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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1-22170
发文字号吕政办发〔2021〕65号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0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吕梁市“十四五”“六最”营商环境建设规划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成文日期2021年11月20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十四五”新基建规划

22个市级专项规划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吕梁市“十四五”新基建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新业态规划》《吕梁市“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吕梁市“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吕梁市“十四五”高品质生活建设规划》《吕梁市“十四五”非常规天然气利用发展规划》《吕梁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规划》《吕梁市“十四五”能源革命及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新装备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新材料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新产品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吕梁市“十四五”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吕梁市“十四五”转型综改试验重大改革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吕梁市“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2021-2025年)》《吕梁市“十四五”“六最”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吕梁市农业现代化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吕梁市“十四五”“一带一路”开放型经济发展及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规划》《吕梁市“十四五”文化旅游会展康养产业发展规划》等22个“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十四五”“六最”营商环境

建设规划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我省转型发展战略的重要保障,也是贯彻吕梁市“1234”发展思路的有效支撑。为进一步优化吕梁市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依据《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山西省打造“六最”营商环境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吕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加速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吕梁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三对”“六最”要求,全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牢牢把握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数字政府建设作为引领,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加快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提升,经济发展动力和活力显著增强,有力促进了高质量转型发展。在第二届中国国际化营商环境高峰论坛会议上,《中国城市营商环境发展评估报告》发布,吕梁荣获“最具投资营商价值城市(区域)”荣誉称号。

市场化准入门槛不断降低。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清单之外“非禁即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全市范围内基本实现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1个工作日办结。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让企业用营业执照一把钥匙,打开了“准入”和“准营”两扇大门。拓展“多证合一”,大幅缩短企业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时间。推行“简易注销”,极大地释放了社会资源。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大力精简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围绕降低税费、融资、制度性交易、人工、用能、用地、物流等成本,积极实施减税降费。

公平公正监管不断强化。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出台《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推动实现了全覆盖、常态化。以信用建设为核心,出台《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建好用好“信用吕梁”网站平台,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力度,升级改造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治理失信事件,全市不良信用占比从2019年的3.8%下降到2020年8月的0.2%。建立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为相关监管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监管、非现场监管、信用监管等跨部门监管业务提供平台支撑和数据服务。对于“六新”发展,实行弹性监管,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目前,吕梁市已初步建立起以“互联网+监管”为核心、信用监管为基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包容审慎监管为辅助的新型综合监管机制。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成效显著。制定实施方案,设立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办事窗口,提供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一对一审批服务方案,做到“能简化的不保留、能服务的不承诺、能承诺的不审批、能并联的不串联”。拓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现开发区一般工业项目“全承诺、无审批、拿地即可开工”。取消了施工图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自2017年承诺制工作开展以来,吕梁市通过建立相应流程设计和工作协作机制,围绕时间再压缩、环节再减少、申报材料再精简,将投资项目审批工作流程180天压缩至110天。 

数字政府建设快速推进。印发《吕梁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整合EMS、投资项目和工程项目审批等业务系统,构建市级数字政府基础支撑体系,全市电子政务“一张网”乡镇覆盖率达100%。搭建吕梁数字政府服务管理平台,初步实现各个专业平台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市级领导驾驶舱率先在市级层面开展应用,出台了《吕梁市领导驾驶舱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稳定的数据更新机制。推广应用68个高频电子证照,实现网络核验功能。规划“5G+”创新应用。山西省超级计算中心在吕梁揭牌。“天河二号”云计算中心、华为山西(吕梁)大数据中心、交城中西部大数据中心等大数据项目和应用企业落地吕梁。推出“三零”创建一键通管理、智慧城管、智慧环保、扶贫“一码清”、“吕梁山护工”信息服务、公安“一网通、一次办”、远程医疗、“5G+智能矿山”、“5G+智慧煤化工”等信息化营运,不断丰富5G应运场景。

政务服务更加优质高效。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化建设“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要求,构建了“一局一公司一中心”政务信息化“品字型”管理架构,建成了联通国家省平台、市县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重组审批服务管理部门架构,建成“一局五中心”模式,推进审批服务从“物理划转”向“化学整合”转变。全市实施“一枚印章管审批”,推动26个部门298项行政许可及其它职权事项全部门、整链条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集中度达到80.9%。加快推进“一网通办”。以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第一标准,按照企业和群众“一次不用跑”“办成一件事”标准,围绕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移动服务等内容,推动服务模式从“事项供给”向“服务场景”转变。建设市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配套开发了“吕梁通”APP、“吕梁政务通”APP,探索推出“跨市通办”“跨省通办”事项,让“数据跑”代替“群众跑”、“掌上办”代替“窗口办”,可网办率达到90%以上。初步实现线上“只登一张网”、简易行政审批事项“一次不用跑”,线下“只进一扇门”、复杂行政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推行“一条热线管便民”,打造便民高效、一号对外的全市政务服务“总客服”。

(二)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

国际方面,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进入加速演变期,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深刻调整,中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日趋错综复杂。在国际投资贸易格局和规则体系深刻变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营商环境现已成为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核心竞争力。国际竞争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营商环境的竞争,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选择投资与贸易合作地的重要参考指标。人才往哪走、资金往哪流、项目在哪建,说到底取决于哪里的机会多、障碍少、效率高、服务好。营造一个与国际接轨、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有利于提升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综合实力,培育对外开放的新优势。通过高水平的贸易便利化、投资自由化政策举措,大幅放宽市场准入,营造更加开放、规范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高水平扩大开放提供有力支撑。

