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14-00651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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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印发吕梁市2014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政办发〔2014〕17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5月12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吕梁市2014年政府法制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现将《吕梁市2014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425

 

吕梁市2014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14年政府法制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 2014 年度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决策水平,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提升法律服务素质,为促进全市社会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充分发挥法制保障职能。

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建设“法治政府”主题,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务实进取,开拓创新,不断推进政府法制建设迈上新台阶。

2、以“推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适时组织召开全市依法行政会议暨依法行政经验交流会,促进工作交流和经验借鉴。

3、开展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安排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以点带面,促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4、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安排部署宣传活动内容,大力宣传推进依法行政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新进展、新成效。

5、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评指标体系及考评办法,切实做好2014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以考核促落实,以考核促规范,推进全市依法行政进程。

二、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6、规范办文程序。按照《吕梁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5号)以及市政府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程序,拓宽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渠道,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和效率。

7、强化备案审查。认真贯彻《山西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加强对县(市、区)政府和垂直管理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报,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8、统一清理公布。适时组织对全市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后公布,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自行清理,清理结果上报市政府。

9、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库,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内容或有效期,及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做出继续适用、修改或者废止的决定。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10、规范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巩固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成果,督促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公示、修订、完善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目录及运行流程,建立市级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目录库,规范项目管理和运行流程。

11、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指导孝义市、交城县等已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县(市)深入推进城管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督促其他各县(市)加快推进相关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

12、健全行政执法监管机制。强化政府法制日常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台账,严格落实各类登记、统计、备案、审查工作制度,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3、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资格认证考试和日常监管工作,推行资格认证“人机对话”考试,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发审核工作。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依据清理工作。

14、坚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主要抓手,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坚持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加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规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加强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

15、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将分散于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职能,逐步集中到市政府。构建独立、公正、便民、高效的行政复议委员会,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功能。

16、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强实地调查核实证据,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实行重大、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审理,积极引导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严格依法公正办案,加大纠错力度,及时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推行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制度,解决好行政复议个案以及依法行政中存在的共性问题。

17、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意见》,巩固本级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成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加大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力度。加强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和基础保障诸多环节的制度建设,健全行政复议与信访协调配合机制。及时准确报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按规定备案重大行政复议决定。

18、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和监督。加强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指导,强化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抓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提高基层行政复议、应诉整体工作水平。

五、加强政府法律事务工作

19、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依法、及时、客观提供法律意见,切实为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等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

20、加强政府法律事务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政府法律事务相关工作制度,加大对基层法律事务工作指导力度。做好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的回复。

六、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21、加强法制培训工作,增强市县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公务员的普法教育,学法情况和教育成绩应记入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和更新知识培训,采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检验培训效果,对测试不合格者限期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建议离岗培训。

22、强化法制宣传。加大与新闻媒体沟通交流力度,加大对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成效的宣传报道力度。健全完善政府法制信息宣传考核机制,提高全市政府法制信息宣传整体水平。

23、完善行政调解工作配套制度和推进措施,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应设立行政调解室、接待室,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行政调解中心。注重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衔接,有效整合调解资源,提高行政调解工作效率,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

七、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保障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24、强化组织领导。市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政府及其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要事项,确保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25、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市县政府应当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配齐、配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使政府法制机构规格、人员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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