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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2-67790
发文字号吕政函〔2022〕31号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5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同意调配用水指标的批复
主题分类水资源 成文日期2022年06月15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调配用水指标的批复

孝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配用水指标的请示》(孝政报〔2022〕1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按照《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孝义市有关企业取水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晋水资源〔2021〕63号),原则同意孝义市在中部引黄通水前,利用万家寨南干线黄河水通过汾河河道输水至孝义段的用水方案,仅用于已批复利用中部引黄工程供水企业的用水需求。

二、目前,万家寨引黄工程南干线配置吕梁市指标还未使用,同意暂将万家寨引黄工程南干线配置吕梁市指标调配给你市,用于已批复利用中部引黄工程供水企业的整改,中部引黄通水后改用中部引黄工程作为供水水源,同时将万家寨南干线指标退回。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市水利局 水资源管理科 828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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