国内方面,当前和未来“十四五”时期,我国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面临国际上的不确定性和挑战增多,因而必须突出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营商环境就必然地成为微观主体与经济体制的结合点,成为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在体制上的交汇点,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在经济体制领域的突破点。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在全国各地落地生根,投资和市场环境不断改善市场运行成本逐步降低,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逐步形成。

全省方面,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我省在“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新局面、推进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明确提出了“对表中央要求、对标发达地区先进做法、对接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努力营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围绕这一目标,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相继出台并推进实施,全省营商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当前全省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省委省政府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这次视察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山西发展阶段特征、演进趋势、内在规律,提出了“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实现“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的战略目标。站在新的起点,肩负历史使命,面对转型发展的新任务,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将进一步推动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能力,增强发展动能,在高质量转型发展中不断迈出新的步伐。

(三)问题与挑战

当前,吕梁市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刻,需要更大力度吸引人才、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集聚,需要更大力度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需要更大力度激发创新创业活力。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和发展不确定性风险,面对全省各地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的种种举措,我市营商环境与先进地区相比、与群众、企业的需求和期盼相比,还存在差距大、堵点多、效率低的问题。营商环境建设依然面临困难和挑战。

政务环境方面,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结构仍需调整,简政放权还有拓展的空间;大数据技术应用于政务服务的制度渠道仍不畅通;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推进。

市场环境方面,仍存在制约和限制非公经济发展的隐性壁垒,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仍会遭遇不少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配套措施少、可操作性差,政策缺位,缺乏精准性和协同性。市场监管制度体系不完善,对新兴科技领域出现的新事物,监管缺乏前瞻性,“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查协同机制有待健全,劳动力市场监管机制相对滞后;与国际高标准规则对标存在差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待完善。

资源要素环境方面,用工、用地、物流成本依然困扰企业经营发展,企业获取土地、资金、劳动力、电力、水、燃气等要素的价格及企业为获取这些要素所需要付出的额外成本偏高,企业税负重、融资难问题依然存在。

法治环境方面,个别领域的立法和修改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变化需要,部分行政人员、群众、企业法治观念淡薄的情形尚未根本扭转,不履行合约、恶意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时有发生;部分执法部门对不同市场主体区别对待、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实行双重标准;司法部门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支持、排忧解难方面做得不到位,应对新类型、新领域经济犯罪案件还没有较为成熟有效的方法。

创新环境方面,整体创新氛围不高,本地科研院所成果转化较少、风险投资活跃度较低、新业态经济支持发展力度不够、人才引进政策效果不佳,缺乏一套较为完善的人才引进、使用、收入分配、激励及生活保障等政策体系。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聚焦转型出雏型的阶段性战略目标,对表中央要求,对标先进地区做法,对接国际通行投资贸易规则,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深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综合改革,进一步释放体制机制创新红利,加快法治化服务政府建设,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着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努力把吕梁市打造成为发展环境最优,投资吸引力、地区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最强的地区之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满意为中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最重要最关键的,就是要一切从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的根本目标导向和核心价值导向。始终把增进人民福祉、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根本目的。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加强法治建设相结合,创造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稳定公平的制度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降低企业营商成本,促进实现规则公平、机会公平、权利公平。

——坚持以公平法治为基石。构建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打造出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用法治之手为各类市场主体架起了一张“防护网”,让营商环境更温暖,企业经营更有安全感。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群众反映集中、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反映普遍的突出问题,针对市场准入、政务效率、监管执法、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以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以务实有效政策举措回应企业关切。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数字化政府建设在全国居前,人才机制活力和政策吸引力大幅提升,“六最”营商环境基本建成。

2021年末,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基本实现“全程网办”,所有涉企事项可“全程网办”率达到90%以上,个人服务和企业生产经营高频事项基本实现“全市通办”、“跨市通办”、“跨省通办”,我市营商环境短板弱项明显改善。

2023年,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以企业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涉企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办理时限压缩50%以上,各领域营商环境指标全面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十四五”末,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基本形成,“六最”目标基本实现,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升,人才机制活力和政策吸引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便捷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宜居宜业的发展环境迈上新台阶,市场主体活力增强,营商环境主要指标大幅进位,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满意度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全省一流水平,我市建设成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示范城市。

2035年,对标国际标准、接轨世界规则,全面建成更富竞争力的一流营商环境。


三、打造更加便捷高效更高服务品质的政务环境

统筹推动数字技术应用和制度创新,深化政府数字化转型,打造“整体智治”的现代政府。聚焦企业群众关切,树立“用户中心”理念,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整合再造政务服务流程,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完善企业诉求处理平台,打造更加优质、便捷、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

(一)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1.夯实数字政府支撑能力。按照全省“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统一框架,继续推进政务云、网及数据中心建设,进一步推动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完善全市政务云平台,将吕梁市云计算中心、华为山西(吕梁)大数据中心政务数据对接,实现全市政务数据互联互通。推进部门非涉密业务专网整合,形成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业务的全市“一张网”服务支撑能力,完成全市电子政务外网IPv6改造。统筹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数字政府服务管理平台。建立和完善政务数据采集、提供、维护和管理长效机制,提升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按照全省统一的数据交换共享标准规范,优化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逐步消除“信息孤岛”“数据烟囱”,加快实现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实时交互、互联互通。推广统一身份认证应用,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打造数字政府安全防护的“一城墙”,严厉打击网络和数据领域的不法行为。到2025年,吕梁“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建设规模和创新能级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3.推动区块链技术与政务服务的融合。积极推进“区块链+政务服务”项目,搭建区块链运行平台、区块链可信电子证照系统,全面保护企业和公民的信息安全,确保原始信息安全可信。运用区块链电子证照技术,打通线上、线下应用场景,实现一部手机替代各种实体证件,将区块链的应用与市民服务融合在一起。探索监管平台与区块链技术的结合,大幅提升监管有效性和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依托区块链不可篡改、可追溯等特性,实现数据/文件上链存储,提供数据可信查询和安全利用,并探索区块链数据交互、跨部门业务协同,创新数据管理新模式,提高电子政务服务与管理水平以及政务工作效率,推动政府数据的有效治理。


