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1-10225 | 主题分类: | 人口与计划生育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10月16日 |
标 题: | 关于吕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吕梁市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领导小组并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政办函〔2021〕41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16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吕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吕梁市人口和
生育政策保障领导小组并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市政府决定将“吕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吕梁市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领导小组”,并调整职责和组成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的工作部署,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推动工作落实;负责研究提出人口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督促检查相关生育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广勇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组 长:任 磊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直工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统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医保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税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卫健委主要负责人兼任。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人口家庭科 8238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