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1-09854 主题分类: 农业_畜牧业_渔业
发文机关: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08日
标      题: 关于2020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报告
发文字号: 吕政办函〔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08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0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总结报告


省粮安考核办:

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2020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根据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开展2020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和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市级自评总结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积极认真组织开展并圆满完成了全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评总结工作。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早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沟通,狠抓落实,按期完成全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

(一)圆满完成全市2019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一是按照省粮安考核工作总体安排和部署,我市认真组织市直各考核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有效落实完成全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各项指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全市2019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全省考核取得良好成效,再次被评为优秀等次。二是针对省考核发现的重点问题,积极组织督促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进行整改落实,按时完成了问题整改工作。

(二)积极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一是及时组织对市粮安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进行重新调整,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及市考核成员单位考核责任人。二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全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研究部署会议。三是组织完成对2020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意见建议征求和《吕梁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的工作。四是制定印发《关于认真开展2020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考核内容、考核评价、考核安排和考核要求等事项,细化分解任务,厘清部门职责,及早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考核成员单位开展2020年度考核工作。五是组织召开全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总结2019年度考核工作,安排部署和推进落实2020年度考核工作。六是针对考核存在的重点问题,制定印发《关于2019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重点问题整改的通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措施,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七是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目标任务工作的通知》,组织对各县(市、区)和市直考核成员单位对2016年以来的考核重点问题和2020年度考核各项指标任务落实完成情况开展“回头看”。总结工作,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狠抓问题整改,有效推进目标任务的完成和落实。八是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市级自评总结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县(市、区)自评总结工作的通知》,提前组织市直各考核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展2020年度全市粮安考核自评总结工作,强化牵头抓总职能,搞好部门统筹协调,狠抓督促落实,强化赶超措施,顺利完成了全市考核自评总结工作。

二、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取得的主要成效

经过对2020年度全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目标任务所涉6个考核内容27项考核指标全面认真总结和自评打分,满分100分,得分99.356分,扣分0.644分。其中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承担的考核项目满分52.5分,得分52分,扣0.5分。扣分项目为: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问题整改“回头看”未全部整改到位(1个问题),扣0.5分;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承担的考核项目满分27.2分,得分27.2分;市财政局牵头承担的考核项目满分7分,得分7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承担的考核项目满分6分,得分6分;市水利局牵头承担的考核项目满分2.7分,得分2.556分,扣分0.144分。扣分项目为:一是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未全部完成监审工作,扣0.024分;二是市财政未安排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扣0.12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承担的考核项目满分2分,得分2分;市农机服务中心牵头承担的考核项目满分1.5分,得分1.5分;市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牵头承担的考核项目满分0.6分,得分0.6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承担的考核项目满分0.5分,得分0.5分。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一)确保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不断增强(满分35分,自评34.856分,扣0.144分)。

1.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满分6分,自评6分)

(1)制定印发《关于分解下达吕梁市2020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通知》(吕自然资函〔2020〕406号),对2020年省下达的耕地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市长与13县(市、区)长签订2020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全市耕地面积697.3295万亩,超额完成省定耕地保有量任务671.33万亩,得3分。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省下达任务566.3101万亩,完成566.3101万亩,完成100%,得2.8分。按照国家、省部署和要求,我市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制定《吕梁市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整改工作方案》(吕自然资发〔2020〕438号),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前期工作。二是对汾阳市4个项目、方山县1个项目开展新增耕地核定,入库新增耕地指标1175.79亩、新增产能649151.025公斤。三是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补充耕地324.816公顷,损失产能1703560.65公斤。四是转发《山西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山西省第三次国土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的通知》(吕国土调查办〔2019〕39号),开展耕地质量等别评估和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五是通过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切实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六是印发《吕梁市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实施方案》(吕自然资发〔2020〕639号),开展全市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得0.2分。共得3分。

2.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耕地质量监测网络(满分4分,自评4分)

