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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2-92490
发文字号吕政办函〔2022〕37号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3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成立吕梁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主题分类医药管理;食品药品监管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23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吕梁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关于成立山西省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晋政办函〔2022〕1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市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下设我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市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

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刘晋萍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 裴剑英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杜侯平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闫玉斌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保宝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成 员: 张建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海斌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张永胜  市人民法院专职委员

          王志华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瑞青  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祺虎  市工信局副局长

          李茂森  市卫健委副主任

          郝继荣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杜锋平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 峰  市邮政局副局长

          赵利宝  市医保局二级调研员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全市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郝继荣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本地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          

 咨询电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执法监督科  8296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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