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1-09595 | 主题分类: | 文物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年04月28日 |
标 题: | 关于公布第十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及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政函〔2021〕27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4月28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十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
产项目名录及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第十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32项)和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76人)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法〔2005〕77号)精神,坚持科学保护理念,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保护工作,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第十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2.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共服务科 8223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