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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4-60343 | |
发文字号:吕政办函〔2024〕19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5日 |
发文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字: |
标 题:关于吕梁柳林山西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2·26”较大其他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成文日期:2024年07月15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吕梁柳林山西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2·26”较大其他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批复山西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26”较大其他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吕应急报〔2024〕118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事故调查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西省遏制矿山企业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二、同意调查组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性质的认定,吕梁柳林山西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26”较大其他爆炸事故属于瞒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同意调查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处罚相关部门负责;对违反党纪、政纪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移交纪委监委处理。
四、同意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五、请你局督促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特此批复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事故调查科 8222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