4.推动人工智能与政务服务的融合。加快建设“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打造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全天候机器智能回复审批系统,对企业和群众的问题实时解决,提升为群众办事的效率。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12345”政府市民热线中的应用,形成智能客服产品,如智能客服的智能在线应答、智能语音应答、智能外呼、智能交互机器人流程自动化RPA、智能调度和智能工作台等功能,实现全天候政民互动。推进智能预审建设,对办事群众通过网络递交的电子材料进行规则库比对,有效节约人力成本。

(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5.建设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构建以通用基础、机构服务提供、政务服务事项、“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核心要素,与国家、省和行业标准体系协调一致、结构统一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把政务大厅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内容、要求、范围、程序、行为,全部用统一的可量化、可操作、可评价的标准确定下来,推动实现全市各县乡同层级间办事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事标准、网办事项全面统一,做到一切工作有标准,一切标准有程序、一切程序有监督、一切监督有公开。到2025年,全面建成标准统一、运行高效、上下联动、服务一体化的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

6.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最小颗粒度”为梳理标准,在不同层级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统一。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集成融合,推行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面推进办事指南、服务流程、平台建设、监督评价等方面标准化建设,对政务服务事项咨询、预约、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实施标准化管理,明确事项办理条件、流程、所需材料、容缺受理、环节、时限、收费标准、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内容,提供线上线下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服务品质统一、品牌形象统一的政务服务。到2025年,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三)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7.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在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以外的行业、领域,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承诺符合办理条件的,有关政府部门应当直接作出同意的决定;未履行承诺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条件的,撤销决定;作出虚假承诺的,直接撤销决定,按照未取得决定擅自从事相关活动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履约践诺情况纳入信用信息平台。

8.建立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制度申请人信用状况良好、申请事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时,应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按照正常审批服务流程受理办理。在承诺时限内,申请人补齐补正所有欠缺材料后,予以正常办结。

9.推进“一件事”整体政务服务模式利用大数据主动研判企业和群众潜在的个性化、多元化服务需求,发挥“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优势,以为企业和群众高效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围绕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全过程,全链条整合优化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办事流程,进一步打破“碎片化”的政务服务模式,促进群众办事从“找部门”到“找政府”的转变。按照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构建办理“一件事”主题和服务场景,实施“集中受理、自动分送、协同办理、统一办结”集成服务,推动“一件事一次办”,力争实现同类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环节全省最少、流程全省最简。2021年底前,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全覆盖。

10.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实现申请人“单点登录、全国漫游、无感切换”,由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进一步改革制约全流程网上办理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到现场办理。政府部门核发的证照批文,能通过数据共享查询、核验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到现场核验原件。

11.推进政务服务“跨市通办”“跨省通办”对于与吕梁市人员交流频繁、经贸往来密切的地区,要主动协同对接,加紧建立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机制。聚焦保障改善民生,围绕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居住、婚育、出行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需求,加快推动社会保障卡申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和结算、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户口迁移、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就业创业、婚姻登记、生育登记等个人服务高频事项实现“跨市通办”“跨省通办”。聚焦助力惠企利企,围绕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推动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经营许可等企业生产经营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跨市通办”“跨省通办”窗口,条件具备时可延伸到村(社区)和园区。

(四)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12.探索“秒报秒批”服务拓展“秒批”服务事项范围,使更多事项通过信息共享、自动比对、核验申请信息,实现基于申请材料结构化、业务流程标准化、审批要素指标化的系统无人工干预自动审批。强化电子证照和电子材料共享,实施无感申报(“秒报”)模式,实现办事信息零填写、申请材料少提交。探索推出“秒报秒批一体化”政务服务新模式,推动政务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

13.推行“不打烊”政务服务推进智能服务进大厅,全面提高“政务服务一体机”、移动政务App的普及率和可办事项数,推出一批凭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即可实现自助办理的“无人审批”事项,全市9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可“不见面审批”。推进“政务服务一体机”进驻银行、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建设“7×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超市”。推动“政务服务超市”向村(社区)级网点延伸,为群众提供“一窗式”政务服务,实现审批服务“自助办”、便民服务“就近办”。到2025年,实现“政务服务超市”覆盖全市50%的村(社区)。

14.全面推行导办帮办代办服务普及完善咨询导办帮办窗口,制定全市统一的导办制度、指导手册、工作流程,实施“一窗受理、一表填报、专人负责”的导办帮办代办服务举措,实现各级政务大厅办事咨询导办全覆盖,遇到问题贴心帮办。建立重点投资项目“项目长责任制”,升级重大项目审批全程代办服务制度,对市、县重点投资项目实行一对一精准服务,为项目落地提供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流程高质量服务。

