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吕梁市民政局 更新时间:2022-08-29

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202号建议的答复


马晓楠代表:

您与刘秋梅等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人口集聚城市,给基层社区治理工作带来一些困难,石楼县城内常住人口集聚,社区工作量较大,各县市区同样存在类似问题。近年来,省委、市委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社区治理工作,尤其是今年以来,以“基层治理年”为抓手,开展了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系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强化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近年来,以满足居民群众服务需求为宗旨,各县市区大力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租赁、新建或改扩建党群服务中心近80%,全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实现全覆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500平米以上的已达到60%以上,1000平米以上的占18%,城乡社区基础服务设施有了很大改善。比如,孝义市近期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和提升工作方案》,明确到2023年底前

81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面积全部达到500平米以上。石楼县重新合理划分社区范围,规划社区阵地,选配各单位优秀人员进社区工作,推动了社区治理能力提升,做法值得肯定。

二是加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在去年完成“两委”换届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居民委员会下属组织,推动所有社区依法推选出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依法完成了居务监督委员等下设组织的选举,依法重新修订和完善了居民公约。为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联合市卫健委印发了《关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通知》,提出了选优配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居民委员会成员竞职、履职、辞职“三项承诺”制度,落实“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完成了新一届社区基层自治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换证工作,确保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

三是健全和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已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财政局出台了《吕梁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社区专职工作者选聘条件、程序、待遇标准等,提出了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具体意见,要求县级政府综合考虑服务居民数量等因素制定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建立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社会保险待遇,“十四五”末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今年,市委组织部牵头,占用乡镇事业编制招录1218名大学生到村和社区工作,9月底前基本完成,石楼县同样落实了每个社区至少拥有1名大学生的要求。

四是提高了市级经费补助标准。提出了社区运转经费和服务群众工作经费最低限度,加大了市级财政补助力度,在以前每个社区1—2万元的基础上,2021年开始调整为以服务居民户数为基数,1000户以内2万元,每增加1000户提高1万元的补助办法,最高补助达5万元。市委组织部从党费中划拨服务群众工作经费及时下达各县,各县市区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保证了社区事务正常运转。

下一步将以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体系,健全制度,确保各县市区社区治理服务能力同步提升。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吕梁市民政局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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