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1-2409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10月09日 |
标 题: | 关于提高公文办理质量和效率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政办函〔2021〕39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09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提高公文办理质量和效率的通知
(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在报送市政府的公文中仍然存在公文质量不高、行文不规范、报送时间滞后、文件处理不及时等情况,影响了市政府工作的效率。为了切实提高市政府公文办理质量和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公文是政府系统履行职能、部署工作、解决问题的重要抓手,公文的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着抓落实的质量和水平。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负责的大局意识和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做好公文拟制、审核、办理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负责同志是本县(市、区)、本部门向市政府请示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对重要公文要带头谋划、亲自研究、认真审改、严格把关,确保报送公文规范优质高效。
二、提高公文质量。进一步落实公文审核把关责任,公文起草
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公文审核把关的主体责任,对所发公文要全局出发、认真研判,先期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专业关和文字关。要准确规范使用相关政治表述,认真核实统计数据和资料;部门提请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要着眼工作大局,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要求,提出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务求做到立意高、落点实、可操作;要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核要求,确保内容合法合规后再行报送;涉及多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牵头部门要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协商一致后再行报送市政府。在收文中,市政府办公室将严格执行“三不收”规定:一是文字粗糙,体例、字句、数据错误的不收;二是提前不准备,临近节点突击报政府的不收;三是未经市政府办公室办文程序,私自报市领导的不收。
三、提高办文效率。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公文办理工作,高效办理。要尽量通过OA系统报送公文(涉密公文除外),所报公文印发日期应为3个工作日内;要严格按照公文要求时限及时报送,为公文运转和领导研究决策留足时间;紧急事项要及时与市政府办公室文书机要科沟通,确保公文及时传办;请示应一文一事,不能多头报送,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部门需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要附明确发文依据、征求意见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强公文处理效率,执行“三当天”制度:部门当天报送的公文当天处理,承办科室当天传办;市政府办公室对一般性文件提出的修改意见,部门必须当天修改报回;领导签发的文件,秘书科室负责当天印制,文书机要科当天发出。
四、落实通报追责制度。市政府对未按规定程序和方式报送公文或报送公文内容不实、信息不准、时间延误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效率方面,对报送时间滞后、急件缓送、领导批示事项办理不及时、部门之间相互推诿造成工作延误等情况进行通报追责;规范方面,对文种使用错误、体例格式不规范、不遵守行文规则等情况进行通报追责;质量方面,对公文审核把关不严不实,公文质量不高、潦草敷衍,答复内容避重就轻、答非所问,请示事项词不达意、意图不明,代拟稿逻辑不清、照抄照搬等情况进行通报追责。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市政府办公室 文书机要科 8222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