15.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进一步完善线上全覆盖、线下全联通、数据全汇聚、结果全公开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推进线下实体大厅、服务窗口和线上办事大厅、移动终端等各类政务服务渠道全覆盖。围绕政务服务全流程办事环节,综合运用积分制管理,在各级政务大厅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事一评议”全覆盖,拓展“一事一回访”意见反馈渠道,规范“一事一监督”政务服务行为,强化“一事一考核”评议结果应用,倒逼各级各部门主动提供有温度、快速度、好态度的“好评”服务。

(五)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制度

16.健全企业参与政策制定机制各级各部门编制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和改革政策、行业标准和规范,制定市场准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政策,应广泛听取企业家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精准掌握企业政策需求。对关系企业切身利益、专业性较强的涉企专项政策,应依托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商会等,兼顾不同所有制、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科学合理选取企业家代表共同参与起草,根据企业痛点难点针对性研究提出政策措施。

17.建立企业诉求直达立办机制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设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服务平台,线上开辟“诉求反映窗口”,线下专设“诉求协调部”,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及行业协会、公共服务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服务,及时发布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倾听企业诉求反映,解决企业疑难问题。建立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分口并线、兜底处理”机制,按照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的原则,做到“1个工作日电话联系、一般问题5个工作日办结、疑难问题15个工作日回复”。对通过市场主体服务平台举报、投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受理,并及时向举报人、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实现企业诉求直达、政府马上就办。

18.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出台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行为清单。培育“亲”“清”政商文化,开展全民廉洁教育,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公职人员廉洁从业教育、工商界人士廉洁从商教育,加强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强化廉洁典型示范引导,形成廉荣贪耻社会氛围。大力弘扬不叫不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说到做到的“四到精神”。

四、营造更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

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坚决破除各种隐性壁垒,规范监管执法机制,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政府优势,加大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支持和政策保障,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在吕梁投资兴业的信心。

(一)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

19.进一步简化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手续。遵循依法登记、自主申报、意思自治、信用承诺的原则,推行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市场主体对名称、经营范围、住所等登记事项实行自主申报,登记机关不对其进行实质审查,提高登记效率和便利化程度。合并登记受理审查与核准程序,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市场主体登记直接核准的审批模式,构建更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管理模式。推动实现“全程零见面”秒批登记,全面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赋予企业更多的自主权。简化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材料,市场主体申请变更股东姓名(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决议(权力机构决定)、章程。探索市场主体证照联办试点,重点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探索企业营业执照及有关行政许可事项联合审批试点。

20.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流程。整合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实现企业开办“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大力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区块链发票等改革,优化办税流程和环节。进一步简化社会保险登记办理环节和材料,将社保登记经办服务纳入“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全流程“一次填报”。严格落实取消公章备案审批等政策规定,实现印章刻制“政府买单”全覆盖。大力推广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免费领取税务Ukey,切实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利用信息技术,探索企业开办全环节、全链条无人工干预智能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实现即时审批,申请人零跑动,推动以“能秒尽秒”为方向,实现更多的审批服务事项“秒批”或局部环节“秒批”,进一步压缩许可时间。力争到2021年实现全市范围内新开办企业“1天半”,到2023年,实现“0.5天”“零成本”,到2025年实现“即时办”。

21.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将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通过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改革。有效区分“证”“照”功能,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实现市场主体“一照走山西”。对“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探索实施市场准入“一业一证”改革,建立综合许可制度。到2025年,实现全市范围内“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的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办理。

22.全面优化破产办理机制。紧紧围绕依法高效审理的工作目标,按照破产办理“集约化”“信息化”和“规范化”原则,成立破产人管理协会,建立破产人管理制度,全面优化创新破产办理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完善市场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等方面的职能,推进破产案件高效审理。减少企业办理破产手续时间,降低破产成本,提高债权回收率。建立完善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问题,探索更加规范便利的破产程序。积极探索执行与破产衔接机制,大力推进执转破工作,构建“能够执行的依法执行,整体执行不能符合破产法定条件的依法破产”工作格局。深化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制定全面系统的繁简分流、快速审理办法,实现简单破产案件标准化处置,进一步提高破产办理效率。深化破产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建立“僵尸企业”破产审判绿色通道,持续推进破产审判信息化建设,助力破产审判提质增效。

(二)提升投资吸引力和便利度

23.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商业银行增加制造业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大幅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满足民营制造业企业长期融资需求。进一步修改完善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强化对小微企业贷款业务评价。推广应用金融信贷“吕梁模式”,设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加大对转型发展科技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落实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全面掌握企业动产和相关权利信息,提升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担保融资的意愿和效率。借助产业链核心企业主体信用,实现信用穿透,以自偿性交易融资、应收账款以及动产融资等方式带动小微企业与民营企业的信贷业务发展。持续提升企业申贷获得率,完善初创企业增信机制,适当提高贷存比等指标容忍度,推行尽职免责实施办法。

24.支持开展信用融资。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和地方征信平台建设指导力度,推动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大型互联网平台向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开放企业信用信息,鼓励金融机构和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加强合作,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发针对民营企业的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产品。加大涉企征信数据、金融资源、惠企政策和涉企服务等资源整合力度,加强政务沉淀数据归口利用,畅通企业征信信息查询机制,为金融机构提供一站式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帮助金融机构快速研判企业信用风险,助力企业高效融资。加快对接国家信易贷平台,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积极探索开展“信易贷”、“信易租”、“信易批”等“信易+”系列项目,打造线上融资绿色通道,有效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持续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深入推进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银税互动”,完善政策支持、风险补偿、违约处置等机制,持续提升企业直接融资便利度, 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25.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持续深化纳税事项改革,完善电子税务局、掌上税务局功能,精准推送减税降费政策,确保企业100%充分享受到减税降费红利。进一步放宽对制造业增值税留抵退税优惠政策,研究完善对企业研发创新的支持政策,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持续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建立税企联系“直通车”,畅通常态化沟通渠道,建立减税降费疑难问题快速处理绿色通道。按照“简明易行好操作”的原则,进一步简化税收优惠办理程序,强化网上办税功能,有效减少报税时间和成本,实现所有税费种类申报100%“网上办”,173项办税事项“一次不用跑”。到2025年,力争全年纳税时间压缩到年均49小时以内。