(3)①完善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网络,建有国家级监测点5个、省级监测点261个、县级监测点777个,共计监测点1043个,超额完成769.593万亩耕地所要求的770个,得1.5分。②制定印发《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吕梁市2019年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报告>》,得0.5分。③《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晋农技财发〔2019〕36号)下达我市石楼县为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县,项目资金170万元,任务深松耕20000亩,亩均施40公斤有机肥。该项目资金整合为扶贫项目,目前已实施完毕。《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晋农技财发〔2019〕78号)下达我市旱作节水农业项目资金776万元,其中汾阳市、柳林县各238万元,兴县、石楼县各150万元。汾阳市、柳林县各深松耕2.1万亩,兴县、石楼县各深松耕1.25万亩。目前汾阳市、柳林县均已完成深松耕等各项任务。兴县、石楼县资金已整合,得1分。④统筹利用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秸秆还田、农机深松整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保护性耕作等耕地质量建设相关专项建立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集成技术推广示范区,100%覆盖县市区。其中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33%,超额完成国家考核指标,得0.6分。⑤我市在交城、文水、汾阳、孝义、岚县、临县、柳林、石楼等8个县开展农机深松作业,完成深松面积40.5178万。在交城、文水、汾阳、交口、岚县、临县、方山、离石、柳林、石楼等10个县开展玉米机收作业,机械化秸秆还田实施116.82万亩。通过粪污无害化处理还田、生产有机肥等多种模式实现畜禽粪污743.1万吨进农田,大大提升了耕地质量。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完成取土化验448个,测土配方推广面积600万亩以上,配方上墙村数1672个,得0.4分。共得4分。

3.耕地质量等级情况(满分2分,自评2分)

(4)根据2020年山西省耕地质量等级情况报告数据显示,我市平均耕地等级7.92等,高于2020年以前13县市区不完全耕地监测数据的7.72等0.2等,加0.4分,得2分。

4.粮食生产科技水平(满分3分,自评3分)

(5)制定印发《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主推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吕农发〔2020〕41号),各县出台相应文件落实农业主推技术。我市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6%以上,得1.5分。

(6)制定印发《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意见》(吕政办发〔2018〕98号),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作出具体支持政策。市财政下达160万元用于丘陵山区农机化提升示范点创建项目(吕财农〔2020〕49号),市农机服务中心下达丘陵山区农机化提升示范点创建项目任务清单(吕农机计字〔2020〕7号)。各县市区农机部门深入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在补齐机械化高效种植、收获、植保、烘干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全市2020年新购置机械化高效种植机械367台、收获机械415台、植保机械44台、烘干机械24台、简易保鲜储藏设备16台,轮式拖拉机905台。玉米全程机械化作业面积137.5万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25万亩的110%,得0.5分。2019年度我市小麦、玉米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为88.0%、75.47%。经初步统计,2020年小麦、玉米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为91%、77%,完成目标任务,得1分。共得1.5分。

5.粮食种植面积;粮食总产量(满分8分,自评8分)

(7)《关于印发2020年各市粮食生产目标的通知》(晋农组办发〔2020〕5号)下达我市粮食播种面积任务495万亩,据统计,我市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约 495.2万亩(国家统计局山西省调查队核定数字待公布),完成目标任务,得4分。

(8)《关于印发2020年各市粮食生产目标的通知》(晋农组办发〔2020〕5号)下达我市粮食产量任务10亿公斤,据初步统计,我市全年粮食总产量约10.1亿公斤(国家统计局山西省调查队核定数字待公布),比上年有所增加,得3分。

(9)2018年省政府给我市下达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81.5万亩任务,我市实际完成84.105995万亩,完成率为103%。2019年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通过省农业农村厅核查验收,同时将划定地块数据全部上图入库、建档立卡。2020年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通过省级专家验收,得1分。

6.产粮大县等粮食核心产区和育制种大县建设(满分2分,自评2分)

(10)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位于文水、交城、汾阳、孝义等4个县市,其中文水县是产粮大县,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集中投向该4县,安排建设任务3.64万亩,得1分。

(11)除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外,我市另行安排市级财政资金109万元,用于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且全部到位,得1分。

7.高标准农田建设(满分6分,自评6分)

(12)①2020年上级下达我市建设高标准农田任务8.83万亩,我市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2.38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71万亩,分别为年度任务的140.2%、103.7%,得2.4分。②按照省财政厅要求,我市应配套资金236.7万元,实际市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734万元,超额完成任务的50%以上,得2.4分。③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是跨年度项目,今年年底完成的项目建设工程,2021年度前半年完成验收工作,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2020年10月印发《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及时安排部署验收工作。目前各县市区正在落实,管护工作在验收结束后与项目所在村集体或耕地使用单位签订管护协议,确定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费用,得1.2分。共得6分。

