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17-00859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印发吕梁市主城区和新区环境卫生整治“春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政办发〔2017〕8号 | 发布日期: | 2017年03月24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吕梁市主城区和新区环境卫生整治“春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离石区、方山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吕梁市主城区和新区环境卫生整治“春季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日
吕梁市主城区和新区环境卫生整治“春季行动”
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市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人民群众宜居水平,不断塑造吕梁美好形象,根据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春季行动”精神,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集中2个月的时间,在吕梁市主城区和新区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春季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全国、全省改善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深入落实市委“六个坚持”、“六新目标”部署,以全市“五城联创”为引领,以市区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以优化市区人居环境、提高群众幸福指数为根本,全民参与,市区(县)联动,扎实推动主城区和新区环境卫生整治“春季行动”,大打一场市区环境整治攻坚战役,努力实现环境卫生明显改善、市容市貌明显规范、道路交通明显有序、环境保护明显提升总体目标,不断提高幸福指数,塑造吕梁美好形象,为推动全市“五城联创”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相关县区和市直部门要以主城区和新区卫生保洁、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环境保护为重点,集中抓好“四大整治攻坚”。
1.卫生保洁整治攻坚。要以居民小区、机关单位、大街小巷、公园广场、商业店铺、集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市区出入口等为重点,抓好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彻底清理主城区和新区范围内陈年垃圾和卫生死角,落实社区、单位、商户“门前三包”和全天候保洁制度;加大对新区吕梁大道、209国道等区域的清扫保洁力度;加强卫生保洁工作,加大机扫、湿扫、人工扫力度;统筹布局垃圾投放、收集、转运、处置网点,实行垃圾定点收集、定时清运和集中处置;努力做到社区、单位、市场垃圾不上街、主次干道垃圾不落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落实卫生保洁责任,配足环卫保洁人员,完善环卫保洁制度,彻底整治主城区和新区脏乱差问题,创造干净舒适宜居的主城区和新区环境。
牵头单位:离石区政府,方山县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市容市貌整治攻坚。要以治理主城区和新区“四乱”(广告乱设、摊点乱摆、电线乱拉、工地乱象)、各类市场、广告牌匾等为重点,抓好市容市貌整治。对主城区和新区“四乱”加大治理力度;抓好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社区市场、临设市场等的整治,对各类早市、夜市和占道经营的流动摊点进行规范管理;清理不规范广告牌匾、门头字号和沿街广告,加大对城市“牛皮癣”打击清理力度;及时拆除、维修、更换有碍市容市貌的违章构建物和破损的公共设施;街巷路面平整,无坑槽、路基塌陷现象,街道破损、脏污墙体全面装修、粉刷,亮化、美化及公厕、下水道等市政设施完好,彻底整治影响市容市貌问题。
牵头单位:市城管中心,市公安局,市住建局
3.道路交通整治攻坚。要以全面整治违反交通秩序和道路违法行为等为重点,抓好道路交通整治。严厉打击无证驾驶、准驾不符、酒驾醉驾等涉牌涉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车辆乱停乱放、乱闯红灯、非机动车和行人随意通行、随意调头、不按道通行等行为加大治理力度;对交通营运车辆不进站、乱载客、随意上下车等行为加大治理力度;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灯光线路、监控设备等设施;严格实行大中型货车交通管制,严厉打击未经批准的工程车、渣土车等上路行为;严厉打击不遮盖篷布、随意抛洒滴漏的运输车辆,特别是加大新区吕梁大道道路交通巡查力度,创造文明规范的道路交通秩序。
牵头单位: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
4.环境保护整治攻坚。要以整治建筑工地、煤矿企业、垃圾场等重点区域的环保问题为重点,抓好环境保护整治。严格规范建筑工地内外管理,强化场容场貌,建筑工地要规范设置施工围挡,实行封闭式管理,工地内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整齐;渣土扬尘治理要抓好建筑浮尘清理,市区粉尘治理,对重点地段实行定时洒水;建筑工地、煤矿企业、垃圾场等重点区域要对出入口实行硬铺装,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坚决杜绝带泥上路、沿街抛洒;整治生活污水、陈年垃圾、城市噪声等环保问题,保护市区生态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中心
三、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从2017年3月2日开始,至2017年4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3月2日至3月10日):制定方案,动员部署。相关县区和市直部门都要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层层动员,广泛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浓厚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3月11日至4月20日):上下联动,全力攻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相关县区和市直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调动一切力量,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面做好重点工作,确保本次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3.考核总结阶段(2017年4月21日至4月30日):考核验收,总结评比。对本次活动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升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推进主城区和新区环境卫生整治“春季行动”各项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主城区和新区环境卫生整治“春季行动”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广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安林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梁 斌 市政府秘书长
杨月祥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刘小栋 市新区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新区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靳东征 市住建局局长
贾 誉 市卫计委主任
刘玉云 市环保局局长
耿万林 市财政局局长
王 吉 市交通局局长
张继荣 市城管中心主任
赵 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 毅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彭 斌 市新闻办主任
郭银屏 吕梁日报社社长
刘和平 吕梁电视台台长
吕文平 离石区区长
李溢涛 方山县县长
雒永霆 市新区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
西属巴街道办、城北街道办、滨河街道办、莲花池
街道办、凤山街道办、田家会街道办、交口街道办、
党工委书记、主任,大武镇政府党委书记、镇长,
离石区环卫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主任由杨月祥兼任,副主任由刘小栋、靳东征、贾誉、刘玉云、王吉、张继荣、韩毅兼任,具体负责组织调度、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县区和市直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主城区和新区环境卫生整治“春季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本次活动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制定科学具体的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牵头抓总、亲自负责,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具体推进,抽调精兵强将,打造攻坚队伍,形成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
(二)狠抓工作落实。相关县区和市直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各自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将每一项工作任务明确到领导、落实到单位、细化到个人。要发扬“艰苦奋斗、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精神,对照工作要求,对照攻坚目标,对照时间节点,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力以赴抓攻坚、求突破、见成效。
(三)保障资金投入。市区(县)都要加大对本次活动的财力支持,对整治经费必须优先保障。同时,要按照多元化、多渠道筹资思路,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主城区和新区环境卫生整治,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开展。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级新闻媒体要以专版、专栏、专题报道、社论、评论员文章等形式,引导舆论、扩大声势。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先进事迹和好经验、好做法,定期对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曝光,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主城区和新区环境卫生整治“春季行动”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查考核。市领导组办公室要制定专门的督查考核方案,实行“一周一督查、半月一通报、两月总考核”制度,采取现场督查、明查暗访、电函督查等方式,对本次活动推进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市政府将对排名靠前的县区和部门进行奖励,对成效滞后、排名落后的县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六)建立长效机制。相关县区和市直部门要结合本次活动,健全完善环卫保洁、交通秩序等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工作管理,使市区环境卫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进一步优化市区宜居宜业环境,形成文明健康良好风尚,不断增强市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相关县区和市直部门要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