26.优化政策兑现服务。积极推进扶持政策兑现再优化,全面加强政策保障,切实做到政策内容的知晓度“全覆盖”。探索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服务,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在政务服务中心实体窗口和电脑web端、手机app端建设“一体两端”政策兑现服务平台,打造“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线上线下“无差别”政策引导申报、审批办理的企业政策兑现新模式。推行政策兑现“一次办”,精简政策兑现申报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加快兑现速度。设立“政策兑现服务”窗口,构建“一窗受理、分流转办、部门办理、跟踪督办、统一反馈”的运行机制,持续打通政企之间“高速路”。

27.提升劳动力市场监管水平。归集整合就业、社会保险、人事、劳动关系等方面信用信息,建设劳动力市场信用体系并实现跨地区、跨业务共建共享共用。实施人力资源服务发展推进计划,健全全市劳动力资源库,实现数据集中共享。全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依法依规缓、减、免缴和返还企业职工相关保险费等,减轻企业负担。加大就业扶贫支持力度,实施援企稳岗行动,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创业补贴等政策,促进就业稳定,带动并新增一批就业创业岗位。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构建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推广“互联网+调节”平台使用,及时处置化解劳资纠纷,推进技能鉴定社会化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打造信用体系

28.打造诚信政府。大力推进诚信制度建设,构建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体制机制,打响“诚信吕梁”品牌,营造公正透明、诚实守信、安全有序、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和发展空间。坚持诚信招商、诚信安商,有诺必践原则,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研究制定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补偿救济办法,健全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积极拓展信用报告在征信采购、招投标、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的场景应用范围。建立政务诚信专项督导机制,实施政务诚信考核评价,鼓励市场主体对政府失信行为实施监督、投诉和举报,支持互联网公司、大数据公司、信用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区域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预警和评价评级,对承诺不兑现、履职不诚信、办事无信誉的政府部门及其相关负责人要严肃问责,构建“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工作机制。深入实施诚信文化建设工程,推进诚信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培育全社会诚信风尚。

29.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的征信系统,依托吕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吕梁”网, 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归集机制、异议处理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应用机制,拓展信用信息应用场景,打造以“一网三库一平台”(信用吕梁网站,企业、个人、非企业法人3个数据库,公共信息平台)为核心的信用信息系统。加大守信激励机制建设力度,在重点民生领域拓展社会化、市场化守信激励措施,实现信用惠企便民。进一步扩大联合奖惩应用,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改革,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提升失信治理水平。鼓励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评级机构,加强主管部门对第三方评级机构的监管力度,帮助、指导机构充分发挥信用评级在风险揭示和风险认定等方面的作用。

(四)创新监管体系模式

30.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责任。积极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加快构建差异化、精准化、动态化的“三化”监管模式。严格控制重点监管事项数量,规范重点监管程序,对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对诚信守法、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失信违法、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31.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的市场监管体制。不断完善我市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加快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实时对接,通过“一个平台”管监管、管信息,实现监管信息与省平台互联互通、抽查检查结果互联共享。创新监管服务模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

32.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推行非现场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技术,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实时对市场整体风险情况进行较为系统的跟踪、筛查、预警。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实现非现场监管与现场监管互相补充,进一步提升监管精准化水平,以更大力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好“六保”任务。

五、构建更加活力迸发的创新创业环境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聚焦“六新”突破,构建各方协同的创新创业生态,精准制定鼓励创新创业的政策体系,培育创新抓手,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在构建创新创业生态上力争走在全省前列。

(一)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33.加快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利用闲置资源改造建设新型科技创新载体。出台优惠支持政策,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社会力量利用闲置厂房、办公楼宇等存量资产建设孵化器,引进专业公司招商、孵化、培育,高标准建设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在吕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设服务于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技术成果转化、人才交流、培训等窗口,同时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多样性的成果转化和人才培育市场。到“十四五”末,全市孵化载体达30家,孵化面积达到8万平方米。

34.推进孵化载体提质增效。强化提升孵化器孵化效能。将孵化器指导管理工作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进一步结合,充分发挥孵化器的责任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孵化器申请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积极性,引导孵化器规范运营管理,大力提升孵化器服务能力。发展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支持打造“龙头企业+孵化”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型载体;切实发挥好示范性众创空间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各类孵化器培育孵化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35.构建全链条创新创业孵化育成体系。顺应创新驱动发展趋势,支持引导创新创业载体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从项目初选到产业发展一体化,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 全链条创新创业孵化育成体系,重点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性的“瞪羚企业”。

(二)创新适应“六新”经济发展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

36.实行“包容期”管理。对新设立“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 经济形态给予1-2年包容期,在包容期内,以行政指导和服务为重点,通过法规宣传、行政提示、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方式,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37.严守包容审慎监管“红线”。在落实“包容期”管理的同时,设置监管“红线”,对企业经营中存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38.建立“容错”机制。制定在主要行政执法领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加强监管规范化建设,审慎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先行告诫说理,指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改正,一般不予行政处罚。