8.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业节水重大工程建设(满分4分,自评3.856分,扣0.144分)

(13)①本年度我市无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此项分值0.4分平均分配至第②项和第③项。2019年重点中型灌区(临县湫水河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下达投资2500万元,全部被临县政府整合用于精准扶贫。2020年临县政府以临财农〔2020〕120号下拨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资金投资计划504万元,临县湫水河灌区实际完成投资1372万元,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得0.4分。②2019年全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67.69万亩,2020年底全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与2019年持平,保持稳定,得0.3分+0.2分=0.5分。③全市10个大中型灌区管理单位全部完成管理体制改革,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全部由同级财政负担,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根据年度需要基本落实到位,得0.4分+0.2分=0.6分。共得1.5分。

(14)省下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任务2.71万亩,我市保质保量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81万亩,完成年度任务的103.7%,得1.3分。

(15)①省水利等四部门联合下达我市2020年农业水价改革实施面积计划16万亩,我市全年实际完成改革实施面积16万亩,完成省定计划100%,得0.24分。②2020年完成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面积范围内的灌溉输配水渠系及管道全部建设和完善了计量设施,共建计量设施143套,其中,大型灌区27套、重点中型灌区52套、一般中型灌区64套,得0.12分。③2020年完成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面积灌溉用水总量指标均全部分解到斗口或用水主体,得0.12分。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汾阳市建立以182个农民用水户协会为主、专业水利管护队伍为辅的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主体,实现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主体全覆盖。管护主体均为所属村民委员会,具体管护责任有农民用水户协会,农民个体户,得0.24分 。⑤全市在册10处大中型灌区,全部完成农业水价成本调查。7处(市文峪河灌区、汾阳峪道河灌区,向阳河灌区、孝义孝河灌区、岚县岚城灌区、临县湫水河灌区、离石吴城灌区)已完成农业水价核算并报发改委审批,1处(四河灌区)马上完成农业水价核算并报发改委审批,2处未完成,按要求得0.216分,扣0.024分。⑥《吕梁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吕水规计〔2020〕214号)将改革资金238万元下达文峪河水利服务中心123万、汾阳市91万元、孝义市16万元、文水县4万元、交城县4万元。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下达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182万元全部下达到相关县市,得0.12分。市级财政本年度未安排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扣0.12分。共得1.056分,扣0.144分。

(二)保护种粮积极性,财政对扶持粮食生产和流通的投入合理增长,提高种粮比较收益,落实粮食收购政策,不出现卖粮难问题(满分5分,自评5分)。

9.落实粮食补贴政策(满分1分,自评1分)

(16)市财政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拨付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1046.76万元,预算执行达到95%以上,得0.5分;按时足额发放2020年抗疫期间市级储备玉米(用于制作消毒酒精)差价款120万元。未出现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等违规行为,得0.5分。共得1分。

10.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及社会化服务体系(满分1分,自评1分)

(17)按照省厅“省级示范社一年评定一年监测”原则,2020年我市不进行省级示范社评定。10月份,对全市2019年以前评定的299家省级示范社进行监测,其中合格208家,不合格91家。培育市级示范社52家,超额完成省任务50家的4%,得0.2分。2020年我市农业生产托管任务面积59.652万亩,完成托管面积110.3万亩;选择托管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9个,农业企业1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91个,其他7个,服务小农户62292户,服务经营主体173个,有力助推了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得0.2分。共得0.4分。

(18)2020年我市完成评定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2个,超省任务10个的20%;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5个,超省任务30个的16.67%。超额完成家庭农场建设,得0.2分。

(19)2020年全市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5557人,满意度测评人数15109人,参评率97%,发证率97%,满意度达到99%。(登录sx.yszn.net.cn山西云上智农可查阅),得0.4分。

11.执行收购政策;安排收购网点(满分1.5分,自评1.5分)

(20)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转发省局《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吕发改储备字〔2020〕227号)、《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吕发改储备字〔2020〕402号),对粮食收购工作及早安排部署,组织对秋粮生产、收购等情况预测和调研,积极引导和开展市场化收购,未出现农民“卖粮难”问题,得1.5分。

12.组织落实收购资金(满分1.5分,自评1.5分)

