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1-09769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年08月16日 |
标 题: | 关于吕梁市新区金融商业组团JR-12-20和JR-16-02等9个地块控规调整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吕政函〔2021〕46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8月16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吕梁市新区金融商业组团JR-12-20和JR-16-02等9个地块控规调整的批复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吕梁市新区金融商业组团JR-12-20和JR-16-02等9个地块控规调整批复的请示》(吕自然资发〔2021〕3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吕梁市新区金融商业组团JR-12-20和JR-16-02等9个地块的控规调整方案,在控规动态维护中一并完善。
二、在城市建设规划审批过程中,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规划控制指标及要求进行审批,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精心组织、科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规划编制服务中心 8296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