39.加强风险管控机制建设。依托“互联网+监管”工作模式,完善风险预警和分析评价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途径,提高智能监管水平。强化风险处置决策机制,提高对新兴经济领域潜在风险敏感度和突发情况快速处置能力。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

(三)建立人才引进培养机制

40.构建灵活开放的引才机制。持续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重点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产业升级、培育高新产业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高精尖缺”创新型人才和团队。密切跟踪、主动联系掌握一批在外吕梁籍高层次研发型人才、工程型人才、技能型人才、管理型人才等。拓宽渠道,搭建平台,强化联系服务,完善政策支持,有效推动在外吕梁籍高层次人才智力回归。支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柔性引进院士、博士高端人才,充分发挥平台的引才聚才作用,加快造就数量多、结构优、素质高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不断增强吕梁市创新高地建设的智力资本储备。

41.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优化全市高等院校专业设置,持续推动高等院校与全国优秀大学及企业合作,打造新兴产业人才培养基地。深化科教融合协同育人,大力培育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提质提效抓好“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围绕发展“六新”产业,推动职业院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职业院校发展与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深度融合,抓好“工匠型”技能人员的培养,全方位加大技能人才供给。支持企业主动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交流和对接,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到高等院校培训,帮助企业聘请科技顾问或创新团队,对企业创新发展进行诊断指导,提供技术支持。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院所与高等学校的各类科技专家相互兼职,依托高校工作站点共同培养各类创新型人才。组织好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工作,提高吕梁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进一步优化企业人才队伍。到202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0万人,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100万人。

42.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推动用人单位切实改进人才分类评价制度,改变片面将论文、专利、项目、经费数量等与科技人才评价直接挂钩的做法,完善基于绩效考核的收入分配机制,落实好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政策。加强公共服务资源统筹,为科技人才提供住房、子女入学、医疗健康、后勤服务等有效保障,高标准做好人才社区、人才公寓规划建设,切实帮助人才解决后顾之忧,增强科技人才的凝聚力向心力。落实扶持、补助等政策,提高科技人才生活待遇,改善工作条件。建立健全人才创新创业综合配套服务体系,维护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

(四)营造创新创业的宽松环境

43.大力培育创新文化。在全社会树立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倡导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尊重创造。弘扬科学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鼓励科技工作者潜心研究、久久为功,攻克技术难题;鼓励企业家专注品质,追求卓越,打造更多享誉全国乃至世界的“吕梁品牌”;充分营造人人都是创新主体,人人都要创新,人人皆可创新,创新没有“旁观者”和“局外人”的创新氛围。

44.探索建立合理容错机制切实做到宽容失败充分发挥容错机制的导向作用,让担当有为者放下包袱,锐意改革创新。探索建立双创容错免责机制。深入贯彻支持干部改革创新合理容错办法,拓展在双创领域的应用实施。在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实施创新项目及国企改革过程中,对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相关负责人在履职过程中发生问题的,应客观公正做出审计评价和处理,属于改革创新合理容错的,予以免责。

45.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推动构建我省涵盖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社会服务、公共文化体育、特殊群体优抚安置、公共法律服务等10个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到2025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6.5%;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 3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5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六、营建更加充分的资源要素环境

坚持以要素供给侧改革为突破口,通过减要件、简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高企业获取生产要素的效率, 打造综合成本适宜的资源要素环境。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进一步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功能,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

(一)进一步推进“承诺制+标准地”改革

46.全力推动承诺制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拓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由备案类项目扩大到核准类项目范围,让更多的项目和企业享受到改革红利。加快出台核准类项目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清单,完善细化承诺书标准文本,进一步减少保留审批事项前置要件,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构建市县两级统一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类、核准类)承诺制配套制度体系,制定相关办法,确保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快速高效。

47.全面推进落实“承诺制+标准地”改革。加快落实《吕梁市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开发区全面完成“标准地”区域评估工作,各县(市区)要逐步扩大除开发区外的区域评估覆盖面,完善项目准入要求和负面清单,全面实施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制度,促进项目开工落地。

(二)优化公共设施服务

48.优化电水气报装流程推进企业用户用电、用气、用水接入流程改革,实施提升企业用电、用气、用水接入便利化行动计划,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规范报装服务行为,大幅压缩报装时间。大力推行供电企业业务100%网上办理和预约上门服务,用户通过供电企业网上营业厅、微信号、吕梁通即可办理用电、缴费、故障报修等业务,实现用户办电“零跑动”,电力接入“零成本”。进一步压缩用气报装时间,推行先踏勘后受理、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快速报价等服务新模式。集体居民用户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5个工作日,涉及新建埋地管道的非居民用户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减至5个工作日(或者总时限不超过5日)。精简用水报装环节,压减企业用水成本,全面实行“一次性告知、仅跑一次或不见面”报装,办理环节由7项压减至3项,接入办理时限由14个工作日压减至4个工作日,用气报装时间压减至5个工作日。公开水、电、气报装各项费用,允许有资质的公司承揽报装工程业务。

49.建立政务与水电气接入服务联动机制全面推进供水、供电、供气服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建立政务服务与水电气服务联动机制,在现有网上行政审批的基础上推行行政审批网上联办,实现在客户办理房产过户的同时为客户办理用水用电用气账户开、过户等配套业务。在客户申报社会投资备案得到批复后或申请建设工程许可时,根据客户需求相关职能部门将相关信息同步推送至水电气公共服务单位,相关公共服务单位以最早的时间、最快的速度介入,为客户提供水电气接入相关服务。