(21)市发改委和农发行召开专题会议,多次沟通协调,有效落实储备粮轮换和收购等资金,全年农发行累计投放粮油类贷款17960.105万元,满足地方储备储备等需要。严格执行政策性资金管理,有效化解风险贷款,得0.5分;主动与农发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协调,优化金融服务,因地制宜采取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农发行对孝义市绿宝晶农副产品深加工有限公司、山西清泉醋业有限公司、山西宗酒酒业股份有限公司3户市场化收购企业授信3450万元,累计投放市场化收购贷款2450万元,得0.5分。共得1分。

(22)按时报送省夏秋粮收购资金需求落实情况表和总结报告,得0.25分,按时报送国有粮食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月报表、决算表和财务分析报告,得0.25分。共得0.5分。

(三)落实地方粮食储备,增强粮食仓储能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安全(满分19.5分,自评19.5分)。

13.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满分3分,自评3分)

(23)我市积极开展粮食仓储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兴县沟门前和交楼申2个粮食储备库改建扩建项目总投资2892万元,其中争取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297万元。按时通过重大项目库报送建设进度,目前,交楼申建库项目完成项目主体工程,沟门前建库项目完成基础工程,得3分。

14.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升级(满分6分,自评6分)

(24)全力实施粮食仓储设施维修和提升改造,争取省级粮食仓储设施维修和提升改造项目专项资金70万元,分配下达到离石储备库、中阳储备库、汾阳储备库3个企业,目前项目已全部完工,并完成验收,得2分。

(25)积极推动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全市14个改造库点全部完成竣工,并与省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组织完成对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得2分。

(26)积极推动军民融合军粮供应工程项目建设,省财政下拨维修改造资金16.22万元,购置军粮送货车1辆,更新电脑2台,购置食用植物油米面检验设备1套,按规定用途足额使用,得0.5分;按规定完成并上报绩效评价报告,得0.5分。共得1分。

(27)积极开展2018-2019年产后服务体系建设,2019年产后服务建设项目有岚县庄稼人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文水县通博种植专业合作社和海林种植专业合作社3个,目前已全部完工,均通过验收,达到预期效益和绩效目标,并完成上报项目建设验收和绩效评价报告,得0.3分;积极研究、推广和实施环保烘干等产后服务技术,得0.1分;积极协调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优惠电价等支持政策,得0.1分。共得0.5分。

(28)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的通知》,积极组织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2020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2020年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等,得0.5分。

15.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满分1分,自评1分)

(29)转发《山西省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开展全省粮油仓储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建立保护制度,组织对全市粮油仓储企业进行备案统计,实施动态管理。未出现违规拆除、迁移粮油物流设施,以及非法侵占、损坏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或其他保护不力等情况,得1分。

16.落实地方粮食储备;完善轮换管理和库存监管机制(满分5.5分,自评5.5分)

(30)省下达市级储备粮1.6,食用油360,我市完成市级储备粮1.979,其中市级原粮储备18200,市级成品粮储备1230、小包装油360。市级储备粮和食用油全部达到省定规模,得2.5分;小麦、面粉占到100%,品种结构合理,口粮比例不低于70%以上,得0.5分。共得3分。

(31)市级储备粮常年保持充足实物库存量,月均实际库存不低于规模库存的70%,得1分。

(32)完善储备粮监管机制,加强储备粮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转发省发改委和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通知》(吕发改储备发〔2020〕322号),全面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得0.5分。

(33)制定印发《吕梁市储备粮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地方储备粮监管机制,按要求完成省级储备粮储存企业离石国家粮食储备库监督管理评价任务,评价结果全面客观真实,得1分。

17.落实储备费用、利息补贴和轮换补贴(满分4分,自评4分)

(34)制定印发《吕梁市市级储备粮库存管理办法》《吕梁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吕粮储联字〔2009〕27号)和《关于调整市级储备粮油费用补贴标准的通知》(吕财建〔2012〕1219号),得2分。

(35)2020年我市财政及时拨付省级储备粮油保管费用和年度轮换费用补贴共93.38万元,其中省级储备粮油保管费70万元,年度轮换费用补贴23.38万元。拨付市级储备粮油费用利息补贴2221.2756万元,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利息市级负担部分104.982万元。拨付市级储备粮轮换价差补贴1210.8525万元。市级储备粮保管费用、贷款利息和轮换补贴按规定标准足额落实到位,得2分。

