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5-32609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年06月06日 |
标 题: | 关于将吕梁市纪委监委国防沟管理中心项目纳入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吕政函〔2025〕29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6月06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将吕梁市纪委监委国防沟管理中心项目
纳入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
吕政函〔2025〕29号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申请批复吕梁市纪委监委国防沟管理中心项目纳入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修编的请示》(吕自然资发〔2025〕10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吕梁市纪委监委国防沟管理中心项目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原则同意将吕梁市纪委监委国防沟管理中心项目纳入正在修编的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其中,为满足外查楼和看护楼建设项目的建设需求,对吕梁市纪委监委国防沟管理中心的建筑高度进行调整,即建筑高度≤24米调整为建筑高度≤45米,其余规划指标保持不变。请你单位在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修编中予以落实。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城乡规划科 8296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