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A类第12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吕梁市供销合作社 更新时间:2022-09-20

关于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A类第123号提案的答复


高建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站点整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废旧物资回收基本情况

废旧物资(再生资源)经营业务一直是供销社的传统主营业务。中央、省、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系列文件精神明确要求供销社继续实施“新网工程”建设,以区域龙头企业为主体,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近年来各级供销社围绕当地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在加快恢复、完善再生资源业务,循序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是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今年4月21日,油晓峰副市长召开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会,确定市供销社为吕梁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主体。市供销社已起草《吕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拟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

下发。市供销社直属企业吕梁市日杂废旧物资公司,成立于1981年,现有固定资产1000万元具有废旧物资经营资质,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建议

1、搞好再生资源经营规划布局。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总原则,充分考虑我市城区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环境和资源等具体情况,与改善城市容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相一致,按照便民利民、结构优化、场所合法、有序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因素,对辖区内所有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新进行规划布局,成以行业龙头为主体、分拣中心为核心、回收站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网络。

2、强化再生资源行业管理。由市供销社牵头,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等职能部门配合,对市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回收站点经营者进行有效监管,加强联合执法,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禁止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区域负面清单及回收经营企业失信黑名单制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3、加强再生资源经营组织领导。要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列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内容,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协调市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

4.提高再生资源行业服务水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要统一收集渠道、统一分类标准、统一形象要求、统一行为规范、统一开票纳税、统一管理平台。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转运车辆管理,统一车型、统一外观、统一标识。

5、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从业人员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做到文明收购,守法经营。回收点优先安置社区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员,落实再就业相关政策。

6、加强行业协会建设。积极筹备成立吕梁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积极履行行业自律、信息沟通和反映诉求职能。加快制定行业标准,组织专业技能培训,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吕梁市供销合作社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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