(四)完善粮食调控和监管体系,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不出现脱销断档,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粮食应急供应(满分29分,自评28.5分,扣0.5分)。

18.粮油供应网络建设;政策性粮食联网交易;完善粮食应急预案;粮食应急供应、加工网点及配套系统建设;落实成品粮油储备(满分13分,自评13分)

(36)制定出台《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吕发改安全发〔2020〕394号)。组织举办粮食职业技能、执法、安全、统计培训和应急演练培训,并在柳林陈家湾储备库开展市县两级联合应急演练,得1分。加强粮油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应急成品粮油储备1590;应急生活必需品储备饮用水110吨、方便面46吨、饼干13吨、面包7吨;市级冻猪肉储备900吨;小米储备20;蔬菜储备48吨,得2分。共得3分。

(37)成品粮油库存充足,储备面粉1130、大米100,食用油360,均达到省下达规模,得2分;转发国家和省局《关于增强成品粮油储备库存保障能力的通知》(吕发改储备发〔2020〕63号),强化各县(市、区)建立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全市粮油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得1分;制定出台《关于深化粮食产销合作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吕发改储备发〔2020〕356号),积极开展粮食产销合作,组织企业参加粮食产销合作洽谈会,分别与河北开源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高邑金谷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签订了粮油产销合作协议,长期稳定产销合作关系。全市粮油市场未出现异常波动,保供稳价成效明显,得3分。共得6分。

(38)加强军粮供应管理,落实军粮供应政策,做好军粮应急保供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军粮供应任务275吨,得0.5分;组织开展军粮质量自查,整改措施到位,得0.2分;组织开展军粮财务自查,自查整改到位,得0.2分;按时足额缴纳全部军供价款,得0.4分;加强军粮财务管理,军粮差价款专户(含军供价款专户)按规定实行封闭运行,得0.2分。共得1.5分。

(39)地方储备粮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市级储备1小麦轮换全部通过吕梁市粮油批发市场公开竞价交易,且交易达到100%,得2.5分。

19.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确保粮食市场基本稳定(满分7分,自评6.5分,扣0.5分)

(40)7月30日,市政府王立伟市长主持召开粮食安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10月27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副秘书长主持,分管领导出席,再次安排部署并推进全市粮安考核工作,得0.3分;市委书记李正印在岚县梁家庄乡车道坡村山西老磨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调研,市政府一级巡视员蔚文龙在兴县山花烂漫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调研,市政府秘书长权威在离石国家粮食储备库粮食安全工作调研,得0.2分。共得0.5分。

(41)根据省考核安排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市粮安考核办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目标任务工作的通知》(吕粮安考核办〔2020〕7号),对各县(市、区)、市直各考核成员单位组织开展2020年度考核指标任务落实完成情况“回头看”和2016年以来的考核发现重点问题整改“回头看”。制定考核问题整改“回头看”清单,全面梳理存在问题,明确整改问题、整改责任、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原因、整改完成时间和措施,狠抓问题整改和落实,得0.5分。

(42)印发《关于做好市级储备粮小麦入库监管的通知》(吕发改安全发〔2020〕261号),加强对粮食收购工作督导。组织开展秋粮收购检查,检查收购主体93个,检查次数122次,检查人次205人次。按时完成上报秋粮收购检查月报表,得0.3分。运用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规范开展对秋粮收购检查等环节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次数26次,“四不两直”检查次数35次,得0.2分。无涉粮案件,无粮食收购重大案件,得1分。共得1.5分。

(43)制定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秋季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暨问题整改“回头看”大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吕发改安全发〔2020〕407号),扎实开展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共发现问题4个,除离石区西属巴粮管所仓房超储问题未整改外其余3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得0.5分,扣0.5分。

(44)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吕发改安全发〔2020〕160号),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记五反馈”创新检查方式,认真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得0.5分;按要求完成对汾阳、柳林及直属储备库库存小麦、玉米的质量监测,监测结果准确无误,无质量问题,得0.5分。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库存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部落实,整改到位,得0.5分。共得1.5分。

(45)转发《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工作的通知》(吕发改安全发〔2020〕480号),建立销售出库监管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得0.3分。印发《关于加强政策性粮食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措施,得0.3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规范开展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督检查,敦促存储库履行出库义务,未发生“出库难”事件(今年只涉及孝南国家储备库临时储备粮,目前不到销售出库期),得0.4分。共得1分。

