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1-10129 | 主题分类: | 文化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06月28日 |
标 题: | 关于对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吕梁片区)建设成果进行验收的请示 | ||
发文字号: | 吕政办函〔2021〕26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6月28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吕梁片区)建设成果进行验收的请示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我市被纳入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范围以来,严格按照《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要求,立足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目标,积极有序推进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步伐,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照省文旅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的函》(晋文旅明电〔2021〕2号)工作要求,我市对国家级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吕梁片区)的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评,建设工作已基本实现预期目标,达到验收标准,特申请验收。
附件:国家级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吕梁片区)建设自评报告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国家级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吕梁片区)建设自评报告
按照省文旅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的函》(晋文旅明电〔2021〕2号)工作要求,我市全面梳理了国家级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吕梁片区的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验区基本情况
(一)行政概况。
吕梁市国土面积2.1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3.5%,耕地面积788万亩。1971年5月,组建吕梁地区,2004年7月,正式撤地设市。现辖1区(离石)2市(孝义、汾阳)10县(交城、文水、兴县、岚县、临县、方山、柳林、中阳、交口、石楼),截至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为339万余人。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原文化部2010年6月批复的第八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涉及太原、晋中、吕梁3市19县。我市行政区域所属的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孝义市为保护区范围,共辖42个乡镇、9个街道办事处,总面积5015.48平方公里。2012年,《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通过原文化部审批,保护区建设工作全面展开。
(二)文化类型。
吕梁区域独特的自然环境、地缘地貌、历史传统、社会风俗以及当地民众勤劳质朴的独特性格,孕育了该区域独特的文化内涵与丰富的表现形式。吕梁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集黄河文化、仰韶文化、龙山文化、农耕文化、晋商文化、古建筑文化、红色文化、宗教文化、廉政文化等多元文化形态为一体的文化生态系统,其中蕴含的精神追求、价值理念和审美理想,可以从形象生动的文水鈲子、孝义皮影戏、孝义碗碗腔、孝义木偶戏、汾阳地秧歌、贾家庄婚俗,独具特色的杏花村汾酒酿制技艺、滩羊皮鞣制工艺、吴村烙画葫芦加工技艺、汾州八大碗制作技艺等表现形式中以及散落在保护区的古遗址、古镇、古村、名人故居、革命旧址等历史遗迹中得到充分的体现。
(三)自然地理概况。
吕梁的建置,最早可追溯到春秋时代。当时吕梁有屈邑、平陵邑、中阳邑及瓜衍县等。吕梁位于山西省中部西侧,东部紧邻太原市、晋中市,西隔黄河与陕北相望,南部、北部分别与临汾市、忻州市接壤。区域内获命名:
1.国家森林公园3个
关帝山国家森林公园、交城山国家森林公园、吕梁安国寺。
2.国家级或国家级湿地公园2个
孝义孝河国家湿地公园、文峪河国家湿地公园。
3.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
庞泉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4.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个
碛口风景名胜区、北武当山风景名胜区。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况。
晋中生态保护实验区(吕梁片区)内共有国家级项目10项,在全市国家级项目中的占比达62.5%;省级项目32项,在全市省级项目中的占比达59.3%;市级项目59项,在全市市级项目中的占比达50.4%;县级项目245项。国家级传承人8人,在全市国家级传承人中的占比达57%;省级传承人28人,在全市省级传承人中的占比达37%;市级传承人79人,在全市市级传承人中的占比达32%;县级传承人259人。共设立非遗综合传习中心4个、单项非遗专题展示馆11个、生产性保护基地4个、传承保护基地16个、传习所58个。
保护区有国家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1处:汾阳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1个: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
(五)文化资源与文化生态概况。
