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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1-10226
发文字号吕政办函〔2021〕43号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1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吕梁市中心城区货源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调整的通知
主题分类建设规划 成文日期2021年10月21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吕梁市中心城区货源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调整的通知


离石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吕梁市中心城区货源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度,根据货源街片区改造推进工作实际情况,现将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中心城区货源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9﹞65号)部分内容进行调整,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调整

市政府货源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领导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油晓峰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小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海文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新春  市财政局局长

杨  阳  离石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  员:闫斌胜  市发改委主任

郝继平  市工信局局长

卫海平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曲晓东  市住建局局长

李慧义  市民政局局长

杨谈文  市审计局局长

刘小栋  市新区建管中心主任

刘哲群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杜侯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韩  毅  市公安局副局长

雒永霆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雒保廷  离石区政府副区长

二、方案名称调整

货源街片区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将《吕梁市中心城区货源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吕政办发﹝2019﹞65号)调整为《吕梁市中心城区货源街片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

三、规划管控调整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2021﹞126次原则通过的《推进吕梁市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要求:货源街片区所涉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应地块规划“留白”,不考虑已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内容。相关规划管控内容调整如下:

(一)南地块。

1.四至范围:东至保留地块用地边界、南至龙山路、西至保留地块用地边界、北至货源街。

2.用地性质及用地面积:商业、居住混合用地,用地面积为约48333平方米。

3.规划主要指标:容积率≤5.15,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100米,绿地率≥20%,地上建筑面积约24.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22.5万平方米,商业等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

4.建筑退让红线: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不得小于5米,大型商业建筑适当增加退让距离且不小于10米;建筑不得压占相邻地块用地界线,且与现状建筑之间需满足消防、施工间距要求。

(二)货源街道路。

货源街道路,规划红线宽度20米,长度约650米,用地面积约12530平方米。

(三)北地块。

1.四至范围:东至保留地块用地边界、南至货源街、西至贺昌路、北至永宁中路。

2.用地性质及用地面积:商业、居住混合用地,用地面积约61481平方米。

3.规划主要指标:容积率≤4.10,建筑密度≤53%,建筑高度≤100米,绿地率≥20%,地上建筑面积约25.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16.0万平方米,商业等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约9.2万平方米。

4.建筑退让红线: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不得小于5米,大型商业建筑适当增加退让距离且不小于10米;建筑不得压占相邻地块用地界线,且与现状建筑之间需满足消防、施工间距要求。

(四)道路调整。

片区四周道路维持原控规要求,取消龙源路,对货源街线形进行微调。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城乡建设规划科 1309667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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