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梁市大数据产业发展2019行动计划

来源:吕梁市大数据应用局 更新时间:2019-06-18


吕梁市大数据产业发展2019行动计划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数谷吕梁”,推动全市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 家大数据战略,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围绕“数谷吕梁·智赢未来”,以建设全国大数据应用示范试验区为长远目标,以完善工作机制为保障,以深化融合应用为牵引,以项目落地建设为抓手,以培育产业生态为重点,从实际出发,立足吕梁,服务全国,面向未来,加快实现从“挖煤”向“挖数”转变。2019年,全市大数据工作体系基本形成,体制机制基本理顺,华为山西(吕梁)大数据中心、山西中交高速数据中心重点项目建成投运,“一委三院”人才支撑体系良好运行,全市政务大数据建设稳步推进,一批大数据企业落地吕梁,大数据发展应用氛围进一步形成,为跨入全国大数据发展第一方阵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完善数字经济发展工作机制。

1.健全完善大数据工作体制机制,市大数据应用局统筹管理全市大数据发展应用工作。各县(市、区)进一步明确大数据工作主管部门及其职能职责。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大数据应用局,各县(市、区)民政府。

2.组建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经济产业园管理机构,把《吕梁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大数据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吕政办发2018〕62 号印发)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筹委会

(二)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数字经济产业生态。

3.发挥华为山西(吕梁)大数据中心、市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天河二号”超级计算机组的品牌效应,依托“吕梁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和“交城大数据产业园”,吸引、集聚一批大数据企业落地,在吕梁注册子公司或分公司,加快培育大数据产业生态。重点培育山西共致科技等总部型企业。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应用局,市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吕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筹委会,离石区人民政府,交城县人民政府,华为公司吕梁基地。

4.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工作,依据《吕梁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规划2017-2020)》,制定大数据创新应用等顶层设计文件,指导吕梁大数据有序高效发展,明确未来35年吕梁相关产业发展路径。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应用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三)推进全市大数据平台建设。

5.推动全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着力构建涵盖全市经济

社会各领域,源自政府、行业、互联网、物联网的各类数据资源共享体系,实现数据共享交换,为促进大数据创新应用奠定基础。年内启动方案制订、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应用局。

6.推进吕梁“数字政府”建设。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政务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化建设的规划、项目申报、资金管理、评估考核等机制。推进全市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运维,政府各部门业务协同和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有效解决“重复投资、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等问题。承担“政务”平台建设,推动实现全市域“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切实提升政府各部门行政管理能力、协同服务能力和社会管理能力。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大数据应用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7.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迁移。发挥华为山西(吕梁)大数据中心和市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云计算功能,推进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务数据的迁移,要做到应进必进,原则上不再在本单位、本县(市、区)建设数据中心和部署信息系统。完成公安大数据应用中心建设并入驻华为山西(吕梁)大数据中心,实现公安大数据平台与市政务平台数据对接。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应用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公安局。

(四)加快签约项目落地建设。

8.重点推动华为山西(吕梁)大数据中心6月份建成投用,山西中交高速数据中心有限公司西部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年底建成投运,医学人工智能、远程医疗项目建成投运,属陈卫星科技有限公司、天河·用友科技有限公司、天河·浪潮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注册成立并投入运营,晋能清洁能源科技股份公司、文水山西宗酒酒业有限公司、孝义赛安自动控制有限公司等智能制造项目建成投产。支持华为山西(吕梁)大数据中心、市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承接省直有关厅局及周边地市灾备中心项目。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应用局,项目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华为公司吕梁基地,各项目承担单位。

(五)深化大数据融合应用。

9.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培育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建设“企业上云”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全省整体部署推进企业上云工作。加快农业“五库两平台一基金”建设,推进农业大数据在全市的汇聚开发应用,服务农户、农业、农资、农业物流、农业金融等,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扶贫、生态、环保、旅游、“吕梁山护工”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快成物流大数据平台落地建设。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应用局,市工信局,市扶贫办,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人社局,市国投集团公司,离石区人民政府。

(六)设立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和产业发展基金。

10.市财政局牵头整合市直各部门的信息化专项资金,建立市级大数据发展应用专项资金和政务信息系统建设专项资金,市 大数据应用局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统筹使用。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应用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11.设立大数据产业发展政府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和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大数据产业。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应用局。

(七)举办“数谷吕梁·智赢未来”第三届吕梁大数据产业 发展推介会。

12.通过主旨推介、专家论坛、招商引资、企业展示和创新应用路演等活动,引进大数据企业和项目,推动大数据应用,培育大数据产业生态,扩大吕梁大数据在外界的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应用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队伍建设和培训教育。

13.充分发挥市大数据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为全市大数据制定政策措施、编制发展战略和规划、建设重大项目提供决策支持。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应用局。

14.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大数据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大数据应用局,市科协。

15.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大数据学院建设全面完成。吕梁智能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建成并开展业务。

责任单位: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吕梁智能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

16.加强对各级干部和各企事业单位人员获取、分析、运用数据的培训。围绕工作重点制定系列培训计划,开展各种模式的培训,如集中短期培训、大数据讲座论坛等。有序向公众开放市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华为山西(吕梁)大数据中心、吕梁市大数据展示中心。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应用局,市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华为山西吕梁大数据中心,离石区人民政府。

17.加强与国内外高端智库、研究机构、优势企业的交流合作,借鉴先进经验、模式、技术等,加速推进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应用局。

(二)强化考核激励。

18.把发展大数据作为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摆上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责任制考核范围。离石、交城、孝义等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制定大数据发展应用实施意见,年内至少启动1个大数据项目。

责任单位:市考核办,离石、交城、孝义等县(市、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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