50.进一步降低用能用网成本。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电价改革要求,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价格的支持政策,持续推进将除高耗能以外的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全年降低5%。切实加强转供电价格监管,确保民营企业及时足额享受降价红利。坚决贯彻落实“提速减费”政策,持续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大幅降低企业宽带和互联网专线资费,降低水、电、气、暖等资费标准,为企业提供产品优惠价格。积极开展免费提速行动,持续加大力度为企业社会总成本“降费”,大力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三)深化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改革

51.全面优化政府采购流程。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全面优化政府采购流程,重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制定政府采购办理流程图,明晰采购人项目审批及财政部门受理审核环节,做到流程简便清晰,审核事项明确。取消招标文件事前备案,推行招标人负责制,清理无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原件核对等事项及材料,有效压缩各个环节的流转时间,做到“快办快处”。制定实施预采购、跨部门联合采购、延续性服务采购等便利性政策,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审核环节,力争实现“一次办好”。

52.建设全流程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进一步细化完善政府采购(含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机制,完善政府采购平台和工程招标平台功能,实现用制度管人、用系统管交易,减少人为干预因素。推行政府采购全程网上办理,利用“互联网+政府采购”,全面消除供应商现场报名、纸质备案和纸质审批,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建立并启用“投标电子保函服务系统”,加速投标电子保函系统的应用与推广。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制度,全面开展公共资源清查,系统梳理政府配置公共资源的数量和范围,建立完善资源申报、登记、公开、报告以及动态调整制度。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的原则,不断拓展平台覆盖范围,将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逐步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到2025年,我市实行市场化配置的公共资源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全覆盖。

53.构建全流程电子化信息交易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优势,推进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建立用“数据说话、数据决策、数据管理”的有效机制。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建立政府采购交易标准,实现数据共享、规范统一的大数据驱动模式,实现政府采购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按照“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产业化发展”的思路,创新平台运行服务机构供给模式,鼓励平台与各类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合作,构建涵盖产权界定、价格评估、流转交易、担保、保险等业务的综合服务生态体系,推动平台整合由电子整合向生态整合的转变。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和履约保证金,推进招投标全程电子化。全面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常态化,积极尝试开展基于平台基础上的“人工智能交易”,探索推动平台整合由生态整合向数据整合的转变。到2025年,实现电子化交易全覆盖。

54.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方式。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方式,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全过程和结果依法实施监管,形成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责任可究的完整信息监管体系。清除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杜绝设置差别或歧视性条件、提高资格条件、变相设置门槛、暗箱操作等行为,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竞争环境。建立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制,发挥市场主体、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作用,健全投诉举报接受、转办、反馈工作机制,加大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信息依法公开力度,推动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信息“五公开”,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到2025年,依法监管与信用激励约束、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新型监管格局基本形成,电子动态监管实现全覆盖。

七、建设更加公平完善的一流法治环境

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营商环境建设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大力加强法治宣传,增强法治意识,通过有效的制度,严格规范的执法,公正严明的司法,对市场主体人身、财产权益实行全面、平等的保护,对市场管理行为实施有序的制约,进而形成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的法治氛围及社会意识,营造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一)推动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

55.完善法律规章体系。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将保障营商主体的运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轨道。开展地方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行政法规的立法工作,健全专项领域法律规章,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推进营商环境建设“1+9(专项)+N(配套)”法律规章体系。在企业开办、施工许可、财产登记、信贷获取、投资者保护、税收征管、跨国贸易、合同执行、企业破产等方面加快形成完善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制定和完善小额贷款、民间借贷等行业规则及合同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后的跟进服务、解决问题创造条件,提供法律保障。强化制度性和程序性法规规章建设,确保每个管理事项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56.推行法规规章多元化起草机制。在地方立法过程中广泛听取营商主体和行业协会意见,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在市场经济运行和现代社会管理的基础性、关键性制度和规则上,充分借鉴发达地区在权责界定、实操规定、程序设定等方面的内容,对经过实践检验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制度,及时上升为规章或法规。

57.开展营商环境相关规则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不合时宜甚至阻碍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法规规章,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滞后于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制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加快清理完善;与改革决策相抵触的,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建立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试行性法规规章有效期制度。

(二)规范严格执法

58.强化学法用法。深入贯彻法治观念,全面推动普法宣传。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推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促进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加强“以案释法”宣传力度,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群众基础。注重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建立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层及管理人员法治培训制度,做到普法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从满足企业和商会多元化的法律需求入手,充分发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法律服务专业优势,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 

59.深化民商事简案快办机制改革。创新商事争议解决方式,健全权威的调解和仲裁机制,通过便捷的非诉讼方式解决商事纠纷。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两个一站式”建设,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商事仲裁有机衔接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引入专家参加重大商事纠纷调解,组建专业性调解组织或委托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第三方调解机构实施调解。实现60%民商事案件在诉讼前端解决。全面开展“分流、调解、速裁”机制改革,拓展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程度,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的“快审”优势,促进审判提速增效。

60.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坚持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坚持合法性审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作为推进简政放权的重要抓手,用法治来调整市场主体的行为,使市场规范化、有序化运行。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更加便民高效、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程序,积极运用非强制性的执法方式,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在综合执法重点领域内,统筹联合综合执法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全面形成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常态化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机制,提高对违法行为的精准监管力度,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和商务成本,提升执法监管的公平性、高效性、规范性。