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吕梁片区)内历史遗存众多,已获命名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2个,乡村记忆工程文化展示厅34个,国家级传统村落12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2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4个,中国特色小镇2个。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1处(杏花村汾酒老作坊)、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
存续状态良好的庙会有交城卦山庙会、孝义金龙山庙会等。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的民俗活动逐渐兴起,已成为广大民众自觉的生活方式。
(六)总体规划建设目标。
国家级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吕梁片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第一期(2012-2015)
编辑完成《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吕梁片区总体规划》,初步建成保护区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初步完成保护区的资料建设工作,采取有效步骤让项目保护、传承人保护的工作步入正轨,为全面实现中长期的工作目标奠定基础。
第二期(2016-2020)
在完成普查的基础上,出版保护区内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丛书及普查成果;完善保护区管理和协调机制,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的保护更加全面系统;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和传习所建设,正常投入使用,并建立和完善展示、传习机制;组织编写非物质文化遗产乡土教材,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校教育规划;稳步推进保护区项目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保护及生产性保护,使部分濒危项目逐步摆脱生存困境,重现活力。
第三期(2021-2025)
全面总结经验,根据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相关的保护措施与方法,使文化生态的保护工作日趋常态化,实现文化生态保护区中的政治、经济、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及自然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形成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整体保护新格局,展现晋中文化生态的魅力。在保护区内形成全社会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自觉,公众参与保护成为其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主动传承成为常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区内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让保护成果惠及全民。
二、建设措施与成效
(一)总体规划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吕梁片区)设立以来,保护区总体规划相关内容就纳入吕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政府连续多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并在《吕梁市文化和旅游扶贫行动计划(2019-2020)》中提出“推进文化和旅游生态保护区建设。实施市域国家文化生态保护区项目,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孝义市文化行政部门要对照《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梳理近年工作开展情况,列出工作清单,重点就已经完成、正在推进的任务开展‘回头看’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吕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基本思路中提出“规划建设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览馆,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传习中心和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保护区自设立以来,各级政府多次将建设工作作为重点任务列上工作议事日程。如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中心坐落在风景优美的卦山生态园区,是一个集非遗保护传承、文化展示、历史回顾、休闲旅游为一体的文化场所。2017年,被山西省文化厅确定为“省级文化单位文创产品开发试点单位”。2020年将非遗传习所建设纳入了交城田家山乡村文化旅游项目进行同步建设。
(二)承担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的履职情况机构履职情况与工作机制。
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设立以来,政府和民间对吕梁文化生态保护的认识逐步提高,文化生态保护意识也进一步增强。成立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的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组、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领导组,建立了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和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工作专家组。成立了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
