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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21326 | |
发文字号:吕政函〔2023〕18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8日 |
发文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字: |
标 题:关于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 (2020年-2035年)的批复 | |
主题分类:建设规划 | 成文日期:2023年02月28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 (2020年-2035年)的批复
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年-2035年)》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 (2020年-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总体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期限:2020年—2035年。其中:近期2020年—2025年,中期2026年—2030年;远期2031年—2035年。
(二)规划范围及面积
规划范围:东起杏花村镇新石路以东1000米处规划中的货运路、南至七支渠、西至罗城村龙王爷路,北起武寨路北侧300米,占地面积35.8平方公里。
(三)规划定位
全国著名的酒业集中发展区,山西省转型发展与酒文旅融合 示范区,以酿造产业和诗酒文化为特色的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产业发展定位
围绕“白酒酿造、文化旅游”两大主导产业,培育发展“包装彩印、现代物流、酿酒设备制造、酒糟综合利用”四大产业,配套发展“现代商贸、商务服务、科技服务”三大产业,逐步发展形成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以“健康、品质、共享”为特征的现代大健康产业体系。
(五)规划布局结构
规划确定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 “两心、三轴、四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两心”:指一个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一个交易及接待服务中心。
“三轴”:指依托汾酒大道形成的一条东西向发展轴,以及依托清香大道(原高速连接线)和新石路分别形成的两条南北向发展轴。
“四区”:指开发区的四个片区,即酒业集中发展区、酒文旅融合发展区、综合服务区、酒业拓展区。
二、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依据《总体规划》中的总体定位、空间布局、保护规划、道路交通、市政基础、安全防灾等有序引导规划的实施。
三、汾阳市人民政府、汾阳市自然资源局、汾阳市住建局等
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要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市政府批复的《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 (2020年-2035年)》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用途管制要求。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市规自局 城乡规划科 8296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