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5-48519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7月01日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体发〔2025〕46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01日 |
吕梁市体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监管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
为持续深入做好“双减”工作,加强体育类校外培训治理,全面推动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规范性、消防安全措施的合格性、从业人员规范等重点,进一步提升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一)全面摸排。查明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监管平台注册数量,取得体育经营备案证机构的数量,是否办理营业执照,是否取得高危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二)重点排查。严肃查处无资质办学、违规开展辅导培训等咨询服务并违规收费行为,消防验收合格是否合格。
(三)加强审批和监管。进一步加大对本地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监管,深化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切实守好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内容观,保证培训正确方向。
二、筑牢安全风险底线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作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主要责任人,要加强体育类校外培训风险摸排、监测预警、防范化解和应急处突全链条闭环管理。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联合消防救援等部门督促指导培训机构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等要求,每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专项检查,覆盖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对存在场地、设施、消防等安全隐患的机构,立即责令停业整改,坚决维护学生生命安全。督促指导培训机构加强日常管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重点检查培训场所消防安全设置、火灾危险源管理、消防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等,制定完善疏散逃生等应急预案。
(三)加强从业人员的管理。各地要加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人员资质要求,做好准入查询管理。加强职业规范引导,做好“立德树人”专题研修工作,督促体育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加强从业人员政治素养、师德师风、业务能力等继续教育,提升培训服务水平和质量。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请于2025年7月10日前将本地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表(电子版盖章并扫描)报送至吕梁市体育局。市体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地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进行抽查,对监管排查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及电话:马绍春
邮箱:llstyjqsk@163.com
附件: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表
吕梁市体育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