(46)认真做好12325热线投诉举报、省局转办涉粮案件举报线索核查工作,全年没有涉粮案件举报,得0.8分。积极组织全市开展12325热线宣传活动,得0.2分。共得1分。

(47)未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涉粮案件,不存在倒扣分。

20.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及时发布粮食市场信息(满分4分,自评4分)

(48)制定印发《吕梁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考核评分标准》,严格按标准执行,经综合考核,对4个先进单位和18名个人进行表彰。完成2019年度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报告,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粮食流通统计年报和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的通知》,按月完成上报粮食价格统计分析报告,举办全市粮食统计培训。配置专职统计人员,及时进行报备。没有出现统计造假弄虚情况,得4分。

21.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粮食经济;培育主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满分5分,自评5分)

(49)我市市属5个粮食储备库全部实行公司制改革,建立董事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经营有活力,有效发挥稳市场、保供应、促发展、保安全作用,得0.4分;鼓励非国有资本参与企业改革,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粮食经济,离石三川河面业有限公司是我市吸收个人投资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代表,改革发展成效明显,得0.1分。共得0.5分。

(50)制定出台《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兴粮示范单位遴选暂行办法》(吕发改安全字〔2019〕459号),积极开展科技兴粮工作,得0.2分;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吕发改安全字〔2020〕343号),组织开展粮食科普宣传工作,得0.3分。共得0.5分。

(51)积极推荐企业参加“山西好粮油”产品遴选,山西汾都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纳入2020年“山西好粮油”产品和第三届全国小米品鉴会获奖企业名单,得0.4分;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家粮食第三届交易大会、2020山西粮食产销衔接暨项目洽谈会和合肥国际粮油精品展,得0.3分;柳林沟门前风味食品有限公司和临县远洋食品有限公司纳入省级主食糕点产业联盟企业。争取每年列入预算50万元,每户5万元资金扶持10户企业品牌建设,带动企业或产品品牌取得较大突破,得0.3分。共得1分。

(52)申报省主食糕品产业集群项目6个,总投资6621万元。交城县山西省粮油集团粮油仓储园区项目,总投资69999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297万元,现已开工,得0.5分;积极发展培育特色粮食产业示范县,打造实现区域品牌,石楼县粮食产业园区建设纳入当地政府规划,成立粮食产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组,得0.5分。共得1分。

(53)积极组织实施临县和汾阳“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建设项目,兴县和岚县乡村振兴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加强项目督导和和跟踪管理,按时报送项目进度,得0.5分;按要求完成好粮油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并组织通过验收和绩效评价,得0.5分。共得1分。

(54)制定印发《关于推动粮食行业人才建设的通知》(吕发改储备字〔2019〕358号),积极推动落实国家和省级、市级“人才兴粮”重点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粮食行业人才建设,得1分。

(五)加强耕地污染防治,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和超标粮食处置能力,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满分8.5分,自评8.5分)。

22.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满分2分,自评2分)

(55)2020年度,我市按季度对全市涉镉企业进行排查,,涉镉等重点重金属企业为0,未列入全省整治范围,得2分。

23.粮食生产禁止区划定(满分2分,自评2分)

(56)市农业农村局与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关于印发吕梁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202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2019年,完成柳林县和汾阳市2个县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2020年完成划分其成果评审和其余11个县市区的划分工作。目前,全市13县市区耕地土壤类别划分任务已全部完成,得2分。

24.严格实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满分2.5分,自评2.5分)

(57)由市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农发行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印发吕梁市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实施细则的通知》(吕发改安全发〔2020〕495号),切实抓好超标粮食收购及处置工作,我市未发现超标粮食,得0.5分。按要求完成对文水、汾阳、临县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国家抽检送样任务,加强超标粮食管控,守住粮食质量安全底线,得0.5分。共得1分。

(58)无监测抽检或其他途径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生产,不存在倒扣分。

(59)无海关机构及其职能,不涉及进口粮食储备。市发改、农业部门研究制定出台《吕梁市进口粮食防疫防控管理制度》(吕发改安全发〔2019〕468号),建立进口粮食疫情联防联控制度,得0.5分。

(60)制定印发《关于加强进口粮食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吕发改安全发〔2019〕461号),加强进口粮食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督促粮食储备、加工企业落实安全风险和疫情防控制度,进口粮食疫情联防联控制度运行良好,未发现辖区内企业网上非法销售进口粮食信息和非法流向问题,得0.5分。