吕梁市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内的四个县(市)分别出台了各自的保护计划、实施意见、办法措施,为推动非遗保护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奠定了制度基础。经济较好的县(市),保护区的建设工作逐步由政府主导向社会力量共同努力转变。以孝义市为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经从原来的单纯项目保护向文化生态整体保护转变,从单纯物态保护向物态与非物态保护相结合转变,从单一筹资渠道向多渠道筹资转变,从单一保护利用模式向多种保护利用模式转变,从原来保护单位单兵作战向调动社会力量联动协作转变,保护机制的建立与转变,有力地促进了孝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打造了一批孝义文化新企业,推动了孝义非遗项目的传承。
(三)保护方式与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保护方式与措施
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项目实施以来,我市建立完善了项目、传承人、基地、保护单位“四位一体”传承保护模式。制订完善了三项“五个一”规划,即:项目“五个一”,一份保护方案、一个基地、一个展示平台、一本普及读物、一套档案资料;传承人“五个一”,一份计划、一批学员、一批实物及资料、一项展示展演活动、一项创作成果;基地“五个一”,一套工作班子、一个传习场所、一项保护经费、一批保护成果、一个专家指导组。
同时为了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和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管理,提高各项资金使用效益,激发代表性传承人主动传承热情,我市还出台了《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试行),对非遗项目产业化发展和传承保护发展等进行扶持和奖励。
2.项目保护情况
从保护区内调查的非遗资源来看,已经有80%的非遗资源申报为各级非遗名录。保护区接近80%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传统村落中与民众生活共生共存,是民众生产和生活的一部分。如孝义贾家庄婚俗共分有3个阶段36项内容,在孝义已经深入到当地人的日常生活中,体现了孝义人代代相传“勤俭孝悌、礼义廉耻”八个字的修身齐家美德。杏花村汾酒酿制技艺不仅源远流长,衍生了众多其他酒类酿造技术,而且对整个汾酒产区的生产、生活方式都带来了重大的影响。依靠杏花村汾酒和竹叶青酒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带动了周边酿酒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文水葫芦被誉为“妙艺”驰名京津,其产品远销海内外,文水葫芦不仅成为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还形成了以吴村为代表的种植、收购、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一条龙葫芦加工产业,产品远销全国各地及海外,成为文水县特色文化富民产品的一面旗帜。皮影木偶戏古称“傀儡戏”是我国传统艺术之一,是我国戏曲艺术保护中的奇葩,有较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开发价值和收藏价值。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积极保护和开发下,投资建成了我国首座皮影木偶艺术博物馆,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孝义目前除有孝义市木偶艺术团外,先后涌现出孝义皮影木偶展演团、黄河少儿皮影木偶艺术团、孝义市皮影艺术保护中心木偶演出团等。2006年,孝义市又与台商合资,在孝义建成了木偶影视拍摄基地,拍摄了130集的木偶电视连续剧《不亦乐乎》,并在台湾省上演。
保护区通过多年的努力,非遗自觉保护传承意识得到了快速提高,民众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当作了自己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特别是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民众不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了正确的认识,而且自觉承担起传承发扬的责任,不仅能够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而且有众多的传承者把其作为了自己谋生的手段和精神世界的一部分。文水县吴村有1000多人从事葫芦的种植、收购、加工、销售等。汾阳市杏花村已形成全国最大的清香型白酒生产、销售基地,世界酒文化博览会已成功在汾阳市举办4届。
3.抢救性记录情况
近年来,我市对濒危项目进行了抢救性记录,拍摄了《左家拳传承人左连通纪录片》《磕板采茶调纪录片》等专题视频资料,编辑出版非遗文化丛书52种,编制了《晋中文化保护实验区孝义规划》《孝义三弦书调查与研究》《孝义碗碗腔唱段选录》等6种抢救性记录丛书。2017年《孝义碗碗腔系列丛书》共5册,列入省委宣传部重点图书扶持计划。对民间皮影老艺人进行录音、录像整理,恢复最古老的纸窗皮腔皮影《封神演义》10本,制作《孝义皮影木偶艺人口述史》《非遗传承人纪录片》等数字化保护产品50个,对170件民间保存的老皮影戏道具进行拍照整理建档。
4.展演展示情况
我市积极组织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教育传承活动,例如:孝义市实行以演代训,在孝义三皇庙、临县碛口、大同云岗石窟等旅游景区,动态培养皮影、木偶制作表演专业人才100余名。4A景区三皇庙非遗文化展示体验馆,列入景区免费开放项目,演出项目以国家级非遗剧目为主,年演出场次200余场,累计接待太原等地中小学生组团参观1万余人次。建成临县碛口风景旅游区“孝义皮影木偶艺术展示馆”,创作《梦回碛口》皮影戏,列入碛口景区文化旅游项目。皮影木偶戏、碗碗腔列入“政府买单、群众看戏”项目,周末剧场年演出96场,送戏下乡每年均在200场以上,非遗文化知晓度不断提升,涌现出非遗文化义务普查员400余名。
