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履行价格监管职责,切实维护市场价格正常秩序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3-02-28

2022年,吕梁市局根据全市市场监管会议精神和价格监管工作要点安排,价格监管工作紧紧围绕市局党组总体工作部署密切关注民生领域价格热点问题,有序开展市场巡查和专项检查,有效维护全市市场价格正常秩序。

  1. 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开展春节期间价格检查根据省局和市委政府工作安排,吕梁市局认真组织开展2022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切实加强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及时受理投诉举报,有效地维护了节日期间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春节期间全市共出动检查人数441人(次),检查经营单位391户,责令整改6户。全市节日期间市场商品供应充足,价格秩序较好,粮油、肉、蛋、奶、蔬菜、水果等食品类价格基本稳定,各商场、超市等商品经营者价格行为规范,交通运输行业、旅游景点明码标价及票价执行情况良好。主要民生商品及其他物品未发现较大的价格波动现象,也未发现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管。2022年3月份以来,面对全国全省比较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为了切实维护平稳运行的市场价格秩序,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保障市场供应,加大力度稳定市场价格。为此我们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局密切关注粮油肉蛋奶果蔬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强化预警研判,持续开展价格巡查和专项检查,指导经营者诚信经营。每日向市局上报《吕梁市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动态记录表》,对27种生活必需品的购进价格、销售价格、进销差率进行全程记录,对因疫情突发导致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的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市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期间,专门印发了《关于疫情期间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通告》,全市共出动1798人次,对792户商场、超市、药店、各类食品批发店等商品经营者进行了巡查检查,责令整改6户不规范行为,发放《通告》4500余份。全市没有出现价格异常波动,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组织开展高价粽子专项检查。2022年端午节期间,组织各县(市、区)局对粽子市场开展专项检查,严查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全力确保市场价格稳定。通过对酒店饭店、大型商超、电商平台等重点场所检查巡查,我市销售的临县青塘粽子最高价位一盒18个,零售价168元。未发现商家随意定价、过度包装、销售高于500元/斤的高价粽子以及未明码标价、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四)组织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全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市局迅速启动落实,并结合实际情况,3月份,会同市发改委、市教育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印发全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4月10日至6月底,组织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在今年的专项检查工作中,全市按照检查准备、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提升四个阶段开展工作,主要检查内容为2020年以来的收费行为。同时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职业教育阶段收费、学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个方面开展专项检查。通过政策宣贯、集体约谈、提醒告诫等有效方式,组织安排督促各类教育收费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全市共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及培训机构209所,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1所、职业教育阶段学校6所、高中教育阶段学校16所、高等教育阶段学校2所、其他培训机构及幼儿园等84所。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部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其中,离石区泰化实验中学在自查自纠中发现收取学生首次饭卡费3.6825万元,已全部主动退还学生。

    (五)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根据年初工作要点和省局要求,印发了《吕梁市市场监系统2022年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及《吕梁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方案》,关于开展供水供电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集中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成立工作专班重点从五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是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遏制利用行政权力乱收费行为;二是聚焦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收费,杜绝借助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行为;三是聚焦交通物流收费,促进国际国内物流降本增效提质;四是聚焦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收费;五是聚焦金融领域收费,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全市共出动707人次, 290户收费单位及企业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部门及下属10户、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39户、交通物流26户、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86户、金融35户、其他(物业公司)94户全市共对48家单位进行政策宣传,并进行了政策解读。离石区向有关单位发放30份宣传资料。交城局采取单位显示屏滚动播放此次专项行动文件,单位职工微信群转发供水供电政策。文水县组织各中队开展政策宣传。岚县告诫各个转供电供水主体不得在水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石楼县采取分组行动,对各小区物业进行专项检查。全市受理涉及供水供电投诉举报14起,全部办结,并规范收费标准;柳林县物业公司大部分已经整改变更电价为0.487元/度。全市9起物业公司转供电领域进行了立案处理,共没收违法所得17.44万元。

    (六)积极开展价格调研。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公立医院非自营环节收费调研的函》要求,吕梁市局组织各县(市、区)局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非自营环节收费情况开展调研了解。经调研存在以下情况:1、文水县人民医院与山西阳和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停车场承包合同,承包价每年35000;该停车场共有停车位300个;停车场收费标准按照文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前半小时免费,超半小时开始收费, 标准为1元/小时/车位。2、兴县人民医院太平间委托第三方经营,停尸一天15元,料理一次38元,一年共收一万余元。3、岚县人民医院内有一个非自营环节收费项目是院内饭店,医院与饭店是租赁关系,医院将房屋租赁给个人经营,每年收取租赁费用4万元。其它县市公立医院均未发现有非自营环节收费项目。

    (七)认真回复政府热线有关问题。针对社会中存在的一些收费问题,今年以来,共答复吕梁市社情民意服务办公室和吕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转办问题9起,协调解决1起吕梁市社情民意服务办公室《王健反映吕梁市众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宣传与实际不符的问题》,由于当事人吕梁市众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已经注销,协调当事人达成和解。通过热线回复,有效解决了广大市民对价格收费政策的理解,也有力打击了价格违法行为。

    二、案件查处情况

    全年全系统共办理价格案件55起,罚没款53.54万元。其中明码标价39起,罚没款8.17万元医疗系统1起,罚没款5.5万元 停车场案件2起,罚没款2.09万元,房地产案件3起,罚没款14.34万元,转供电9起,罚没款17.44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3年,吕梁市局将持续关注民生和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动态持续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击涨价、变相涨价等违法违规问题,严厉打击囤积居奇、串通涨价、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执行明码标价以及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切实维护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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