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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01109
发文字号吕政办函〔2022〕49号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6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成立吕梁市“两山七河一流域”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主题分类土地 成文日期2022年11月16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吕梁市“两山七河一流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统一部署,统筹推进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抓落实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执行力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1〕95号)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抓落实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吕梁市“两山七河一流域”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油晓峰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小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卫海平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樊小明  市财政局局长

        蔡玉洁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员:闫斌胜  市发改委主任

        陈林强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孙尚平  市水利局局长

        曲晓东  市住建局局长

        赵林泉  市城管局局长 

        张海文  离石区人民政府区长

        宋志江  交城县人民政府县长

        王 峰  文水县人民政府县长

        贾永祥  汾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郭清智  孝义市人民政府市长

        姚树山  临县人民政府县长

        梁文壮  兴县人民政府县长

        王小明  岚县人民政府县长

        高 鹏  方山县人民政府县长

        燕明星  柳林县人民政府县长

        孙燕飞  中阳县人民政府县长

        李 刚  交口县人民政府县长

        张鹏耀  石楼县人民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工作,协调整合全市各类各部门生态修复项目和资金,统筹谋划全市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项目;审议吕梁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解决我市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重大问题等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卫海平同志兼任。

二、工作机制

(一)建立项目协商机制

为转变“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项目各部门之间单打独斗、内容重复、相互影响和结果低效的局面,以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为抓手,实现“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整体性、科学性、系统性治理,科学组织项目、发挥资金最大化效益,建立吕梁市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协商工作机制。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2022年11月底前正式文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

为切实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任务,解决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突发紧迫等问题,加强信息沟通,提高协调配合的有效性和主动性,建立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实施协调机制。此项工作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2022年11月底前正式文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协调机制

为科学合理编制吕梁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有效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建立吕梁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协调机制。此项工作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2022年11月底前正式文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职尽责,确保如期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各配合单位要积极配合,根据工作职责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确保全市“两山七河一流域”工作顺利推进。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市规资局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8296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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