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5-61861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年10月09日 |
标 题: | 关于吕梁兴县远大煤业有限公司“5·29”较大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吕政办函〔2025〕30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10月09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吕梁兴县远大煤业有限公司“5·29”较大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吕政办函〔2025〕30号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批复吕梁兴县远大煤业有限公司“5·29”较大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吕应急报〔2025〕135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事故调查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
二、同意调查组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性质的认定,吕梁兴县远大煤业有限公司“5·29”较大车辆伤害事故属于责任事故。
三、同意调查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处罚由相关部门负责;对违反党纪、政纪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移交纪委监委处理。
四、同意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五、请你局督促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特此批复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事故调查科 822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