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宣贯疫情防控消毒标准指导公众依法科学防控

来源: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0-06-12

  为更好地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公共场所及个人做好消毒工作提供技术支撑,2月14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并实施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消毒技术指南 第1部分:公共交通工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消毒技术指南 第2部分:公共场所》等5项省级地方标准。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印发至全市13个县(市、区),要求各县(市、区)积极进行宣贯执行,指导公众依法科学防控。 

  随着逐步复工、复岗、开学,一些重点场所,如工厂、学校、机关单位、商场超市、建筑工地、交通工具等,人员密度大、流动性强,一旦发生病例,容易导致疫情扩散和蔓延。消毒是切断疫情传播途径的重要措施,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我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消毒技术指南》5个地方标准的迅速出台,从消毒分类、消毒重点对象、消毒剂的配制、消毒程序以及消毒人员防护等方面予以规范,并将国家《消毒技术规范》与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进行了有效衔接,对一线专业和非专业防控消毒人员迅速掌握消毒要领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全市要坚持分类指导、强化精准施策在确保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有力有序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复工复产,并在复工复产工作中贯彻执行疫情防控消毒标准,引导员工学好、落实好标准,加强返岗人员情况摸排和公共场所严格消毒管理,防止在复工过程中出现聚集性疫情,让消毒指南标准真正发挥作用,全力以赴保持生产经营稳定运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实现吕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作出积极贡献。 

  2月22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检查人员753人次,检查野生动物市场经营场所193个次,其中农(集)贸市场12个次,商场超市46家次,电商平台2家次。检查药品经营单位116户次,口罩经营户159户次,检查消毒杀菌用品户218户次。检查食品经营户825户次,检查其他经营户475户次,查办违法案件2件。 

  截止目前,全市市场监管人员始终坚守一线,连续作战,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1237人次,检查药品经营单位4757户次口罩经营户3540户次,检查消毒杀菌用品户4601户次。检查农贸市场336个次,检查商场超市1433家次、电商平台78家次、网店4944家次、花鸟鱼虫市场70个次、宠物交易市场21个次(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部暂停交易)。检查食品经营户17524户次,检查其他经营户7935户次,查办违法案件79件(其中食品违法案件42件,价格违法案件33件,制售假冒伪劣个人防护用品案件4件),罚没款27.62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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