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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2-55186
发文字号吕政函〔2022〕17号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07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授权兴县人民政府作为省道254线兴县境内吕家沟至魏家滩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主体的函
主题分类公路 成文日期2022年05月07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授权兴县人民政府作为省道254线

兴县境内吕家沟至魏家滩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主体的函


省交通运输厅:

省道254线经过魏家滩镇与岢岚县相接,是我市与忻州市的出入通道,也是兴县煤炭外运的主要通道。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交通压力逐年加大,重型车辆穿村镇而过,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环境污染严重,制约着兴县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2014年,兴县对省道254线(蔡家崖至魏家滩段)按一级公路标准进行了改造,而魏家滩至吕家沟(岢岚界)段一直未改造。为了缓解交通压力,改善通行环境,拓宽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空间,拟对省道254线魏家滩至吕家沟(岢岚界)段进行改建。该项目起点位于兴县魏家滩与工业大道相接处,途经斜沟、木崖头,终点止于吕家沟与岢岚界相接,路线全长约13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总投资约3亿元。

该项目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兴县人民政府通过国债资金解决。为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特恳请贵厅授权兴县人民政府作为省道254线兴县境内吕家沟至魏家滩段改建工程的项目建设主体,由兴县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管理科 225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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