(61)制定印发《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20〕86号),对商标品牌发展作出明确规划和部署,得0.1分;开展“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宣传新《商标法》,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全市申请注册商标6953件,已注册商标3300件,注册商标累计达到19362件,在全省排名第三。全市现有中国驰名商标8件,地理标志商标2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12件。柳林县名优特产行业协会积极培育申请的地理标志商标“柳林碗团”已收到“受理通知书”,得0.2分;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开展2020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侵犯汾酒、杏花村、竹叶青、汾阳王等侵权假冒行为。全系统共查处侵犯粮油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28起,罚款52.23万元,有力地保护地方粮油商标品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得0.2分。共得0.5分。

25.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及质量监测机构建设;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配备及检验监测业务经费保障;库存粮油质量监管(满分2分,自评2分)

(62)按要求完成国家“优质粮食工程”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吕梁市粮油质检中心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于12月22日完成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得1分;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市级财政350万元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经费,用于保障全市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的正常运行,得1分。共得2分。

(六)按照保障粮食安全的要求,落实农业、粮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确保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满分3分,自评3分)。

26.及时足额安排粮食风险基金;粮食风险基金使用管理(满分2分,自评2分)

(63)2020年我市财政足额安排市级粮食风险基金配套资金1076万元,得1分;粮食风险基金使用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得1分。共得2分。

27.保障粮食安全各环节工作力量;细化农业、粮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满分1分,自评1分)

(64)有效落实农业、(发改)粮食行政部门职责,市级、县(市、区)均设有农业和(发改)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职责明确,行政经费均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得0.2分。

(65)市级、县(市、区)农业、(发改)粮食部门均设有行政执法机构,执法队伍健全,执法经费均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执法装备齐全,执法监管力量、经费、装备能够满足工作需求,得0.6分。

(66)印发《2020年度省委省政府考核吕梁市目标责任指标任务分解表》和《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吕办发〔2020〕18号),将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作为专项工作考核指标纳入市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管理和落实,得0.2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粮食安全责任落实力度不够。粮食安全实行省长负责制,但部分县(市、区)政府和市直考核成员单位对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真正把粮食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研究部署较少,政策落实和督查力度不够,考核工作配合不积极,导致考核工作难以正常推进和按时完成,部分考核目标任务完成不到位不彻底。

(二)耕地保护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耕地保护各级人民政府是第一责任人,需要在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上下联动,共同完成。二是按照“三调”最新上报国家的初步成果来看,我市耕地面积较“二调”是减少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压力较大。三是2014年以来,我市退耕还林245.43万亩,随着还林幼苗的生长,稳定粮食种植面积难度会越来越大。

(三)粮食安全基础比较薄弱。目前,我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均为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弱化;县级储备粮不健全,有6个县(市、区)没有储备粮;仓储基础设施比较落后,有8个县(市、区)没有标准化粮库;粮食执法和质检体系不健全,有6个县未建立粮食执法机构,县级粮油质检机构纯属空白。

(四)粮食特色产业发展滞后。全市粮食产业化程度不高,涉粮加工企业大多数为“小、散、弱”,规模小,产出低,特”、“优”产品量少质差,品牌竞争实力不足,缺少一批粮食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

四、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实效。加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建立健全考核工作机制,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强化牵头抓总职能,搞好部门统筹协调。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强化考核督办。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确保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基础,保障粮食安全。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及部门对粮食安全的认识和重视,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投入力度,多措并举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抓好粮食生产;抓好县级储备粮落实,扩大地方储备粮规模,夯实粮食安全基础;加大储粮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储备粮管理机制,强化市县两级储备粮管理,确保储粮安全;健全县级粮食执法和质检体系,强化粮食市场监管和粮食质量安全检测,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三)大力发展特色粮食产业经济,推进区域粮油品牌建设。结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培育和发展一批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加大政府政策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扶持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加大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我市杂粮优势,围绕小米、大豆、马铃薯三大自主品牌,培育和发展一批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高、竞争能力强的区域公共品牌,精心打造一批“特色”、“优质”吕梁粮油品牌,以品牌优势带动全市粮食产业经济的发展。

  

附件:1.吕梁市2020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自查评分表

2.吕梁市自评打分依据材料(电子光盘)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市发改委 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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