(三)强化产权保护

61.公平公正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和合法权益。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平等保护各方诉讼权益,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利益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欺诈不守信的不良行为,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建立专业的法律顾问团队,为投资者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实用、更完善的免费法律支援服务,包括为有意到吕梁投资发展的企业提供到位的法律咨询,为已落户吕梁的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维权服务。

62.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严格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和企业财产权,建立健全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补偿救济机制。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依法减少审前羁押、统一审判标准,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审慎使用拘留、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对涉案民营企业确需采取措施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63.全面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监督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对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保障股东权利,落实董事责任。建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健全中小投资者赔偿机制。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依法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求偿权等合法权利。进一步畅通中小投资者维权渠道,提升维权便利度,妥善处理资本市场涉及投资者的矛盾纠纷,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营造“知调解、信调解、用调解”的投资者权益保护环境。

64.深化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跨层级联动、跨部门协同、跨事权集成。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涉外应对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举报投诉和相关奖励制度。加快建设“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服务平台,提升现有知识产权保护速度,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保险促进工作,推动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持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转化能力。

八、创造更加务实开放的合作交流发展环境

主动融入国家和全省开放合作大局,紧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重大举措,强化开放意识、树立开放思维,主动服务京津冀一体化、一带一路等国家发展战略,积极融入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积极建设一带一路主要节点城市,深入参与区域合作,把经济互补性转化为发展推动力,进一步创新开放合作型体制机制,进一步营造亲诚惠容、更加开放、更加高效、更加公平的营商环境,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创新企业“引进来”“走出去”方式,高质量促进市域中心城市建设。

(一)健全招商引资的政策和服务体系

65.营造宽松发展环境。不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协调机制,加快推进与国际规则的对接,认真落实同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提高服务水平。全面落实“非禁即入”,为更多参与到吕梁市重点领域企业创造更多条件、更多机会。坚持“法无禁止皆可为”的理念,营造宽松发展环境。

66.全力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健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对外来投资企业,班子成员重点包靠,主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各种困难问题,为企业全方位全天候式服务。按照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求,规范与企业家交流机制,为来吕梁投资企业保好驾、护好航。持续开展政策宣传活动,提升政策知晓度和企业利用率,真正让政策红利落到实处。加强对我市重点项目、园区、片区的宣传推介,提升吕梁市整体形象。

(二)融入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发展战略

67.积极搞好双向融入。瞄准京津冀一体化,加强与京津冀地区的政策衔接,主动融入环渤海经济圈这一我国北方最大、最成熟的经济区和我国北方人口最密集、经济最发达、消费能力最强的城市群,运用“西煤东运”“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的重要功能,积极当好京津冀和环渤海的能源化工基地,通过能源优势直接跨越环渤海、融入京津冀经济圈,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协同发力,充分发挥我市劳动力充足、市场大的优势,搞好资本对接、品牌对接、技术对接和渠道对接、市场对接,推动我市食品、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煤电铝镁材一体化发展等产品打入京津冀市场,吸引京津转出企业、优势资本、先进模式来我市落户。通过制定更加优惠的投资政策,深化与京津冀产业发展对接协作、资源要素双向流动。

68.建设“一带一路”倡议的桥头堡。争取吕梁机场航空口岸的开放,规划建设大武物流中心,以及吕梁铁路主枢纽和周边工业物流园区的各项资源,使吕梁市成为包括晋北、晋中及周边地区融入“新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山西物流中转集散地。将吕梁市建成“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山西省核心型物流基地,建成山西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桥头堡。

(三)加强园区建设

69.促进开发区改革创新。支持吕梁经开区、孝义开发区等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申报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加快离石区与开发区“区区融合”步伐。积极探索“一区多园”多元管理、管运分离改革新模式,探索开发公司建设与运营开发区的新模式。对标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更大力度促进投资、贸易、金融等领域的自由化便利化,更大力度促进园区经济改革创新,更大力度促进高端产业和新兴业态发展。积极利用京津冀和环渤海的信息、资金、技术、市场,壮大自我力量,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与东部地区共建产业园区,不断提高吕梁的发展质量和发展水平。

70.实施“区内事,区内办”。按照“能授尽授”“应赋尽赋”的原则,大力推进向开发(园)区授权赋权工作,设立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代办窗口,建立承诺制领办代办服务队伍,为企业提供全程无偿领办代办服务,全面实现开发区“区内事区内办结”。持续深化“一门一网一次”改革、商事制度改革、企业投资项目承诺改革,推进“承诺制+标准地+代办制”落地。到2025年,基本实现“区内事,区内办”。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党委、政府对营商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六最”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具体责任部门,配备专门联络人员,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各县(市、区)要设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任务措施和时限要求, 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建立协同联动机制

建立市级层面的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统筹协调全市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制定和审议相关重大决策部署,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健全完善上下联动和协调配合机制,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各县(市、区)层面按照属地原则抓好组织落实、政策衔接、措施配套,保障规划有效实施。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凝心聚力,共同推动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

坚持正面宣传导向,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微信公众号等传播平台,设立“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展示全市各区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成果、典型案例。及时全面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制度,做好政策解读推介工作,实现各项制度文件一键可查,提升政策认知度、可及性。

(四)完善考核监督制度

充分发挥督查考评“指挥棒”作用,将营商环境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切实推动以评促进、以评促优、以评创标,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实施评价奖惩激励机制,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奖励,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解读链接:【图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吕梁市“十四五”“六最”营商环境建设规划》的解读

政策咨询:市行政审批局  84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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