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局开展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3-08-11

按照省局通知,为确保我市广大游客饮食安全,今年以来,我局开展了全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排查和消除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

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安排部署。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全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局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各自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二是开展摸底调查,做到底清数明。在开展旅游景区专项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局首先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共摸底景区餐饮单位342家,其中持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单位233家,食品小经营店89家,农家乐20家,交口县、中阳县、兴县、石楼县无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通过摸底调查,各县(市、区)局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单位进行登记建档,做到底清数明。

三是采取有效措施,整治规范并重。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局重点检查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持证情况,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资质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检查餐饮服务加工、制作、储存及从业人员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场所卫生是否整洁,从业人员是否经过相关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全面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单位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等。

全市共发布旅游景区消费预警和提示462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79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58车次,检查旅游景区餐饮单位342家,责令整改189家。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局将进一步督促各县(市、区)局继续加强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宣传方式,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饮食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切实保障广大游客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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