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1-2406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人事工作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04月01日 |
标 题: | 关于聘任杨飞同志为技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政办函〔2021〕11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4月01日 |
关于聘任杨飞同志为技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我单位杨飞同志经参加20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合格,于2021年2月3日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任职资格证书。经2021年3月26 日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同意聘任杨飞同志为技师,聘期三年,自2021年3月至2024年2月。
特此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市政府办 人事科 8229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