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104957 | 主题分类: | 水资源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年12月12日 |
标 题: | 关于划分岚县2023年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吕政函〔2023〕92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12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划分岚县2023年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岚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岚县2023年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报批的请示》(岚政报〔2023〕2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北关村集中供水工程、芦家窊村集中供水工程等13处千人以上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作为北关村、芦家窊村等13个千人以上村庄饮用水水源。
二、同意北关村集中供水工程、芦家窊村集中供水工程等13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结果(详见附件)。
三、请你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尽快完善取水许可等相关手续。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四、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水利局,结合现场地质地貌和社会发展,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岚县将各项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岚县2023年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结果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链接:【图解】岚县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岚县2023年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报批的批复》的解读
政策咨询:岚县政府办 6722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