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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2-49265 | |
发文字号:吕政办函〔2022〕15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9日 |
发文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字: |
标 题:关于对中心城区在建违法建设采取立即处置措施的批复 | |
主题分类:建设规划;其他 | 成文日期:2022年04月29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中心城区在建违法建设采取立即处置措施的批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对中心城区在建违法建设采取立即处置措施的请示》(吕自然资发〔2022〕94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提出的对中心城区在建违法建设项目实施立即处置措施。
二、请你局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咨询电话:市规自局 综合行政执法队 8296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