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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2-55193
发文字号吕政函〔2022〕22号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9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吕梁中波台搬迁选址有关事宜的函
主题分类建设规划 成文日期2022年05月19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吕梁中波台搬迁选址有关事宜的函


山西省广播电视局:

因我市凤山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建设需要,需占用吕梁中波台现址(长治路南、北两个地块)。2021年8月5日,市政府书面通知吕梁中波台,该单位同意搬迁。我市对城区周边地块逐一筛选,拟选址方山县峪口镇新庄村与大武镇东坡村交界处农村地,用于吕梁中波台迁建新址,占地面积约100.47亩。请贵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对该地块进行论证,以便尽快开展吕梁中波台迁建工作。

特此致函。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市城市管理局 园林绿化中心 3398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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