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2-11-09
吕梁市中心血站成立于1998年10月,是吕梁市唯一一家集采供血及血液科研为一体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血站配备有较先进的采血、制备、检验、贮血设备,目前设有办公室、信息科、总务科、体采科、成分科、检验科、供血科、质控科、质管科共九个科室;主要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成分制备与检测、临床用血供应、多种输血服务和技术咨询工作。血站设施齐全、布局合理、技术力量雄厚,现有工作人员70余名,年献血人次两万余人,年采血量逾950万毫升,能够及时为全市60多家医疗单位提供多种符合国家标准的血液。
自《献血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吕梁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的无偿献血工作从无到有,顺利实现了由计划献血到自愿无偿献血的过渡,从一次献血到重复献血的飞跃,从一次献血量200毫升到400毫升的转变。目前,全市共设置固定献血屋7个,配有流动献血车5辆,共计22个献血点,采血区域覆盖了吕梁13个县市区,形成了以固定献血屋为主,流动献血车为辅的全方位公益服务的采供血网络。2005年至今一直保持100%自愿无偿献血率,临床成分输血比例99%以上。吕梁市于1999-2004年度被省卫生厅、红十字会评为“山西省无偿献血先进市”,于2006-2019年度连续七次被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授予“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荣誉称号。吕梁市中心血站体采科体采二组先后荣获2018年“全国表现突出采血班组”荣誉称号、2020年“吕梁市模范集体”称号、2022年“山西省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吕梁市中心血站始终以献血者健康和临床用血安全为目标,以保证血液质量为重点,不断改进输血工作,努力提高服务意识,确保临床用血的供给和安全,为吕梁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有力的卫生服务保障。
一、吕梁市献血点
吕梁市中心血站(离石区昌泰路101号机采室) 周一至周五开放
离石世纪广场献血屋(离石永宁中路与八一街交叉口) 常年开放
离石新城献血屋(吕梁学院校门西侧) 常年开放
孝义献血屋(新义中街华美新天地前) 常年开放
文水献血屋(文水县政务大厅前) 常年开放
汾阳献血屋(恒利源购物广场停车场旁) 阳历前半月开放
交城献血屋(北永宁路洋洋购物广场南侧) 阳历后半月开放
临县献血屋(从龙中路临州秧歌文化广场) 阳历后半月开放
柳林献血车(清河广场燎原大厦东北侧) 阳历前半月开放
中阳献血车(中兴广场滨河西路旁) 1月、4月6-30日开放
7月、10月6-31日开放
石楼献血车(石楼县沁园春广场) 5月21-30日开放11月21日-12月5日开放
交口献血车(龙泉街泰和广场附近) 6月6-30日开放
12月6-31日开放
方山献血车(方正街县人民政府西侧) 3月21日-4月5日开放
9月21日-10月5日开放
岚县献血车(广场县政府对面) 3月1-20日开放
9月1-20日开放
兴县献血车(兴县操场) 2月、5月1-20日开放
8月、11月1-20日开放
二、吕梁市中心血站地址、服务电话及微信号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昌泰路101号
乘车路线:公交101路、301路、301路(支)、304路、309路、310路、421路在客运总站(东)站下车、305路在昌平路口站下车
血站微信服务号:吕梁市中心血站或llscbs
血站微信订阅号:吕梁市中心血站订阅号或llszxxz
办公室(传真):0358-2217628体采科:0358-2217636
体采科机采室:0358-2217637/2217638
离石世纪广场献血屋:14797422691
离石新城献血屋:14797422690
孝义献血屋:14797422692
文水献血屋:14797422698
柳林献血车、临县献血屋:14797422693
汾阳、交城献血屋:14797422695
中阳、兴县、岚县、方山、石楼、交口流动献血车:14797422694
血费报销咨询电话:0358-2217630/2217629
献血结果反馈电话:0358-2217649
保密性弃血、投诉电话:0358-2217625
三、临床返还用血报销须知
(一)无偿献血后临床用血报销需提交以下材料:
1、无偿献血者本人用血报销,需向血站提交以下材料:
1)无偿献血证;
2)身份证;
3)就诊医院出院收费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4)就诊医院输血记录单。
2、无偿献血者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用血报销,需向血站提交以下材料:
1)无偿献血证;
2)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份证;
3)用血者与献血者的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等,若双方不在同一户籍,需由村委会、居委会或派出所开具关系证明);
4)就诊医院出院收费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5)就诊医院输血记录单。
(二)报销标准:
无偿献血相关人在用血报销时,按照下列标准返还,报销金额未达到返还标准时,按照实际产生的血费进行报销。
1、全血献血量达到800ml的无偿献血者,本人使用全血时,无限量返还用血,未达到800ml时,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按献血量的五倍返还用血,五年后按献血量的两倍返还用血。本人使用单采血小板时,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按照每个治疗量单采血小板换算800毫升全血可提取的浓缩血小板量五倍返还用血,五年后按照每个治疗量单采血小板换算800毫升全血可提取的浓缩的血小板量两倍返还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使用全血时,根据献血者献血量等量返还用血,使用单采血小板时,按照每个治疗量单采血小板换算800毫升全血可提取的浓缩血小板量等量返还。
2、捐献单采血小板的无偿献血者,本人使用任何血液产品无限量返还用血,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使用单采血小板时等量返还用血,使用全血时按照每个治疗量换算800ml全血返还。
(三)血费报销咨询电话:0358—2217630/2217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