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1-09781 | 主题分类: | 优抚安置;减灾救灾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年10月16日 |
标 题: | 关于申请受灾群众救助资金的函 | ||
发文字号: | 吕政函〔2021〕56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16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受灾群众救助资金的函
省民政厅:
10月2日以来,受连续降雨天气影响,我市13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发生洪涝灾害,造成部分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影响。为做好临时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特向贵厅申请资金支持,基本情况如下:
一、受灾情况
经初步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受灾42.2万人,紧急转移安置25044人,因灾死亡1人;农作物受损面积153万亩,绝收26.94万亩,家畜死亡14.67万头(只);受损房屋25379户,其中农村房屋23246户,占比92%;水毁道路55处;经济损失约24.3亿元。受灾最严重的孝义市,涉及3个乡镇(街道)15个村4.1万群众,受损房屋1.3万余户,农作物绝收面积5.6万余亩,直接经济损失7.6亿元。
二、救灾措施及救助需求
灾情发生后,我市认真核查灾情,采取有效措施,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积极开展募捐救助,妥善做好受灾群众生活安排,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安全住所,有伤病能及时得到救治。但因灾情严重,部分县(市)救助资金不足,临时救助工作受到影响。为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避免因灾返贫情况发生,恳请贵厅给予资金支持。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市民政局 救助科 822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