汾阳市先后确定禹门河小学、府学街小学、西河小学为试点学校,传承项目为晋剧、汾阳地秧歌、锣鼓、快板评书等。戏校、汾阳市非遗中心还选派市优秀传承人进行授课。2018年确定冀村致远小学为戏曲传习基地,参加了晋剧《汾阳王》演出。杨家庄镇垣头村老艺人与周边3个学校联合组织了30余人的少儿秧歌队,汾阳中学、西河小学、府学街小学培训锣鼓学员300余人,并多次参加汾阳市的大型文艺活动。冯家庄村建立了地秧歌专题展览室,收集了有关地秧歌的服饰、道具、乐器、历史资料等。还组建秧歌队,设立传承人工作室,扎实开展培训、展演工作。汾阳市与省传媒学院开展剪纸进校园活动,8名剪纸艺人在太原大学城现场表演,与师生互动,并举办作品展览,对非遗传承、推介汾阳都起到积极作用。
文水县在有条件的中小学校设立非遗文化第二课堂,文水鈲子走进岳村小学、桥头小学、长治十中、晋中学院;文水长拳走进文水实验六小;文水马西铙走进马西小学;狄青花儿鼓走进狄家社小学;文水剪纸走进山西传媒大学、东南街第二小学、第六实验小学;六合战拳走进文水中学;郑家庄灯影戏进胡兰小学、章多小学、北张小学等,在当地形成非遗文化进校园的浓厚氛围,让更多学生了解、热爱、传承非遗项目。同时,将非遗项目引入景区,进一步加强非遗文化与旅游的深度结合,将文水县苍儿会景区、世泰湖景区、汾河湾湿地景区作为非遗活态传承的重要载体。2016年9月,文水世泰湖生态文化旅游景区正式启动,成为中国·文水“清凉夏日”旅游文化季的重要活动之一。精心组织了郑家庄灯影戏、吴村烙画葫芦加工技艺、刀刻彩绘葫芦画传统制作技艺、文水剪纸等项目参加“土特产品及民俗文化产品一条街”展演展示活动,让非遗项目与旅游相结合,展现文水优秀传统文化魅力。
交城县每年春节、元宵节及其他法定节假日期间开展了各种传习体验活动,包括“交城年俗文化展”、“交城非遗过大年产品推广活动”,“迎佳节·猜灯谜·品元宵·感受非遗文化·传承传统技艺”活动,“民间社火传承展示活动”,“传承非遗文化 品味端午粽香”的端午节传承体验系列活动。
(四)建设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设立以来,中央为我市累计投入建设资金2569余万元,市县两级累计投入资金2900余万元,社会资金累计投入6552.8余万元。专项经费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使用,合理分配,投向准确。总体来看,我市非遗专项经费的使用去向上突出了三个重点:一是文化生态保护区非遗项目的调查研究、抢救性记录和保存、传承活动、宣传展览展示等;二是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传习活动支出、理论及技艺研究等;三是非遗项目传习中心、传习基地、传习所等的建设及器材购买等。
自2018年起,我市将非遗保护专项经费每年135万元列入市级财政预算,重点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调查研究、项目保护、设施建设、传承人保护等。根据文旅部要求,2021年起,将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经费每年10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并设置为独立的一级科目,支持保护区相关调查研究、项目保护、设施建设、教育宣传等工作。纳入生态保护实验区的4个县(市)也将建设配套经费纳入本级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并设置为独立的一级科目,为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科学、有效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总体规划落实情况。
1.我市于2012年编辑完成了《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吕梁片区总体规划》及配套文件;制定出台了《总体规划实施细则》,各县市均制定了各自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
2.我市成立了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组、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领导组,建立了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和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工作专家组。成立了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
3.市级专门设立了非遗档案室,并对保护区内文化资源进行了细致、规范、深入的调查研究,彻底摸清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状况。
4.我市与吕梁学院(本科院校)联合开展了黄河文化研究,组建了黄河文化科研站,开设了中阳剪纸等非遗课程,并在吕梁学院内布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扩大我市非遗在学院师生中的影响力。
5.我市每年均对保护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素养。
6.我市保护区内已建成县级非遗保护中心4个,县级非遗综合传习中心4个、非遗专题展示馆13个、生产性保护基地4个、传承保护基地16个、传习所104个,并建立和完善了展示、传习机制。
7.我市已初步建立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资助机制、传承机制和日常监督机制。
8.我市保护区内已出版50余套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丛书及普查成果。
9.我市每年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校教育规划。
10.我市已完善保护区管理和协调机制,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的保护更加全面系统。
三、创新性与可推广经验
我市建立完善了项目、传承人、基地、保护单位“四位一体”传承保护模式,制订完善了三项“五个一”规划。
项目“五个一”:一份保护方案、一个基地、一个展示平台、一本普及读物、一套档案资料。在吕梁综合广播开辟了《文旅之声》专题广播宣传展示平台,每周一、三、五对全市非遗代表性项目和旅游景点进行专题宣传展示;编辑出版了《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荟萃》等3套综合普及性非遗书籍,详细介绍了我市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设立了独立的非遗档案室,并对全市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分级、分类、进行了整理归档。
