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6-00745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8月15日 |
| 标 题: | 吕梁市体育局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D类第082号提案的答复 | ||
| 发文字号: | 吕体函〔2025〕10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8月15日 |
吕梁市体育局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
D类第082号提案的答复
徐志鹏委员: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广场舞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市体育局高度重视,经与市城管局、住建局相关部门会商研究,现回复如下:
1.强化统筹协同,落实部门职责。我们将联合多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广场舞健康发展。市体育局已将广场舞纳入群众健身工作整体规划,加大扶持力度,为广场舞发展奠定基础。
2.完善保障措施,创造有利条件。在场地保障方面,我们将整合公园、广场等公共资源,推动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切实解决“舞有所场”问题。业务指导上,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骨干员培训,打造优秀引领队伍,推动广场舞健康发展。
3.规范管理服务,促进健康发展。逐步推进站点登记规范工作,完善章程和组织制度,强化行业自律。组织居民代表、广场舞参与者及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活动公约,明确活动时间、音量标准等,从源头预防扰民纠纷,营造和谐环境。
4.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宣传广场舞对群众身心健康的积极意义,营造浓厚发展氛围。同时开展广场舞演出、比赛等活动,加强交流展示,提升活动层次与水平,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再次感谢您对群众体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积极吸纳提案中的合理建议,推动我市广场舞活动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
承 办 人:
联系电话:
(此件予以公开)
吕梁市体育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