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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105607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5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大数据应用局 关  键  字
标  题吕梁市大数据应用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大数据项目的通知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25日

吕梁市大数据应用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大数据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省级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项目是第一支撑”的工作要求,筑牢2024年抓项目、稳增长、促转型的基础,推进实施全市大数据发展战略,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动我市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壮大,现将组织开展2024年大数据项目申报工作,建立2024年度大数据项目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数据基础设施大数据产业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应用大数据与政务民生服务融合应用四个方向。

(一)数据基础设施项目包括 5G网络、数据中心建设等。

(二)大数据产业项目包括创新平台、大数据产业基地等。

(三)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应用项目包括工业大数据、能源大数据、农业大数据、文旅大数据、物流大数据等。

(四)大数据与政务民生服务融合应用项目包括数字政府、城市管理、智慧民生等。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省、市大数据产业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有关产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要求。

(二)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开展,具备年内开工的条件建设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基本落实、能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

)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已着手开展前期工作且工作进度安排和工作目标明确。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各县市区各省级开发区(示范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摸底筛选。各县市区各省级开发区(示范区)负责组织辖区内实施项目的申报;市直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所在行业领域实施项目的申报。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县市区各省级开发区(示范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与重点企业的对接联系,切实将本地区、本行业的优质项目选上来。同时严格把关,认真核实投资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和年度投资计划,做好实地调研,确保提供信息真实有效

(三)各县(市、区)各省级开发区(示范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申报项目须经研究审定后,于1229(星期五)下班前以报送至我局邮箱

联系人:8498869

箱:SGLLZYWL@163.COM

附件:2024年度大数据项目申报表.docx


吕梁市大数据应用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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