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1-09610 | 主题分类: | 矿产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年05月11日 |
标 题: | 关于调整吕梁离柳矿区(中阳枝柯)煤化工新材料园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函 | ||
发文字号: | 吕政函〔2021〕30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5月11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吕梁离柳矿区(中阳枝柯)煤化工新材料园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函
省生态环境厅:
为了推进吕梁社会经济发展,我市于2020年11月通过了《关于吕梁离柳矿区(中阳枝柯)煤化工新材料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及园区设立的批复》(吕政函〔2020〕66号),该园区规划充分考虑了生态红线等因素,规划中的园区不涉及生态红线相关要素。
在吕梁离柳矿区(中阳枝柯)煤化工新材料园区规划环评编制过程中,发现园区部分区域属于省政府发布的《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晋政发〔2020〕26号)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优先保护单元的一般生态空间内。按照省政府“三线一单”管控意见,该区域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
吕梁离柳矿区(中阳枝柯)煤化工新材料园区作为吕梁市重要的市级工业园区,对我市未来的工业化布局及转型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为了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严格落实生态红线要求,申请对规划的吕梁离柳矿区(中阳枝柯)煤化工新材料园区不属于生态红线的区域剔出优先保护单元的一般生态空间,纳入吕梁市市级“三线一单”中重点管控单元进行管理。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中阳县政府 生态环境局 5300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