传承人“五个一”:一份计划、一批学员、一批实物及资料、一项展示展演活动、一项创作成果。每年均制定新的传承人保护计划,从2018年开始对全市市传承人每人每年1000元补助经费,2019年提高到每人每年2000元,并对急需抢救的代表性项目进行抢救性记录;每年至少组织培训一批代表性项目从业人员,并对一批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培训;截至目前,生态保护实验区范围内已征集实物及资料1000余件。每年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重大节庆、活动中组织举办非遗展演展示活动;在非遗产品创作上,我市增加了政府奖励政策,并于2019年对新创作品进行了资金奖励,以保证非遗项目的活态传承。
基地“五个一”:一套工作班子、一个传习场所、一项保护经费、一批保护成果、一个专家指导组。市县两级均已设立了非遗保护中心,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县级综合传习中心全部建成;根据非遗保护工作的需求,市县两级都配备了非遗专项保护经费;市县每年对非遗保护成果进行梳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宣传与展示;市县均组建了专家指导组,对非遗保护工作及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进行指导。
四、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数字化保护工作需加强。近年来,我市积极运用现代技术通过文字、图片、音像、多媒体等方式对非遗项目及传承人的传承区域、历史渊源、表现形态、文化价值和濒危状况进行数字化处理、记录和保存,但由于数字化保护投入不足,非遗档案数字化保护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文化生态保护意识有差距。文化生态内涵丰富,保护工作涉及自然、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领域,然而社会对文化生态保护的意识还不够强,在工作和意识中还是以各级文化主管部门、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为主,在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土地利用、旅游发展、文化产业等工作上衔接不够紧密,短时间内难以形成明显社会舆论氛围,影响到保护成效。需要充分调动各级政府、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等各方面的积极参与。
(二)整改措施。
1.坚持资源整合,加强实验区场馆建设。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建设一个集弘扬地域文化认同、导览当地非遗资源、开展传习实践活动为一体的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非遗综合场馆,集“文化旅游综合体、非遗活态展示区、文化互动体验区、传统工艺美术集聚区、文化旅游目的地”等多功能性为一体,促进文化和旅游板块的全盘联动与优质发展,使之成为蕴含吕梁独特文化内涵的文化地标。
2.强调人才优先,加大专业队伍培养。进一步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支持,不断提高传承能力、增强传承后劲。培养一批文化生态保护专业人才,建立一支由专家、非遗传承人、管理人员等构成的非遗保护人才队伍,为非遗保护弘扬奠定坚实基础。
3.推动非遗项目数字化保护,建立非遗数字化档案。加强研究阐释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背后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观念、道德规范,让优秀文化资源借助数字技术“活起来”。建立非遗数字化档案,实现非遗数字化管理系统,以数字化方式保存和再现非遗技艺,通过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对非遗档案实体进行系统分类、组合、排列、编号和基本编目,使之有序化,实现非遗档案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和科学化管理。
五、自评估结论
自我市被列入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范围以来,严格按照《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要求,始终坚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工作理念,立足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目标,强化吕梁特色文化,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步伐,科学规范地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吕梁片区)建设已明确建设单位,落实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建设经费已纳入地方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并设置为独立的一级科目。实验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有序,传承实践富有活力、氛围深厚,当地民众广泛参与,认同感强;非遗资源普查工作扎实,四级名录体系建全并有序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健全完善,项目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传承人得到了全面保护,并与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谐共处,文化生态保护逐渐成为全社会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吕梁片区)建设工作已基本实现预期目标。
咨询电话: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共服务科 13753358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