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6-17991 | 主题分类: | 其它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年03月20日 |
| 标 题: | 关于整治以过程性意见代替结果性意见问题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吕政办函〔2026〕7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03月20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整治以过程性意见代替结果性意见
问题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吕政办函〔202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整治以过程性意见代替结果性意见问题的十条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整治以过程性意见代替结果性意见问题的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有关要求,杜绝“以过程性意见代替结果性意见”问题,切实提高政府工作执行力,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强化交账意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带头扛起交账责任。市政府办公室、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牵头单位等任务交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当好交账把关人、进度督促人、问题协调人,严把标准、紧盯节点、主动协调;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当好交账责任人、任务推进人、问题攻坚人,主动领账、高效推进、攻坚克难,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压实层级责任。各单位要坚持按层级压实责任、按岗位明确分工,压紧压实具体经办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三级责任,做到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岗、节点明确到天,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级抓交账的完整工作链条,以刚性责任保障工作闭环、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严格台账管理。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台账管理,严格执行“日更新、周调度、月汇总”的工作机制,实时记录工作进度、阶段成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并及时反馈上报。台账须完整包含任务名称、交办单位、承办单位、责任人、办结标准、时限要求、当前进度、难点堵点、办结状态及销号情况等核心要素,确保信息详实、数据准确、规范统一。
四、明确交账标准。各单位要坚持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实际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完成情况的唯一标尺。交办单位在制定任务办结标准时,要科学设定可衡量、可检验、可执行、经努力可实现的目标。同时,要对目标任务进行层级化、精细化分解,逐项明确子项任务、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实现任务可检验、责任可追溯、进度可管控。对长期性任务要设置阶段性检验节点,坚决杜绝脱离实际、难以检验的目标设定。新上项目须严格恪守两个“五有”标准,严防项目脱离实际、盲目上马、无法交账。
五、强化时限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推进工作,抢先抓早,坚持紧抓快办,千方百计把工作做在序时进度前、做在上级督促前。要坚持并联工作法、一线工作法、穿透式工作法,提前预判潜在困难,研究制定预备举措,预留充足验收时间。严禁无故拖延、变相延长办理时限;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承办单位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交办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理由及拟调整时限,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未按规定履行延期手续的,一律按逾期处理。
六、严格销号管理。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对照工作要求和办结标准,规范提交销号申请及佐证材料,按期办结交账。严禁以阶段性进展、过程性材料替代结果性成果办理销号。交办单位要从严履行销号审核职责,重点核查任务是否达成预期目标、是否取得实际成效。对未达到销号标准的,一律不予销号,并明确整改要求与完成时限。
七、持续攻坚推进。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重点工作推进机制,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长期未办结的复杂任务和历史遗留问题,制定专项攻坚方案,细化攻坚目标、具体举措和时间节点。要定期召开攻坚推进会,每周梳理堵点难点,集中研究破解办法,确保攻坚任务按期突破、落地见效。
八、强化跟踪督办。各交办单位要指定专人专职负责跟踪督办工作,采取线上台账核查与线下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交办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开展核查检查。对进度滞后、超期未办结以及以过程性意见代替结果性意见违规销号的任务,要列出问题清单、建立专项台账,实施重点跟踪督办。督办工作要坚持靠前发力、即时纠偏,及时发现并主动推动解决问题,坚决杜绝到集中交账时才指出问题的滞后督查。
九、深化协同配合。按照“日常强化协同、难题联合攻坚”的原则,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统筹协调牵头职责,对涉及多部门、跨层级的复杂任务,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工作碰头会,常态化梳理任务推进情况、共享工作信息、研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各配合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密切协同联动,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坚决杜绝推诿扯皮行为。针对协同推进中出现的职责边界不清、工作衔接不畅等问题,交办单位要及时协调处置;交办单位无法协调的,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统筹协调推进,确保协同攻坚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十、严肃追责问责。市政府办公室要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聚焦任务销号质量、结果导向落实、台账管理规范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以过程性意见代替结果性成果、虚假销号、拖延办理、推诿扯皮等问题,要形成问题清单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督查结果要与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以严肃的督查问责推动各项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咨询电话:市政府督查室 8230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