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商务局 更新时间:2023-11-14
辛立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点扶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创新流通服务方式,培育新型流通主体,有效降低流通成本、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着力构建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渠道通畅、设施完善的农产品市场体系。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建设
(一)明确市场升级改造标准。指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依据建筑、安全、消防、环保、防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科学布局市场功能区划。鼓励市场设置农民自产自销交易区、扶贫帮扶产品销售区、上行农产品快递发货区。
(二)推动传统市场转型升级。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为现代农产品集散中心,对市场门头、地面、吊顶、摊位等进行全方位整体改造,完善排水排污、照明、公厕、垃圾房等设施。
(三)提升市场基础设施水平。指导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交易厅棚、检验检测中心、停车场等交易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市场辐射带动力。完善市场冷藏保鲜、物流配送、分拣包装、电子结算、追溯体系。
(四)健全市场信息化标准化体系。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网络和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运用科技手段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服务、运营和监管数字化、智慧化,建设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为进一步农产品销售提供有力支持。
(五)健全市场产销衔接机制。推动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与生产领域经营主体建立稳定、紧密、互利的利益联结关系。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通过网络发布采购、销售信息。
二、政策资金支持
2022年,我局印发了《吕梁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吕商务函〔2022〕166号)文件,拟将2022年吕梁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农贸(农批)市场升级改造,经企业申报、县级商务部门审核,截至目前已支持文水县玉玺蔬菜批发市场、岚县鑫北农贸市场等两家农贸(农批)市场升级改造资金28.7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设施简易。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多还是使用的较为建议的机械,少有大型仓储、冷链、物流等设施设备。
(二)投入不足。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利润较低,近年来疫情影响使经营户经营较为困难,效益不好,市场运营单位对市场的升级改造投入较少。
(三)管理落后。市场运营单位大部分都是村委,管理水平低,规范化程度低,市场内商品交易没有明确的管理办法、交易规则。
(四)招商引资吸引力不强。虽然也有省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来我市考察,但都没有实际落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强,投资大,收益低,资金回收期长,对投资者吸引力不高,积极性受到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指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升级改造。引导运营单位利用金融贷款等形式开展升级改造。
(二)提高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各项政策法规,完善市场机制,使农产品批发市场走上规范化、正规化。
(三)制定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对公益性农贸市场采取减免税费等措施,吸引开发商和社会资金入市经营。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负 责 人:
承 办 人:
联系电话:0358-8239039
(此件予以公开)
吕梁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