切实提升企业、协会和个人的安全风险意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卫体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五)组织开展专题应急演练活动。全市各游泳、漂流场所6月份要针对性地至少组织1次救生演练,并主动邀请市县两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指导,有效检验运营单位应急救援水平,不断提高应对突发溺水事件的能力。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卫体局、市体育局产业科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要高度重视、强化统筹,各专题活动要责任到人,每周一将上周活动开展情况(文字、图片等资料)报送市体育局产业科,6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联系人:冯霞 联系电话:18435816666
电子邮箱:llstyjcyk@163.com
吕梁市体育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